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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巴德的“非意图”与哈耶克的非意图及米塞斯范式

 Do_it_yourself 2018-08-13

        罗斯巴德是笔者十分崇敬的经济学家,他对人类社会经济、政治现象与规律的阐述是如此的深刻与清晰,其思想之深刻、逻辑之严谨、对经济规律理解之深邃,世所罕见。以米塞斯人的行动学理论为基础,他的《人、经济与国家》、《美国大萧条》、《权力与市场》以及《自由的伦理》等著作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奠定了几乎是无懈可击的理论基础。

         但令笔者感到有些遗憾的是,这样一位世所罕见的伟大经济学家,竟也会对同样伟大的经济学家哈耶克产生误解。以至于他认为哈耶克的经济理论在某些方面是错误、混乱、矛盾的。笔者认为,尽管哈耶克在对政府权力的认识上存在重大缺陷,但瑕不掩瑜,他与罗斯巴德一样,也是一位世所罕见的伟大经济学家和思想家,其经济思想与奥派经济学是一致的,并且是非常深刻的。而其在社会科学和政治哲学领域的贡献更是里程碑式的。

         罗斯巴德在《人之行为的结果:有意或无意?》一文中写到:“一些经济学家坚持奥地利经济学派只研究「人之行为的无意结果」,或是18世纪苏格兰社会学家亚当.福格森(Adam Ferguson)到哈耶克(F.A. Hayek)以来最受喜爱的短语:「人之行为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乍看之下,这个经常重复的口号有一定的合理性。正如亚当·斯密(Adam Smith)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不依靠屠夫或烘培师的恩惠提供我们每天的食物,而是他们追求收入与利润的自利驱动,这是好事。他们或许有意获得利润,但满足消费者的高效生产与繁荣进步,则是他们行为的无意结果。

         但是,进一步分析这个口号却会发现错误。例如,我们怎么知道屠夫、烘培师或任何商人的意图为何?我们没法透视他们的脑袋并说出肯定答案。举例而言,或许屠夫和烘培师在最大化利润之余,也阅读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并且预知他们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有益于他们的同胞与整体社会。”

      在《FriedrichAugust von Hayek18991992》一文中,罗斯巴德进一步写到:“哈耶克混乱、不一致且矛盾的思想,相较于Mises一致且清晰的理论,吸引了更多的学术论文,这对现今的学界与知识分子是可悲的评论。”

         笔者需要澄清一个观点,罗斯巴德对哈耶克的批评乃至否定并不表明哈耶克的理论是彻底错误的、或罗斯巴德的经济思想存在重大问题——因而他们二者之中必有一位是不合格的经济学家。正相反,他们都是世所罕见的伟大经济学家和伟大思想家,并且,他们的经济学理论并无根本性的矛盾,甚至可以说,他们最基本的经济学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罗斯巴德对哈耶克的批判只是罗斯巴德思维上的一个盲点,或者说罗斯巴德的思维实在是太过严谨,以至于他不能容忍哈耶克用另外一种方式描述自由市场经济的发生和发展。的确,哈耶克的阐述方式看上去不像米塞斯-罗斯巴德范式那样清晰、严谨,请注意,只是看上去如此。但这并不真的意味着哈耶克就是不清晰不严谨的,更不意味着哈耶克是不深刻的。与米塞斯、罗斯巴德不同,哈耶克的思考与阐述逻辑不是仅仅从单个个体的人开始的,他更多地会基于对综合社会现象的观察进行思考和逻辑论证,例如他深刻地指出:社会正义不过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幻象。因为就人类社会的本质来说,社会正义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社会现象。而指出社会正义这一概念或现象在理论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正表明哈耶克的思考在本质上是米塞斯范式的;再如,哈耶克的直觉也是非常敏锐而准确的,例如他对亚里士多德社会科学思想的彻底否定。

         对于自发秩序,哈耶克说:我坚信自发秩序的存在。有论者提出质疑:即哈耶克只是坚信,而没有详尽而清晰地论证自发秩序的存在。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事实上,笔者认为,从米塞斯的行动人出发,完全可以论证自发秩序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当我们把米塞斯、哈耶克、罗斯巴德的经济思想统一在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框架之下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哈耶克的理论并不像罗斯巴德描述的那样,是混乱、不一致且矛盾的。而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大厦就会更加完备,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途径理解奥派经济学理论,而两种论证方式也可以相互印证。

         罗斯巴德对哈耶克的误读源自对“非意图的结果”(“人之行为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的理解。从米塞斯行动的人理论出发,市场的结果当然是人有意图的结果,而哈耶克却一直在强调自由市场的发展是人们非意图的结果。这样看来,罗斯巴德根据米塞斯理论对哈耶克的批评显然是正确的。但这正是罗斯巴德对哈耶克的误读,确定罗斯巴德的误读并不困难,罗斯巴德的论述“或许屠夫和烘培师在最大化利润之余,也阅读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并且预知他们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有益于他们的同胞与整体社会”就充分地表明了这种误读。我们可以断定的是,至少在中国社会中,屠夫与烘焙师基本不会阅读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也不太会关心他们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会有益于政体社会。但他们显然会积极地在自由市场中采取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行动。

         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罗斯巴德对哈耶克的误读——但这不过是罗斯巴德的一个思维盲点。事实上,哈耶克的非意图并不是指单个个体行动人的非意图,而是从市场整体来考察自由市场的运行,其准确含义是市场发展演化的最终结果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有目的结果(是非意图的结果),即尽管每一个个体的行动都是意图明确的,但最终的结果绝不是他或他们可以控制和设计的,资本家或企业家需要承担的风险正来自于这种非意图的结果所产生的不确定性。

         简单而言,笔者认为哈耶克的理论与米塞斯的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并无本质上的分歧。哈耶克也非常同意米塞斯对经济学的定义:是研究人的行动或行为的科学。这说明,哈耶克对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的理解是非常深刻的。自发秩序的思想也是建立在人的行动这一核心思想基础上的。因此,自发秩序思想在本质上也是米塞斯范式的(笔者深知这样的观点可能会遭到激烈的反对)。哈耶克并非一定要标新立异,而是他是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观察人的行动所形成的社会秩序。

         写这样一篇短文的目的,是希望引起中国奥地利经济学派研究者的某种思考,即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每个人的思想都有可能出现盲点或偏差。牢记这一点可以让我们尽可能少地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或借用哈耶克所说,避免形成致命的自负。在中国论者中,致命的自负恰恰是一种常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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