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本文的遗嘱人办理公证遗嘱,但法院却认定继承人不能依据遗嘱继承价值千万的房产。 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大爷有三个儿子,老伴去世得早,多年来,李大爷一直和孙子李小四一起居住,并由李小四照顾。 之后李大爷担心年老体衰,于2015年,留下了遗嘱,并且办理了公证,遗嘱的内容是把自己那套价值千万的独栋别墅赠给自己最疼爱的孙子李小四继承。2017年8月,李大爷因病去世,此时李小四正在美国留学,得知爷爷去世的消息,连忙赶回来料理完爷爷的丧事,然后又匆匆赶回去上课。 打开百度App,看更多美图 来源网络 今年1月,李小四放寒假回国,他拿出爷爷留给他的遗嘱,希望按照老人家的遗愿,继承爷爷留下的这栋别墅。然而,他的这个要求却遭到了叔叔、伯伯的反对,他们不同意小四独自继承这套价值千万的房产。 无奈之下,李小四来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程序继承爷爷生前留给自己的遗产。没想到,法官却说:“这套房子,你确实不能继承,应该由你的父亲和叔叔、伯伯他们平均继承。” 来源网络 说到这里,一般人会怀疑遗嘱的效力,但笔者告诉大家,李大爷留给李小四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为什么李小四无法继承遗产呢? 我们一起来进行法律分析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其中法定继承按照《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李大爷有三个儿子,按照法定继承应该由第一顺序的三个儿子继承,而在这两个顺序里是没有孙子的,也就是说李小四不属于李大爷的法定继承人。 来源网络 但是因为李大爷存在公证遗嘱,那么应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继承李大爷的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将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赠是指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那么李小四不属于李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则其手上拿到的遗嘱属于遗赠遗嘱,无其他无效事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 那为什么李小四不能受遗赠继承价值千万的房产呢? 这里涉及民法理论中的明示和默示的问题,明示是指行为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明确作出某种意思表示,而默示则是指行为人未明确作出意思表示,通过其行为推定其作出某种意思表示。 而《继承法》上的两种默示规则体现在该法的第25条,但其中的规则正好相反: ①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来源网络 那么本案中,李小四属于受遗赠人,其并没有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李小四丧失价值千万的房产受遗赠权,与千万房产擦肩而过。 总结 1、孙子不在《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列。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应该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今天就聊到这里,这次断更多日,笔者在这段时间中一直在思考如何定位及转型,现在已基本确定自己努力的方向,以后的内容会越来越精彩,一起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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