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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东巡抚丁宝桢的《新筑幛东堤记》

 雲泉 2018-09-05

新筑幛东堤记

原文:

光绪纪元,岁在乙亥,余既南塞菏泽贾旺,复躬督官绅员弁监筑长堤,幛横流而顺下,以顾运道,卫民田,军民欢跃赴功。坚冰初泮,手足皲坼,骄阳如炙,面目焦黧,虽疾风甚雨,踔厉不少休,五阅月而堤成。起东明谢家庄,迄东平十里堡,蜿蜒二百五十余里,高十四尺,身厚百尺,顶宽三十尺,计堤一里用土方若干,正杂物料若干。因民力而计里授食,调兵通以助不足,在工监督府丞、州县佐二等,凡七十二员,武职称是。工惟其坚,用惟其省。工用物料有稽,凡费帑银五十四万余两。

事之成也,在工人士请纪诸石。余惟同治癸酉河决直隶东明,历伏经秋,全河夺溜南趋,弥漫数百里,山东、江南毗连数十州县,民人荡折,运河两岸胥被冲刷,溃改几不可收拾。今幸藉民力,独告厥成功,而南堤得以兴筑,庶民安其居,运道永固,因名之曰障东,而记其大略如此。

冬十月朔日山东巡抚丁宝桢撰并书。

注释

障东堤:现也称南金堤,以与黄河北侧之北金堤对称。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黄河从铜瓦厢决口,夺大清河入海,从此由山东入渤海。此后,河道变化不定,不断决口。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秋,(河)决开州焦丘、濮州兰庄,又决东明之岳新庄、石庄户民埝”(《清史稿·河渠志》),河水夺溜南趋,山东、江苏、安徽数百里为灾,运河交通废弃,朝廷上下治水之议莫衷一是,山东巡抚丁宝桢毅然奏请督工堵筑。同年十一月,丁宝桢奏请堵复东明石庄户口门,并“再就北面滩地接筑长堤”。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筑塞石庄户下十余里之贾庄,水归原河道后,丁宝桢“复躬督官绅员,监筑长堤”,先由贾庄龙门口向下修至东平十里堡,后由贾庄向上修至东明谢家庄,即障东堤。1946年人民治黄以前为临黄堤,后为黄河的二线堤防,建国初期(1954年)曾全面进行了修补。1958年以后,随着临黄大堤防洪能力的提高,障东堤只作为绿化林带,仍由黄河部门管理。

乙亥:即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

直隶东明:东明县在清代属直隶省,后划归河南省,1963年又划归山东省。

译文:

在光绪元年,即乙亥年,我便在菏泽县的贾旺村堵复决口的口门,又亲自督促官绅和办事员监督修筑长堤,阻挡黄河之水东泛,使其顺着原来的溜道下行,来保护运河河道,护卫人民群众的田地,军民们欢呼鹊跃,庆祝成功。在坚冰刚刚开化的初春开始动工,在相当长的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人员手足生皴破裂,到了夏天又在骄阳下炙烤,面目被晒得黢黑,虽然遭遇急风骤雨,仍然坚持奋战,并不稍事休息。经过五个月的施工,终于把堤修成。这道障东堤,西起东明县的谢家庄,东到东平州的十里堡,蜿蜒而行,长二百五十余华里,高十四尺,身厚百尺,顶宽三十尺。合计一华里堤段用土方若干,正杂物料若干。依靠民力,计里发放食物,调动兵员前来帮助,以补民力之不足。在工地监督施工的府丞及州县的副职等一共有七十二员。武职也是如此。工程务求其坚固,用度务求其节省。施工用的物料都有据可查,共使用帑银五十四万余两。

筑堤完成以后,参与施工的人士提议将此事立碑刻石。我念及在同治癸酉年(即1873年)河决直隶东明,经历夏秋两季,全河夺溜改道南流,泛滥百里,淹没山东、江南毗连的几十个州县,人民群众背受灾严重,运河两岸全部被冲刷溃败,几乎不可收拾。现在庆幸借用民力,堵复决口,使南金堤得以修筑。百姓可以安居,运道可以永固。因此,为这个堤取名为“障东”,大略地作这样的记述。

光绪元年十月 山东巡抚丁宝桢撰文并书写。

说明:

此碑虽立于菏泽市李村乡兰口村原大王庙旧址,却详细记载了整个障东堤创修概况。障东堤横穿郓城70华里,是郓城重要的水利工程建筑和历史遗物,故此碑对考查郓城县的治黄历史,具有重要的考查作用。

清代山东巡抚丁宝桢的《新筑幛东堤记》

图片由刘加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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