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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新三板公司获政府1500万上市垫付款,IPO被否要无息归还!

 昵称52776266 2018-08-23

8月22日晚,新三板公司浙江力诺(830985)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瑞安市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1500万元。

 

“公司是从今年7月份开始申请的,申请后很快就到账了。”浙江力诺董事会秘书冯辉彬告诉记者,这笔共担基金对公司来说很有用。

 

为了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分担企业上市风险,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浙江温州多地设立了上市风险共担基金,主要用于垫付企业因开展上市工作而增加的费用。

 

浙江力诺拿到的是瑞安市发放的首笔基金,浙江力诺也是首家公告拿到这笔基金的新三板公司。


政府垫付款支持企业上市

7月2日,瑞安市金融办对新三板公司浙江力诺申请上市风险共担基金的情况进行了公示。

 

公示信息显示,按相关文件规定,瑞安市金融办拟对已辅导股本超过1亿股的浙江力诺,垫付上市风险共担基金1500万元,公示期为5日。

 

8月16日,瑞安市金融办发布信息称,已经向浙江力诺发放上市风险共担基金1500万元,这是瑞安市发放的首笔上市风险共担基金。

 

瑞安市隶属浙江温州,2017年7月21日,瑞安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补充意见》。

 

其中提到,建立政府与企业风险共担机制,瑞安市政府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对列入重点辅导推进的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增加的费用,分档给予垫付。

 

其中,股本在1亿股(含)以下的,给予垫付1000万元;股本超过1亿股的,给予垫付1500万元。



浙江力诺目前总股本约1.02亿元,因此获得垫付基金1500万元。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温州多个县市均设立了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各地基金规模不一,如瑞安市基金规模为2亿元,平阳县基金规模为1亿元,苍南县、永嘉县基金规模为5000万元。

 

瑞安市金融办发布的信息显示,在瑞安市的拟上市企业,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可申请该基金:

 

一是与三方中介签约;二是完成股份制改造;三是已上报浙江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或未上报辅导备案或境外上市,但企业投入上市成本(财务税务成本、五险一金等)超过申请金额2倍。

 

温州市苍南县金融办文件显示,申请该基金的公司,除需要签订基金使用申请表外,还需要签订基金使用协议,填写上市费用明细表等,公司股东还需要签订无限连带责任书。


▲申请基金流程(苍南县)

 

按照规定,企业获得的垫付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因开展上市工作而产生的费用,不能用于投资与企业上市无关的项目。

 

获得资金的企业,每月需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垫付资金使用明细、上市推进情况等。

如IPO被否可无息归还

浙江力诺董秘冯辉彬告诉记者,公司是在今年7月份开始申请这笔基金的。

 

今年7月24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与瑞安市金融办签订了《瑞安市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使用协议》。8月22日,公司公告1500万元资金已经到账。

 

根据协议,这1500万元只能用于浙江力诺因开展上市工作而增加的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无关的费用支出,也不得转借。

 

对于资金的使用期限及利息,根据企业的上市进程,有4种不同处理方案:

 

1.如果公司成功上市,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两个月内,向瑞安市金融办全额归还垫付资金本金及利息。(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下同)。

 

2.如果公司自垫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两年内未申报IPO或者撤回IPO申报材料,两年期满后需全额归还垫付本金及利息。

 

3.如果期间公司未如实报告上市推进情况,未按规定使用垫付资金,且经过责令整改而未整改到位,公司需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4.如果公司上市未通过审核,应在收到不予通过IPO审核文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全额无息归还垫付资金。

 

▲图片来源:浙江力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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