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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的分类

 秦岭之尖 2018-08-24

一般中国书法分为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五种书体。

1、篆书

(1)大篆

大篆是西周晚期普遍采用的字体。相传为夏朝伯益所创。广义的大篆指小篆之前的文字,包括金文(即钟鼎文)与籀文,而当代汉字学家推算秦朝应尚有甲骨文,所以现在也包括其中。

大篆狭义则仅指籀文,由于小篆是以此为简化,因此古文记载的大篆通常指籀文。

(2)小篆

秦始皇灭六国后,下令以秦国的“小篆”作标准,统一全国文字。篆体,又称为“篆书”,是小篆、大篆的合称,因为习惯上把籀文称为大篆,故后人常把“篆文”专指小篆。秦王朝使用经过整理的小篆统一全国文字,不但基本上消灭了各地文字异行的现象,也使古文字体异众多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角色。

小篆字的结构成纵势,布白对称匀称,用笔中锋圆转,线条粗细变化不大,具有遒劲、圆润的美,被称为玉箸篆,象玉质的筷子。

2、隶书

隶书分“秦隶”(也叫“古隶”)和“汉隶”(也叫“今隶”),隶书的出现,是古代文字与书法的一大变革。

隶书一般认为由篆书发展而来,字形多呈宽扁,横画长而竖画短,讲究“蚕头雁尾”、“一波三折”。根据出土简牍,隶书起源于战国。传说程邈作隶,汉隶在东汉时期达到顶峰,对后世书法有不可小觑的影响,书法界有“汉隶唐楷”之称。

3、草书


草书分为章草、今草、狂草。草书是早于楷书的书体,章草始于篆书向隶书演化的过程中,隶书对章草的影响大些,所以又把章草称为草写的隶书。

草书笔画省略,相互萦带,便于快捷书写,以符号代替偏旁部首,既具有法度的规范性,又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是最善表达书者情感的书体。


4、行书


(1)行楷。行楷,介于楷书与行书之间的字体,也称“汉字行楷手写体字形”,是偏重于楷书书写笔法,比楷书行笔自由,又比行草规正的行书字体。

(2)行草,介于行书、草书之间的一种书体和书法风格,可以说是行书的草化或草书的行化。它是为了弥补楷书的刻板和草书的难于辨认而产生的。行书大约是在东汉末年产生的。行草是王献之创立的书体,《鸭头丸帖》是他行草的代表作。真迹现存于上海博物馆。行书碑帖众多。

5、楷书

楷书也叫正楷、真书、正书。由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楷书是最晚形成的字体,始于汉末,是我国封建社会南北魏到晋唐最为流行的一种书体。《辞海》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这种汉字字体端正,就是现在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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