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于天,生产日期、配料表等都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然而近日有太原网友曝出,在天猫超市购买的双合成月饼,居然是“早产”月饼! 该网友曝称:消费者在天猫超市购买的双合成月饼,21号月饼已经出库并发货,22号物流开始配送,但消费者收到的月饼竟然显示是23号生产的。 “早产”食品的定义,是指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迟于或晚于实际生产日期。食品早产后,成品检验、运输的时间可以转嫁出去,人为延长保质期,增加销售时间。双合成出现早产月饼后,卖家解释称需要问问库房。 有网友质疑:这种随意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还有何意义?食品安全还有何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双合成眼里是废纸吗? 如此作为,还还意思要求政府扶持吗?双合成这个百年老字号,这个曾经的知名国企,这个号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老品牌,是否要在砸在个别人手里? 资料显示,双合成月饼始创于1838年,为全国月饼生产企业25强和“放心月饼金牌企业”。 双合成还是山西省著名商标,山西省质量信誉AAA级企业,2006年在国家商务部重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中首批入选。 2006年,双合成成为华北地区唯一绿色月饼生产企业。双合成月饼连续十余年被国家评为“中国名饼、名牌月饼”。 2008年,双合成郭杜林晋式月饼制作技艺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双合成宣称,在党的十五大代表、全国劳模、著名企业家赵光晋总经理领导下,始终坚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市场,以品牌促发展,以利润求永存”的经营方针,几十年如一日,努力把双合成做成中国最有发展力的老字号。 中秋节临近,月饼行业将进入一年一度的黄金销售期,然而双合成这样赤裸裸地在出厂日期上造假,自毁“中华老字号企业”的信誉之举,不知意欲何为。 相关链接: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的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早产”食品,实际就是标注了虚假的生产日期。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生产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WbG5LUzGEsAchLyhE9w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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