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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各位语文老师说几句

 广东黄汉光 2018-08-19

各位老师好:


我知道有相当数量的语文教师在订阅我的公众号,我也知道我的部分文章变成了中学语文阅读理解题。在今天之前,我对自己的文章成为考题这件事情并不太在意。偶然有学生读者问起,我最多以增加了他们的课业负担为由,自己向他们道歉,不曾对出题教师说过什么。


昨天,我在百度文库看到了这样的一个页面:


一位ID为陈会尚,资料标注为一级教师的人,在百度文库上传了我的公众号文章《再见,爸爸》,做成阅读练习。然后,以3块钱的价格在百度文库平台上售卖。


再见,爸爸》是我悼念亡父的文章,最早发布在我的微信公众号。发布这篇文章的时候,申请了原创标签,但并未打开赞赏功能。在我看来,人活在这个世上应该有自己的底线。很明显,陈会尚老师和我在底线上并没有任何共识。在他那里,我的悼亡文章无关悲伤,无关缅怀,无关失去,也无关生命,只是一种编纂试题、达成个人营利的工具而已。


对此,我并不认同。


因为这件事情,我重新考虑了自己的文章和中学语文试题之间的关系。这里想要和各位语文老师讨论一下:


1、坦白说,诸位以我的文章作为阅读材料完成的考题,我本人也很难及格。在2016年的时候,我自己做过一套试卷,结果可以说是相当凄惨:


我的零分标准答案


出现这样的结果原因很简单,作为作者的我和作为教师的各位,对相同的一篇文章的理解并不相同。我更多从创作的角度去考虑,然而这种思考过程在最终的文章里并不会体现出来,就像是画家完成作品之后,你根本无法在画布上看到铅笔底稿的痕迹一样。而老师教育学生的方式,类似一种逆向工程,手持创作的结果,逆向推导出背后作者的意图,以此加强学生的理解力。很自然地,这种逆向推导就存在多种路径的可能,大多时候未必和我最原始的那条路径重合。不重合并不意味着错误,作品完成之后的诠释权在读者手中。无非在学校这个特殊环境里,教师成为了拥有权威的诠释人,有时候甚至高于作者本人的权威。


我想我们都应该承认一个问题,教师的权威性含有某种专断在其中。学生前往学校是为了求得真知,但因为这种专断的存在,就可能把求知变成了依师,一切以教师说的为准。很显然,这并非是教育的目的。为了避免这种现象,人们诉诸普遍共识。相比较而言,人们对名著的研究时间更长,观点也更为明晰,存在着理解上的广泛共识。没有人会把《三国演义》当做爱情小说来看,同样的,即便是《红楼梦》这样复杂的小说,可能的诠释方式也存在有限的几种。因此,针对名著名篇进行阅读理解分析,是存在普遍共识的。这种普遍共识比教师权威,更具备为标准答案背书的合理性。而且,学生学习这种普遍共识,意味着可以应用到更广阔的领域中去,构成和他人探讨文学作品的对话基础。


我的文章并没有这种特性,还没有经历时间的考验,更缺乏足够数量的读者群形成共识,也就意味着没有相对统一的理解标准,容易造成师生之间因为理解差异而形成的对立紧张,并非是作为阅读理解题的最佳选择。


2、人们喜欢我的文章,和我的文章本身水准如何,这是毫无关联的两个问题。若以喜欢的程度而论水准,那么动辄数千万点击的网络小说,在朋友圈里转发成千上万次的养生文鸡汤文才是高水准。我个人并不认为我的文章有多好,尤其不觉得我的文章好到值得中学生拿去做阅读理解练习。


从1999年上网发帖开始,关于如何写字这件事情到今天我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写了十五年之后,我才勉强知道好文字好在哪里,也逐步弄清楚了人们究竟喜欢我什么。如果把网上的读者用某种具象的实物来表现的话,那他们应该是一个巨大的金字塔。最伟大的通俗小说家,他们的读者群可能是这座金字塔的绝大部分;最杰出的学术作家,他们的读者群可能只是这座金字塔的顶尖那一部分。一个人一旦开始动笔,能在金字塔上获得多少潜在读者就是一个定数。非常罕见作家江南那样的情况,从网络小说《此间的少年》开始,下沉到玄幻文学《九州》,继续下沉到校园文学《龙族》,不断扩大自己的读者群。也非常罕见斯蒂芬·金那样的作家,从通俗文学开始,向上击穿障壁,凭借短篇小说集《四季》跻身严肃文学作家行列,进入金字塔的顶端区域。


我在这座金字塔上只有一层,或者说只有一个切片的读者群。我个人的经历,我个人的想法不可能超脱我所处的时代,因此,我的文章能打动的都是有类似经历,类似生活,以及在这种类似经历类似生活产生类似想法的人群。这样的人其实并不多,在人群中从来都是少数。我和教师一样受过完备教育,我和教师一样生活相对稳定,我和教师一样有点余暇时间,而且把这些余暇时间投入了文艺和新知中去。所以,教师读者喜欢我,并非是因为我的文章高妙,而是大家的生活类似,喜好类似。


对于学生而言则完全不是一回事。老师喜欢的文章和他们喜欢阅读的内容,本来就不一样。我经常举一个例子:我对西方通俗音乐的启蒙老师,是一本在昆明外文书店买的畅销书《西方流行金曲100首》。这本书不单是在昆明销售火爆,在全国也是如此。等我成年之后回过头来想,所谓的金曲100首是按照什么遴选标准搜集的?大概也就是四五个编辑的个人喜好和个人品味。但是,这四五个人遴选的这100首歌,可能决定了一代中国人的流行音乐基础和品味。这件事情想一想,不觉得可怕么?


同样的,教师是中文阅读的看门人。如果看门人选择的是一个窄众作家的文章,并且把它上升到需要做阅读理解题来严肃对待的程度,我觉得这对于学生而言不算是公平。以写作水准而论,以文学多向性而论,我不认为我的文章能够达到入选标准。还有太多好作家和好文字,无论是在审美还是思想上都更胜我和我的文字一筹。学生更应该去领略那样的文字,而不是我的。一定程度上而言,花费等同时间在我的文章上进行解题,算是一种浪费。


3、从法理上来说,我个人无权干涉教师选取我的文章,并且将其作为教学材料使用,这是教育的特别豁免。但类似“一级教师”陈会尚这样的行为,则已经远远超出了合理豁免的范畴。教育不单纯是教会学生思考能力和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一位教师用别人的悼文做成阅读题而且在网上售卖,这种行为本身已经教给了学生们所有书本都不会教授的东西,而且非常鲜明刺目。


当语文教学变成教师出阅读题-学生上网搜索答案---老师上网找新文章的闭合链条的时候,我认为问题不是出在贩卖标准答案的人,而是阅读理解有标准答案这件事。虽然现实非常坚硬,也不是教师自身力量所能改变的,但我还是希望老师们能为学生提供更多思考和理解的多样性。


综上三点所述,我希望各位语文老师尽量少选取我的文章作为阅读理解题。虽然你们拥有这样的权力,可以征用任何文章用于教学,但是对于我和学生而言,我的文章都不是最好的选择。起码在于我,并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在语文试卷里经常难为他们的作家,更不希望他们因此在成年之后再见到我的名字就掉头狂奔而去。


谢谢诸位!


题图摄影:FelixMittermeier

图片授权基于:CC0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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