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首先应当区别是属于哲学范畴的命题,还是属于自然科学范畴中的命题。 如果是指自然科学中的问题,所有的时间概念,其实指的是可量化的“测量时间”。爱因斯坦相对论中的四维时空中的“时间”概念,指的就是这样的时间,这是可坐标化的。 这样的“时间”概念,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属于谈论时间这一客观“现象”,而不是时间的“本质”。所有的自然科学,其实都是研究可量化的“现象”的,对具体事物如此,对时间与空间也如此。在相对论中,“空间”的含义与哲学性的完整而统一的空间含义是不一样,相对论所谈的空间,其实是距离与尺度这些空间性的现象。同样的道理,对时间的处理也是如此。 但我们会知道,如果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时间并不仅仅是指钟表这样的时间测量工具所标记出来的量。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任何本质都是一种主客体关系。时间的本质,从客体来看是“变化”,从主体来看是“对变化的意识”。是上一刹那与下一刹那的不同,才让我们意识到了时间。 不同的事物,让我们意识到了空间。空间就像背景,其同一性反而让我们有办法比较不同的事物。同样的道理,同一事物的不同,则让我们意识到了时间。时间也像空间一样,也是某种意识性的背景,会让我们发现同一事物发生了变化。 至于变化量的具体多少,则是测量性的空间和时间概念,与抽象的本质概念是有区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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