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昆山市“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有了结果。9月1日下午,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警方执法现场视频及相关图片资料首次公布。来源:央视新闻 法治在线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一起命案,一辆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一辆自行车剐蹭,宝马车驾驶人刘海龙持刀追砍骑车男子于海明,之后刘海龙反被砍身亡。 警方认为,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其认为源头应归咎于谁率先实施不法侵害,而不是对不法侵害的反击。我们鼓励公民积极面对不法侵害,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砍刀。 砍痕。 伤口。 于海明伤口。 节目截图。 解除取保候审。 于海明在解除取保候审同意书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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