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理物化 1. 清气阳为天,杳杳而上冲乎阳,浊气阴为地,冥冥而下从其物。 2. 清浊交分,人物混成,造化始于无,相因而三生。 3. 天一地二,盖乾坤之体,坤为土也,干为金、金亦土也、为水母。 4. 四正四隅,何遐迩之为正?艮为土也,应乎坤。巽为风也,风出木。 5. 坎离未判,以清浊明水火。震兑之前,以左右用金木。 6. 易八卦者、以刚柔相半;连四象者、分逆顺而生成。 7. 二仪分列、各包四象之形,乾坤音土、遂作五行之用。 8. 一而两之道,法乎自然;八卦九宫,乘阴阳以数。 9. 五行分阴阳为十干,清而不下;五支易刚柔为十支,浊而不上。 10. 土逐四时之气,故有十二支。十二支以夫妇为体,十干以父子相乘。 11. 三才有阴阳之天地,五行运物化之人伦。 12. 故曰:甲己真宫,乙庚真商,丙辛真羽,丁壬真角,戊癸真征。 13. 寅午戌火体,亥卯未木体,申子辰水体,巳酉丑金体,斯非真体,乃五行生旺库之地,土则从四事成之。 14. 六十纳音者,配由十干十二支、周而终之数也。 15. 自生成而言之,则水得一、火得二、木得三、金得四、土得五;感物化而言之,则火得一、土得二、木得三、金得四、水得五。 16. 支干配则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巳五,己亥支数四。 17. 子寅同途,岁上辰下,未可俱言,其支先甲后子,纳音金者,数也,始父母之气而成音,离天地则见各数。 18. 天五地五则为造化之先,除其数则纳音之用。 19. 自干而生顺,从坤而产逆,阴阳机栝于五行,五行之体依八卦。 20. 火爱干为会,水利巽而享,岁守坤乡,金藏艮位。 21. 木落粪本,水流趋末,火显诸用,金蔽于光。 22. 水土金性本下,木火性本巍。 23. 沉者得形而上腾,升者期卑而高会。 24. 以坎为离、精玄者能知;易兑作震、通鬼神而作旨。 25. 故以庚申乙卯为夫妇之本宗,子癸亥壬丁马丙蛇之寄位。 26. 劳而不息,驿居病方。马得纵横更观乎干,生而不运,以气建推之。 27. 出五行之外者,生死在乎我,居清浊之内者,存亡从数焉。 28. 元命胜负,三元者,干禄、支命、纳音身,各分衰旺之地。 29. 干主名禄贵权,为衣食受用之基;支主金珠积富,为得失荣枯之本;纳音主材能器识,为人伦亲属之宗。 30. 支干纳音之气,顺四柱以定休囚,禄马神煞之方,分二仪以求胜负。劫灾天岁遇用处,不能为凶;禄马奇举逢破处,未始为福。 31. 四柱者:胎月日时。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主事者二分。月主时气者十分,主事者六分。日主未得气者十分,主事者八分。时主用度进退向背力气胜负皆十分,吉与凶同。 32. 九命论互相奔刑,反顺生煞,以别源流。 33. 先看重轻盛衰尊卑逆顺,次分彼我紧慢情意,相续干音亲义四柱,然不合冲类干头配合之理。 34. 大抵年为本、则日为主,月为使、则时为辅。 35. 主本保合、未有贫贱之人,时日乖违、岂有久荣之理? 36. 三元入墓、日时自旺,虽运并绝逢鬼,鬼亦不能取。 37. 四柱集旺运逢于禄马,禄马无用。 38. 过与不及、游移颠倒,气数中庸、应期而发。 39. 方信阳唱阴和,须分干正支邪;阴静阳从,更忌禄衰鬼旺。 40. 必死有生,凶中反吉。 41. 旺衰之理、审量生克,轻重之名、须识向背。 42. 轻得地而可敌重衰,重无地而制之轻败。 43. 各衰各旺,轻重自然。守凶煞者,在其尊者制其卑,生克交加,应得先者令其后。 五行相敌,二凶一吉。 复以轻重之理,方得贵贱之原。 至于体轻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主客从容、优游享福。 44. 水得水多,则沉潜伏溺、小巧多权,苗而不秀,声誉汪洋。 水得火多,则崇礼贪饕、自恃深虑多忧、猛断后悔。 水得木多,则流而不止、执志反柔、临事汗慢、奢俭失中。 水得金多,则本末常安、多得资援、好义不实、智大多淫,智胜义负、则性灵强。 水得土多,则沉静执塞、内利外钝、忍妒多恨、信义无决。 45. 火得火多,则崇礼义泊、明外昏内、自华而俭、既旺即已、不可速达。 火得木多,则自恃威福、聪明志懦、动思依辅、静则志明、好辩是非。 火得金多,则志不自胜、好辩而刚、礼义失中、直而招谤。 火得土多,则立用沉密、利害敢为、言清行浊、执不变通。 火得水多,则为德不均、巧而忘礼、多易多难、摭取艰险、计深反害。 46. 木得木多,则柔懦泛交、曲直自循、多学不实、聪明华洁。 木得金多,则克制憔悴、刚而无断、静思悔动、誉义不常。 木得土多,则取舍自信、华而不奢、体柔伏刚、言必鉴人、智不自胜。 木得水多,则漂流不定、言行相违、处吉不宁、趋时委曲。 木得火多,则驰骋聪明、好学不切、礼繁义乱、明他害己、善恶决发。 47. 金得金多,则刚直尚勇、见义必为、过不自知、忘仁好义、思礼好胜。 金得木多,则辨分曲直、利害兼资、置德怀忿、朋友失义。 金得火多,则口才辩利、好礼忘义、动止宽和、中心鄙吝。 金得水多,则计虑不深、为人无恩、临事龌龊、或是或非。 金得土多,则失中有成、口俭心慈、作为暗昧、多处嫌疑。 48. 土得土多,则重厚藏密、守信容物、或遭毁谤、恩害敢为。 土得金多,则信而好义、刚而多躁、不能持重、庶事无容。 土得木多,则形劳志大、杂好狂徒、用柔爽信、曲直党情。 土得火多,则施义忘亲、外明少断、奢俭失中、好礼口惠。 土得水多,则贪功好进、泛顺伏机、志善若昏、爱恶无义。 49. 诚能以此更分轻重,明作为之性情,消息盈虚、依于祸福,然后为能言。以前五行多寡论性情,而复推祸福。 50. 正气无刑,名背之半。 马无害,禄无鬼,食无亡,支合无元,干禄无厄。 51. 旺无丧,衰无吊,妻无刃,财无飞,孟无孤,季无寡,生无动,死无败。 52. 火无水,水无土,土无木,木须金,金须火。 体重须鬼,禄轻须官, 刑虽全,败虽孤,夫须尠,妻须倍,吉须显煞,凶须沉昧,天盘须会,地带须连。 53. 干全顺则为清,气完和者为贵。 阴附阳带岁、则富贵,阳合阴背本、则虚浮。 应凶观空而无空,旺相得空而尤利。 至若空亡有用,赖虚中而有应。 库中鬼勿取生旺继衰殃。 54. 木本离而化薪,金趋坎而育水。 水有火、火有金、金有木、木有土、土有水。 55. 干备而禄备,命成而财成,身有地而官行贵贱,自此而见矣。 禄为君子之性,命为定性,身为用性,时纳音为居性。 56. 贵气无地,贱生贵中,本贱有时,贵生贱内。 贵绝处观殃,因贵贱中亡,贱临贵鬼旺,贱向贵中死。 57. 支干太和而塞,夫妇失时而凶。 三元有地而贵,四柱递合而崇。
[2] 真假邪正 58. 变通拙而蔽于神,执一明而瞽于众,辨明真假、消息盈虚。 守位则正,失方则邪。 阴生阳死,逆顺相因。甲气申方、乙绝酉位。 子为天正,岁时始于一阳。寅为地首,阳备人兴于甲。 59. 天左中而左吉,地右半而坤乡。 先天后地,宫土其中,人中贵神,丑土已土,正体大吉,形体小吉。 戌亥为天之成,辰巳为地之往,故贵神逢天则左、遇地则右。 60. 天乙不守魁罡,庚辛阴阳合异。 魁为大煞,正月厌元。亥为地将,正期神合。 61. 德将无厌,清华总领之人,德合月承,金殿凰台之贵人。 62. 金坚于土,乾坤妙用无方。 土重而金生,金强而育水,水流而岁成,木交而火炽。 63. 火无我也夫薪归土,火遇土不能生鬼,在旺方看五行之轻重。 测于无形,不执乎相、乃得真际。 或有阳守阴多而利,阴逢阳盛而殃。 64. 日遇隔角孤有用,阳就妻而成家,妇若奔夫,二位虽贵合六马。 先上清而得之下浊,后下浊而升越上清。 65. 甲子己丑是天地合,轻重自分;丁亥壬辰乃清洁会,支干尤亨。 寅中有甲、得阴土以为妻,方知甲与己合、丑寅未会。 66. 子巳体壬丁之会,卯申同乙庚之交,丙午辛酉、无干不为破刑,癸始亥中,辰戌得同乎戊,此乃有无之相承,异乎六合之配偶。 同形则贵在岩郎六合、或清居邦教。 67. 连属不言孤寡清绝,可胜乖违。 大凡多取真形,慎勿专持假体,寅午戌气禧于申,更观干头之轻重,合守安马于戌、全要无形,土马守于离阳、晶应于子。 68. 三元失地,虽贵而弗贵;上下得真,虽贱而未贱。 盖阳盛则禧阳,阴极则杀阴是也。
[3] 升降清浊 69. 父子之行年同体,子享父利;夫妇之禄马并伤,妻殃夫病。 五墓为岁藏之地,时贵无妨;四孟是孤绝之方,带煞必克。 子午乃阴阳之至, 卯酉为日月之门, 恐败全逢,刑犹寿考。 有禄者,干未生成、动则周观;阙禄者,财命身禄、行游一理。 禄位有无,论于官鬼。官鬼竞驰,灾殃并乱。 70. 身土遇火生而渐利命,水得金降而优长。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火流不止,息土以攘之。火盛无依,惟水以济之。 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 71. 时居日禄,当得路于青云。五马交加,可致身于黄阁。 72. 丁壬喜乎丙辛,乙庚爱乎甲己。 甲午爱官旺,辛酉忌生旺。 物之未哄,盛衰有渐。 以庆为吉庆弗吉,知凶远凶凶败无。 73. 有根而无苗,实贫而尚可甘餐;本气绝而花繁,纵子成而味拙。 君子小人之用,否泰各端;支煞纳音之情,体何一揆。 寅申巳亥生成,而有子有孙;禄命身源衰旺,而存终辨始。 74. 顺往而亨,逆者则否,道顺之情、从大小运而言之。 智仁礼信义,水木火土金,论十二数者,支干极也。 智仁则清,礼义则浊,信从四时之气。 清无地而后浊,浊有时而返清。清得地而转清,浊会浊而愈浊。 旺相之义,官鬼岂分。清浊之源,轻重可别。 75. 应得墓者,守成而无害。临生旺者,自损抑则崇性。 禄马气聚,刑备贵全,清则清贵,浊则浊荣。 偶者则升,孤者则降。 德将相扶,金印垂腰之贵。递相揖让,调鼎位极人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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