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之日起,关于虹鳟这个话题就非常热闹。 国内的各种讨论就不用说了,国外媒体也来凑热闹: 《卫报》:“相当不是味儿:中国允许虹鳟当三文鱼卖” 还有BBC: 。 。 。 8月2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集上海市人大代表、消保委委员、消费者代表、专家、企业以及团体标准的起草方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等多方面召开了“三文鱼”定义之争公开讨论会。 会上,对于为什么把虹鳟命名为三文鱼,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这么解释的:协会不能判定俗称的对与错,协会能做的,就是把现在中国市场上在以“三文鱼”名义销售的鱼类聚集起来,告诉消费者目前市场上销售或将来有可能销售的“三文鱼”指的就是这些。
不解释,我还可以理解,越解释,这坑就挖的越大。 虹鳟,是因为大家不认识、不好卖,厂家利益驱动之下把虹鳟标为三文鱼骗人。然后,有人现在却以存在虹鳟欺骗消费者为三文鱼这一事实为由,将虹鳟认定为三文鱼。 这不是典型的将小偷洗白吗? 窃书不算偷,我真信了。 流通协会为推脱责任,居然还能说:流通协会没办法判断对与错。这话真是说的莫名其妙。如果你们这些人不能判断对与错,那么你们就不要去定义何为三文鱼。 掩耳盗铃的水产协会,看看你们自己曾经也认为虹鳟不是三文鱼哦 好像上面的几篇文章已经被删除了。 有人合成了一张好笑的图:
|
|
来自: 罗建新s01k3a05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