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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社会的大哥栽了!苏州社会大哥拿刀追砍电动车司机,被夺刀反杀

 残月照亮夜 2018-08-29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不知道这个社会大哥是不是能上天堂,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反正死了就是死了,没什么区别。今天苏州市昆山警方通报了2018年8月27日,也就是昨晚刚刚发生在昆山区顺帆路路口的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一人重伤,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冲突的起因仅仅是一起轻微的车辆碰擦。

事发当晚,刘某(本案中的轿车司机)为了节省时间,占用非机动车道转弯,与同向行驶的于某所驾驶的电动车发生轻微的剐蹭。刘某当即把车横在车道上,挡住了于某的路,于某刚想说点什么,刘某已经开始破口大骂。于某的火气也上来了,虽然开电动车也不应该走非机动车道,但是汽车更加不应该走,而且不是自己刮到轿车,自己的电动车是直线行驶的。于是和刘某当场吵了起来,刘某见于某还敢还嘴,冲上去就和他动起了手。

拉扯了半天,刘某见占不到什么便宜,他没想到一个开电动车的还这么猛,可是他哪吃过这种亏,面子全丢完了,说出去他还怎么混!他看了看旁边围观的人,一咬牙就跑回车上抽出了一把砍刀,看样子平时没少干这些事,要不谁车上会随时备着刀?而于某看见刘某持刀过来,下意识的就想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刘某一看于某怕了,他更加来劲,拿着刀就往于某身上砍过去,于某看跑是跑不掉的,心一横猛的向刘某拿刀的手抓去。

刘某眼见着刀砍不下去,还被于某制住了手,他疯狂的用脚踹起于某,扭打过程中他的刀掉在了地上,不过被于某抢先一步抓在手里。于某已经被刘某打出了火气,拿起刀就照着刘某的头上招呼,刘某见势不妙就拼命跑开,可他平时都是养尊处优的,哪里路得过普通的劳动阶层。没几步就被于某追上了,三两下就被于某砍倒在地,等警方赶到的时候已经失血过多死掉了。

社会人还是低调点好,现在是法制社会,你再牛牛得过法律吗?这个案件不知道会怎么判,我觉得这完全是电动车自己的正当防卫,不过人家刀都架到脖子上了,不还手死的就是自己,追着砍这个就对电动车司机有点不利了,最多算个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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