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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杀人车

 取反加一 2018-08-25

说说滴滴的事情。


滴滴又出事了,又是顺风车。事实上滴滴经常出事,出租车也经常出事,但是像滴滴顺风车这样频繁的出奸杀这样严重的案件,之前还没怎么听到过。



8月24日,浙江乐清的赵某在乘坐滴滴顺风车,从虹桥镇前往永嘉的路上失联。期间她好友收到她“求救”,“急救”的信息,但是之后再找她再无回音,具体事情经过,滴滴官方的道歉声明基本已经说清楚了。



警方很给力,昨天的案件,今天已经抓到了犯罪嫌疑人。


嫌疑人供认了犯罪经过,指认了受害者尸体,基本已经确定,27岁的滴滴顺风车司机钟某就是凶手,网上还公布了抓捕视频。




可以说作为一起恶性案件,罪犯抓住了,可以说已经了结了——但作为一起公共事件,还远远不止。


说两个细节。


第一个是根据滴滴官方的道歉声明,作案凶手钟某在前一天已经多次骚扰另一个坐顺风车的姑娘,多次要求姑娘坐到前排,还在姑娘下车后开车尾随她。


事情发生后,这位姑娘林女士也爆料了事情经过:


司机在接单后,以自己要晚几分钟为由要求钟某取消订单,林女士取消订单后双方约定之后用微信支付。上车后司机借口接另一个人,偏离预定路线,将车驶向偏僻地点,林女士这时起了疑心。在强烈要求下,司机停车,林女士趁机打开车门逃跑,钟某驾车试图追击,幸好路上有其他车经过,在林女士威胁报警之后钟某把车开走。


林女士拍下了车牌号,向滴滴举报。


但滴滴到现在都没有处理。



第二个是今年五月空姐在顺风车上被杀的案件发生后,有人曝出滴滴司机看乘客,能看到乘客许多隐私信息。



五月空姐案之后,滴滴表示已经下线这个功能进行整改,但在整改过一段时间之后,滴滴又把这个功能重新上线,让乘客把自己的信息从默认隐藏变成默认公开,只不过乘客多了一个是否公开的选择而已。


这次犯罪的钟某,你当然可以说他本来就是个罪犯,第一天犯罪不成第二天继续犯罪,如果他不开顺风车,也会在其他时候犯罪——这种推断当然也有道理,但他犯罪行为恶劣,且有之前骚扰林女士的“前科”,从严判罚的话基本不是死刑就是死缓,已经有法律审判他了,骂一个死人对我们自身的安全没什么帮助。


但你不得不承认的是,滴滴对于林女士举报的无动于衷,以及重新上线顺风车标签功能,是这起案件发生的帮凶。


是的,法律对亡命之徒,对不想活了想报复社会的人没用,但钟某并非不害怕,不是那种亡命之徒。


否则他也不会害怕林女士报警,不会因为害怕被发现,就放弃跟踪林女士的计划。


所以他才会让乘客取消订单,然后再用微信来接乘客,因为他自以为这样不会被抓到——但是像这样每接一单都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如果他看不到乘客信息进行挑选,可能会放弃自以为完美的犯罪计划,也许就不会有8月24日这起悲剧。


这是滴滴的罪状之一。


滴滴的罪状之二,是他们的机制没个轻重缓急,导致客服经常无法即时对最需要回应的需求进行回应。去年的时候我曾发过这样一条微博:



当时真的很气,因为如果虚拟号码可以保留一小段时间,我完全可以立马打电话给司机。如果滴滴客服不是那么难联系上,我也可以在司机走远前联系到司机。但事实就是互联网时代了,我用手机软件叫到的司机,重新再联系上他用了半小时时间,之后再等已经在城市另一头的司机又花了一个半小时时间。


那时候我觉得可能只是对我这种不算太急的需求,滴滴把客服力量分到更重要的事情上去了,但我没想到的是,虽然滴滴一直在强调自己“安全出行”,但有关安全,人命关天的事情,他们也能反应这么慢,甚至在有乘客投诉司机之后一天的时间内,都还能让这位司机继续运营,而不对其进行调查。


太扯淡了。


这是罪状二。


还有第三件事不能全怪滴滴,可能存在一个机制上的问题。


即受害者家属去报警,警察表示必须要有车牌才能立案,说是法律规定。然后受害者家属去找滴滴要求提供车牌,滴滴也没有把车牌和车主私人信息给私人的权利,必须警察来调用才能给。(如果随便就能给我就更不敢用滴滴了)




于是就出现了警方没有车牌无法立案,滴滴没有警方的许可不能提供车牌的尴尬情况。


在命案发生之后,滴滴和警方配合,14个小时就破案了,确实高效率——但这已经是事后了。是否应该有一个制度上的改良,让这种高效率,可以在案件发生前就运转起来。


不要让死胡同,堵死了受害者的求生稻草。


这是罪状三。


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如果滴滴能把这三件事哪怕做好一件,悲剧都不会发生。


顺风车确实是有风险的产品,也不是不能做,但交给滴滴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犯事的企业,我真的替所有女性朋友担心。


所以我劝滴滴,还是尽早把你们这个产品取消了吧,你们做不好的。


最后还想说两点。


第一是综合几次顺风车犯罪和犯罪未遂,犯罪嫌疑人都会要求司机坐在前排。事实上用逻辑想一想,乘客在后排时,司机确实更不容易实施犯罪。


虽然司机铁了心要做坏事时,可以把车开到荒郊野岭,那时候坐前排后排都一样,但更多时候坏人并不是坏得那么纯粹,在犯罪成本更高的情况下,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就算了。


所以女性在单独一个人坐陌生人的车,无论是顺风车,快车,专车还是出租车,我都建议可以坐在后排——而且如果你不在意的话,后排还可以躺着,也坐着更舒服啊。


第二很重要。


罪犯之所以犯罪,并不是觉得犯罪的惩罚不够重,而是觉得自己犯罪以后,不会被警察抓到,有这样一个侥幸心理。


而我们现在看到,至少在滴滴或者类似的共享出行产品,甚至UBER在全世界上发生的恶性犯罪行为,破案率无限接近于100%。


所以我恳求各位媒体,自媒体同行在写这件事,就把用顺风车犯罪说得多么简单,多么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只会徒增模仿犯罪者的数量。


也希望各位网友再传播,讨论这件事的时候,把这条信息带上,给各位曾经动过邪念,或者犯罪未遂的人渣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并不是说你在自己的车里,在荒郊野岭犯罪,就不会被抓到了。


不要有侥幸心理犯罪,你的一切信息都有备份,只要你犯罪,一定都会被抓住的。


真的不希望再看到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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