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起是发生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的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伤。媒体报道称“视频显示,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刘某某(开宝马纹身男子)回到车内拿出一把刀并冲向于某某(骑车男子),挥砍数刀。于某某(骑车男)没有被立马砍倒。此后,两人抱住扭打过程中,砍刀飞出。两人一起去抢刀。骑车男子于某某抢在纹身男子刘某某之前捡起刀,并向刘某某腹部捅去,展开反击。数刀后,刘某某(纹身男)起身转头向汽车方向跑,于某某再次拿起刀,追砍刘某某。”随着视频被大量转发,昆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却遭“反杀”一事持续发酵。一时间舆论纷纷,网民的评论大都是“说到底,就是他该死”“是他自己作死”“活该”“劣迹斑斑,该死”“人渣该死”“死有余辜”“为民除害,支持”等非理智和非理性的言论和表达。每次关于刑案的网络舆论、社会舆论中包裹着太多的道德和情感成分,可以理解。
四川德阳女医生之死的事件中,小男孩父母大闹女医生单位,要求医院领导开除安女士,通过剪辑视频歪曲事实,利用网民的无知心理炒作案件等行为,明显动机不纯。然而安女士之死,又将矛头转向另一方。就这样,一起普通的私人纠纷,在舆论的反复酝酿下,演变成了公共事件,事件中的相关无辜者被网民攻击威胁,甚至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这都是谁也不想看到的。假如小男孩一方没有大闹安女士单位,没有炒作案件,事态也不至于发展到如今近乎“不可控”的状态。
关于昆山发生的被“反杀”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专家、学者、律师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但在法律面前,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可是纵观网民的评论,绝大多数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嘲讽、调侃。但无论如何,以暴制暴、同态复仇的行为是现代文明社会所不允许的,同时禁止任何人以法律所禁止的私人力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罪与非罪,让法律的回归法律,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裁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