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二二(354)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钱穆译】齐陈成子弑其君简公,孔子在家斋戒沐浴了去到鲁国朝廷,告诉鲁哀公道:“陈恒弑了他的君,请快发兵去讨伐他。”哀公道:“你告诉那三位呀!”先生退下说:“因我也还追随在大夫之后,这等大事,不敢不告诉吾君,吾君却说去告诉这三位!”孔子到三家,一一告诉了,三家说:“不可。”先生退下说:“正因我也还追随在大夫之后,不敢不告呀!” 【杨伯峻译】陈恒杀了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而后朝见鲁哀公,报告道:“陈恒杀了他的君主,请你出兵讨伐他。”哀公道:“你向季孙、仲孙、孟孙三人去报告罢!”孔子[退了出来],道:“因为我曾忝为大夫,不敢不来报告,但是君上却对我说,‘给那三人报告吧’!”孔子又去报告三位大臣,不肯出兵。孔子道:“因为我曾忝为大夫,不敢不报告。” 【傅佩荣译】陈成子杀了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之后,上朝向鲁哀公报告:“陈恒杀了他的君主,请您出兵讨伐。”哀公说:“你去向三卿报告吧!”孔子退了下来,说:“因为我曾担任大夫,不敢不来报告啊。君主却对我说‘去向三卿报告吧’!”孔子去向三卿报告,但是他的建议没有得到采纳。孔子说:“因为我曾担任大夫,不敢不来报告啊。” 陈成子,陈恒,也叫田恒,即田成子,齐国大夫。朝,朝见。以,因为。之,去,往。 本章的背景是陈恒杀齐简公,事件发生在前481年,《左传》和《史记》均有记载,成语“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就是出自“田成子杀其君而盗其国”。事件不再赘述了,事件最后的结果可能和本章有一定的联系,在这说明一下。陈恒杀害齐简公后,害怕各国诸侯联合诛杀自己,就将先前侵占鲁国、卫国的土地全部归还。西同晋国、韩氏、魏氏、赵氏盟约,南与吴、越二国互通使臣,建功立德,施行恩德,亲近百姓,使齐国得以重新安定。孔子就这一事件报告鲁君请求讨伐,鲁君不敢决定,让孔子报告给三桓,三桓没有同意。 当时,各诸侯国之间有这样的协定,作为周朝天下,针对一国有篡逆之事,各国可以出兵声讨。孔子当仁不让,孔子也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据《左传》哀公十四年记载,孔子三日斋而请伐齐三,公曰:“鲁为齐弱久矣,子之伐之,将若之何?”对曰:“陈恒弒其君,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克也。”是说齐国国内有半数人不答应,如果加上鲁国的力量,完全可以攻克齐国。可三桓不同意,鲁公也没办法,加上前面所说的陈恒合纵连横,最后事件不了了之。 孔子二次喟然长叹“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实属无奈,为守礼遵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宪问篇第十四·二三(355) 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钱穆译】子路问事君之道。先生说:“要不欺他,又能犯其颜色而直谏。” 【杨伯峻译】子路问怎样服侍人君。孔子道:“不要[阳奉阴违地]欺骗他,却可以[当面]触犯他。” 【傅佩荣译】子路请教如何服侍君主。孔子说:“不要欺骗他,还要直言进谏。” 犯,冒犯,触犯,这里指直言相谏。 子路请教如何服侍君主。孔子首先告诉他,不要欺骗君主,接着进一步说,但还是要直言相谏。 那时可能还没有“欺君之罪”一说,依子路的性格,孔子不担心子路欺君,也不担心他不能直言相谏,但孔子担心子路“好勇之过,或有以不知为知而进言者。”(钱穆语)在《论语·宪问21》篇中,孔子说:“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如果一个人大言不惭,那他实行起来就很困难了,所以他才对子路说了这番话。 现在我们不需要事君,但是我们要事父母、事领导,不要欺骗和直言相谏这二条依然适合,但无论怎样不是要注意分寸,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论语·里仁18》)父母有过要委婉劝谏,若父母不听从,还当照常恭敬,不要违逆,且看机会再劝谏,虽如此操心忧劳,也不对父母心生怨恨。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论语·里仁26》)如果数解释为烦琐的话,我们对待领导、对待朋友都不能太过烦琐。对父母,只能 “几谏”,对上级,不能“数”,这就是分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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