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是国情下的大趋势,但要说形成了“模式”流行起来,这个,还远没达到。 近期,我们也在思考,思考各类“养老模式”,其中“居家养老模式”,是思考的的重中之重。 居家养老,要成为“模式”,必须要有一些“主要构成”:(1)居家生活的老人;(2)起信息沟通、监护、监管的政府工作人员;(3)为居家生活的老人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或者商家)。 (1)居家生活的老人:要鼓励他们,拥有积极心态,规律的、健康的、清洁的起居生活与劳作,提高生活品质。 ...社会要帮助他们设计日常生活,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日常生活。比如...帮助他们制定日常生活时间表(生活指南小册子),好久吃药、喝水、散步...好久剪指甲,理发...甚至剪刀放在什么地方...主要电话号码...等等都应该罗列标识,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涉及到的内容应该不同。 (2)为老人服务的工作人员:目前政府内,并无为老人工作的机构,应尽快设立起来,并配够相应人员编制。 由于从今以后,老年人群体越来越大,所以政府的老年机构,应该是一个“大机构”,但它却不是一个官僚机构。 它的工作人员,大多设在村社(区)一级。每人、每天必须巡查若干户居家老人,入户须见面,并对照每位老人的情况(生活手册),了解老人生活、身体、生命情况,指导、监督老人们健康、文明、安全、有规律的生活。对有医疗、日常生活帮助(护理)的老人,工作人员,应该帮助联系或安排服务单位或亲友。 这是个日常工作,但绝不能敷衍了事,也就是说,每天走访老人,入户后,有事做事,无事聊聊家常,多与老人谈谈话,了解老人各方面情况,条件允许,也应与亲友沟通,提醒、建议改善照顾老人的方式方法,全方位关注老人。 “工作人员”还应组织管区内老人们,参加定期的集体活动,创造机会,让老人多见见面,沟通交流。 政府老人管理机构,也应该对老人服务机构进行聘用、监督和管理。 (3)服务机构:...要改变目前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落后状况。从目前情况看,两机构,虽然说政府投了钱,但效果较差...很多地方的日间照料中心,几乎成了棋牌室,没有做、也没做好对老人的照料工作。 服务机构是盈利的,帮助洗次衣被、做次卫生、理次发、剪次指甲...安只挿座,修根水管...等等等等,都是可以收费的,只是收费价格,应该低于市价,差额的一部分,由政府(如支持老人坐公交补贴一样),拨付给服务机构。 我们主张,老人们应主动、积极的享受机构提供的各种服务...对每位老人,可发机构服务代金卷,每服务一次,扣除代金卷上相应金额。 不主张,以现金方式,补贴老人养老。原因是:很多老人几十年节约惯了,现金一来,立马存了起来...这样,不能很好提高老人们养老生活品质,另一方面,老人服务机构也赚不到钱,无开办机构的积极性,不利于整个事业发展。 我们已逐渐步入老年社会,养老是每个家庭、村社(区)、城市面临的大事、难事,而居家养老,是大方向,符合人情伦理和社会价值观,会有大多数人选择...因此,为此投入经济、精力,运筹帷幄,规划设计,不仅应该,而且必须。 也请大家,尤其是老年朋友建言建策,在评论区内提出自己的意见,便于讨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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