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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10月1日起提至5000,新的个税、年终奖计算方法来了!

 刘刘4615 2018-09-12

小伙伴们注意啦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终于审核通过了。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简单来说,就是2018年11月报2018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那么,新的个人所得税到底交多少,怎么算呢?

另外今年发的年终奖我们又能到手多少呢?


个税怎么算

01

工资个人所得税算法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8年10月-12月工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

张三在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5000元=12000-1100-5000=59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02

年终奖的算法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在不考虑当月发放工资的情况下计算年终奖个税(即假设当月扣除三险一金工资超过5000元),年终奖金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举个例子

李四在2018年年终奖为120000元,并在2018年10-12月份发放,那么他到手后的钱是多少呢?

(1)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金额=120000

(2)平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2

=120000÷12=10000

(3)平均每月10000,参照税率表,得到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10%-210=790

(4)税后年终奖=税前年终奖-应纳税额=(10000-790)×12=110520


注意,如果不小心多发一元钱,年终奖将会多缴个税8.8万元的!


附赠,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的年终奖“坑”表:

03

劳务报酬、稿费等的纳税算法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举个例子

何老师任教于某大学,税前月工资2万元,全年取得专家论证、论坛演讲等劳务性收入共8次,每次分别获得酬劳5万元,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3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暂不考虑,无附加专项扣除项目,全年无其他个人所得。

根据新订版个人所得税法,暂不考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何老师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何老师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50000*(1-20%)*8+300000*(1-20%)*70%-20000*22%*12-60000=615200(元)。


2、比照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615200元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元。


3、何老师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15200*30%-52920=131640(元)。


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怎么算

01

生产经营所得计税算法

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1

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2

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

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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