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方会有这样的文件,意思翻译过来就是: 员工用自己手机办公发生话费,公司按月发放通讯补贴,这也是为了公司生产经营发生的实际支出,按理应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一般很难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都是个人抬头),所以一般都算进工资一部分在企业所得税那里扣,但这就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那这样吧,我定一个标准,在标准内不交个税,超过标准的,只能扣除准数额,超出部分要交。 比如说,重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8〕3号 就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任职的工作人员,单位把相关人员名单报送税务备案后,相关人员可享受税前最高扣减400元/月通讯费免税扣除 。 但是会计报个税时就晕了,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填在哪里。刚刚,我找到了,特意来告诉大家。 申报工资收入时,填写扣除及减除项目中“其他扣除”,同时在备注栏备注为通讯费补贴即可。如果是采取导入的方式,在模板表中填写对应金额导入即可享受减免。 现在你学会了吗?学会了点个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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