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百分百(ID:news310) “拆迁补偿为啥只给房东, 不给我们这些租客?” 真是活久见! 电视剧编剧都不敢这么写 这位房东竟然真碰到了! 先来看看这段奇葩无比的对话 ⬇️ 租客带着质问的口气句句紧逼 原来租客气愤的是... 拆迁没和他商量 房客要打官司 不过这个逻辑实在看不懂 房东有理有据 碰到这种赤佬也真倒霉 最终租客对房东做出了威胁 虽然最后长达39秒的语音说了什么 并不知道但是能想象应该是一些污言碎语 上海真的有过这种事! 虽然上面的对话截图真实性有待证实,但是在前几年的上海真的有过这种事!还上了新闻。 2011年6月上海西藏南路300号,房屋的权利人把房子出租给了罗诗瑞服饰公司,租期到2013年11月底结束。 2013年前后西藏南路300号被纳入拆迁范围,房东表示期满后不再续约,于是租客开始漫天要价了,要求巨额的拆迁补偿。 租客先是提出9000万元的拆迁补偿,后来大概自己也觉得要的实在太多,就降低尺寸到2000多万元。 最后说1600万元一分也不能少,不然就不搬走做钉子户。 当时因为租客多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最终选择强制执行对这家服饰公司进行清场。 但是万万没想到,租客竟纠集了几十名员工和家属抗拒强制执行,有2个人情绪还十分激动。 最终公司法人被拘留15天 最终公司法人被拘留15天 最终公司法人被拘留15天 那么遇到拆迁,租客应该怎么办?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并未规定租客有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从该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租客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拆迁补偿金,也并非是租住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 #今日话题# 对于这种“赤佬” 你想说点啥? 来留言区说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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