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曝光的一些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教育部对学校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应地也出台了很多措施,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这些规则。 中小学教师不可触犯的十种师德禁行行为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高校教师“红七条”内容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六个严禁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1、禁止参加有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或者有目的性的宴请; 2、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一切娱乐活动; 3、禁止向学生推荐图书、报刊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4、禁止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各种礼品、代金券、购物卡等各种钱财; 5、禁止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教师个人或亲属所消费的费用;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点要求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庆祝中国第20个教师节的4点要求: 一是注重感召,广泛生动开展入心见行的尊师活动。 二是突出师德,别开生面宣传以德育德的教师典型。 三是强力保障,依法落实教师地位待遇的惠师举措。 四是发扬作风,务实节俭打造教师喜爱的节庆活动。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世界上有两件事物最值得敬畏,一是头顶的天空,二是心中的道德律令。 师德的遵循与构建,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像春风化雨那样“润物细无声者”。 教育家叶圣陶称:“一个学校的教师都能为人师表,有好的品德,就会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使整个学校形成一个好校风,这样就有利于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构筑良好师德,不仅要有规则和考核的引导,还需教师们扎扎实实强化内在美。 大学电商人:以大学课堂、大学教育、大学电商、电商轶事为主要内容,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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