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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力量、市统筹”开展交叉巡察

 徐徐读书 2018-09-06

以“县力量、市统筹”开展交叉巡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8-09-06 10:30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探索开展县(市、区、旗)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也都对探索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等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山西省立足“基层地域狭小,熟人社会、人情干扰严重”的实际情况,探索以“县力量、市统筹”为切入点,由市委巡察办通过混合编组,为各县(市、区)组建巡察组,开展交叉巡察,逐步完善市县一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巡察格局,在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实践——
  深化统筹模式,释放统筹效应

  统筹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坚持三个不变。授权主体不变,统筹巡察组由进驻地党委授权派出、管理和监督;巡察办与巡察组关系不变,进驻地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各巡察组工作;工作流程不变,政治巡察任务重点不变,方法权限不变,工作程序不变。二是统筹制定规划。市县党委按照上下联动、易于合力的原则,统筹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推动工作齐头并进、协同推进、互促共进。三是统筹安排任务。针对中央、省委中心工作,市县着重选取扶贫、民生等领域开展统筹巡察;针对系统性问题,选择同一系统市县两级进行对口巡察;针对板块性问题,围绕职能相近或密切相关的部门一同巡察。四是统筹协调进度。市县统筹制订巡察方案,协调巡察进度,力求工作一体部署、一体要求,人员一体动员、一体培训,任务一体启动、一体推进。

  统筹工作力量,强化组织保障。一是统筹人员整合。市委巡察办全面整合县级组长、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员,统筹从中选配。二是统筹人员编组。巡察组成员主要来自外地,以避免人情干扰;同时配备适量本地人员,以利于及时全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做好配合协作,完成“后半篇文章”。三是统筹人员培训。上级巡视巡察机构通过以干代训,加强对下级巡察队伍的培训指导。

  统筹规范流程,确保巡察实效。一是抓好关键环节。巡前准备阶段,抓好情况通报,确保信息共享到位。巡中了解阶段,抓好办组联动,确保融合凝聚到位。巡后汇报阶段,抓好报告报备,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着力规范市县巡察准备、进驻、汇报、反馈、整改、资料归档入库等各环节工作,指导市县加强和细化配套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后勤保障。明确派出地和进驻地在统筹巡察后勤保障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职责。

  统筹督查考核,确保规范有序。一是加强检查督导。各市积极对统筹巡察工作开展检查督导,督促县(市、区)党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督查抽查巡察组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多重监督管理。对统筹巡察组成员,实行市与县共同监管、派出县和进驻县共同监管、当地巡察办与统筹巡察组共同监管的管理模式。三是探索“双向评估”。由进驻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和被巡察党组织,从发现问题的质量、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三个方面,对统筹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和组内成员表现,进行综合测评;统筹巡察组对进驻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领导、组织、实施巡察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四是加大干部考评力度。对通过巡察实践得到锻炼的优秀干部在工作中予以提拔重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巡察工作熔炉作用。五是完善报备制度。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年底以党委名义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汇报。市县统筹巡察开展情况,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每轮巡察结束后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综合情况。

  问题——
  队伍机构需加强,体制机制需完善

  认识不到位,责任压实难。部分市县党委对统筹巡察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关注自己多、关注整体少,主动思考不多、倾注精力有限;部分派出县觉得人员派出后“是为别人工作”,抽人时不用心;少数进驻县与外地抽调人员有隔阂,把统筹巡察组当客人、当外人,没有当成自己人去提要求、压担子;个别抽调人员存在“我是市里(或外地)派来,当地巡察机构没法管我”的思想,生活上提要求多,工作上服从管理少。

  制度不完善,管理考核难。巡察统筹尚在摸索阶段,制度建设还需加强,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对下级巡察机构的统筹指导权限还不够明晰,下级巡察机构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汇报程序还不够具体,对接流程还不够细化,交流范围还不够确定,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标准不统一、考核评价难度大的问题。

  统筹不适度,分寸把握难。统筹初衷是破解人情干扰,提高巡察质量,但统筹力量的“度”、统筹内容的“量”不易把握。统筹力度方面,统的太紧,基层活力不足;统的太松,市县合力不够。信息交流方面,交流范围过小,效果不好;范围过大,存在泄密可能。如何把握分寸,还需结合实际逐步摸索。

  工作强度大,人员抽调难。巡察组成员多为临时抽调,工作考核、提拔使用等在原单位,临时观念重,工作积极性和热情难以持久。部分抽调人员作为单位业务骨干,长期脱岗难度较大;有的长期在本地工作,加上年龄、家庭等因素影响,对较长时间在外地出差还不适应。

  磨合时间长,融合难度大。部分统筹巡察组与进驻地巡察办沟通不够顺畅,信息不够对称,衔接配合程度不高;部分组内外地成员和本地成员互不了解,融合相对时间较长;部分外地成员担心本地成员会“跑风漏气”,不愿与之交流工作内容;部分本地成员没有充分融入组内工作,仅负责联络、协调工作,作用发挥不够,难以形成合力。

  工作量增加,经费支出大。巡察统筹以后,协调联络和后勤保障方面工作量大为增加,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工作压力普遍增大。巡察组统一食宿、出行,均需相应的费用,巡察支出普遍增加。

  建议——
  抓好责任落实,强化考核考评

  压实责任。省委全面加强对全省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负责上下联动的顶层设计。市县党委认真落实强化谋划部署、组织协调、成果运用、责任督促的主体责任。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好本级巡视巡察工作,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力度,领导和推动下级巡察工作。

  加强联动。加强统筹联动的组织谋划,突出本地实际,强化联动衔接,从任务安排、力量调配、进度协同、信息共享、队伍建设、成果运用等多个方面做到深度融合、多方联动,发挥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权威性和下级巡察机构的本地优势,增加上下联动合力。市委巡察机构要结合统筹巡察工作安排,对照政治巡察要求,制订县级巡察重点指导意见,指导巡察组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定期组织召开统筹巡察座谈会、研讨会,互相借鉴、共同提高,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夯实基础。优化整合现有市县巡察力量,夯实组织基础。一是加大对抽调干部的审核力度。严把人员“入口关”,根据人员特长进行分类管理。选用时,县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再次把关。二是压实推荐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选人派人的政治责任,在巡察抽调期间作好工作安排,保证抽调人员能脱岗工作、专心巡察。三是加强专业干部建设和专职干部管理,落实中央提出的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要求。

  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报告报备制度,随时掌握市县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足,强化对统筹巡察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力争形成一整套可操作、真管用的工作规程,为市县巡察统筹顺利推进绘好“施工图”。加强统筹巡察工作纪律制度建设,加强巡察人员津贴补助、后勤保障、评优评先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加强巡察队伍“轮训”,在保持巡察队伍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实施一定比例的逐步轮换,避免部分骨干人员长期抽调在外,影响队伍稳定性。及时建立组内临时党支部,定期召开组务会,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工作纪律。

  加强考核。积极探索巡察评估、测评方法。对评估为优秀的巡察干部予以重用,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发挥巡察工作熔炉作用。完善“双向评估”工作机制,细化评估指标,全面掌握县级巡察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情况,以及进驻地党组织领导支持巡察工作情况,从而传导压力,倒逼县级党委加强组织领导,选优配强统筹巡察队伍,倒逼县级巡察机构加强支持管理,倒逼统筹巡察组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发现问题。(山西省委巡视办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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