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从管理人安排,一切工作对管理人负责; 2. 维护当事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3. 负责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界定; 4. 对破产企业投资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 5. 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诉讼、应诉、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6. 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 7. 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8. 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9. 其他应由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 10. 根据管理人安排,适时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11. 负责接访工作,耐心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不失时机地做好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12. 协助其他组室进行外调核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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