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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扶人反被讹的小伙,应该多要点赔偿

 村上龙 2018-09-18

2006年我还在南京上初中,那时候移动互联网还不普及,用手机上个网代价不菲,我获取信息最大的途径,还是通过报纸,偶尔趁着学校计算机课,上上百度贴吧。

即使这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知道南京发生一起社会热点案件。即一个南京小伙称扶起一位老太之后,反被老太诬陷说是他撞了人,要他赔偿数万元的医疗费。

要知道2006年南京的房价4000元一平,市中心的新楼盘才刚刚破万。

这小伙就是彭宇,这案件又被称为“彭宇案”。

彭宇案一审败诉之后,彭宇不服,选择上诉,但在二审开庭之前,双方选择庭前和解,内容是彭宇赔偿老人1万元,附加条款是:

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

因为有这一条款的存在,所以其实之后曝出的种种信息,种种传言都很难作数。有人相信彭宇是真的把老人撞了,但从我在各新闻评论区,论坛下面来看,大多数人还是相信,彭宇没有撞人,是被老人诬陷的。

到现在还有个说法是:

“南京当年那个法官的一纸判决,直接把中国道德水平往后拉了50年!”

有段子。

还有更多真事。

比如2015年,福州有老人摔倒在路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敢出手将他扶起,只敢远远地报警。

再比如河北邯郸有一位老人摔倒在地上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将老人扶起,直到一位出租车司机出手相助之后,老人感激地说:

“谢谢你,放心吧,我不会讹人!”

2010年1月,网友蟋蟀和朋友在杭州帮助了摔倒老人,但全程用手机录像,才敢上去,在帮助老人的过程中,还有中年妇女在旁边说“不要多管闲事,小心自己惹上一身麻烦。”

彭宇案后,腾讯发起过一次投票,调查大家对“扶老人”这件事怎么看。

近13万名网友进行了参与。

其中,有62.54%的网友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有33.45%的网友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再作决定。仅有4.01%的网友觉得,肯定应该扶老人,认为“这是起码的公德”。

何其寒心!

很难说这中间有多少是冷漠的群众的借口,有多少是真的害怕被讹。

但在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国,出现这样道德滑坡的结果,彭宇案的关键判决,是有很大影响的。

本来就冷漠的人有了借口,于是变得更加冷漠。本来摇摆不定的人,在被灌输多了“闲事不要多管,小心惹得一身骚”的概念之后,也会变成冷漠的人,而本身热心肠的人,如果见多了,看多了这种事,也会变的吧。

中国社会的这种冷漠,我最诧异,最不能接受的新闻则是2011年的佛山小悦悦案。

一名两岁女童,被汽车倾轧重伤在地,路过的18个人无一人停下帮助,最后还是拾荒阿姨报了警,叫了救护车。

真的是日常魔幻。

我一个非常犬儒,对人类非常没有信心,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朋友,在看到这个新闻后,打了几个大字。

“这社会怎么了?”

因为太魔幻了,魔幻到超越我们所有人的认知。所以事后网友拼命绞尽脑汁,为监控视频拍下的一幕找了种种理由,但终究都是猜测。

没有人敢保证,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第一个路过的路人,就会停下来,耽误他哪怕两个小时的时间去试图挽救一条生命。

何其寒心!

最近,又有一件类似的事情,而且我觉得是反转的机会。

说浙江金华的腾先生,因为工作原因经常需要骑电瓶车外出,9月2日的时候,他骑电动车到双龙北街附近的时候,看到一名骑着电动车的中年男子曹先生摔倒在自己身边。

于是他就帮曹先生扶起了电瓶车,曹先生还对他说了“谢谢”,没想到之后有个路人出来说他撞了人,曹先生也突然报警,说是腾先生撞了他,要求赔偿和垫付医药费。

曹先生的妻子到交警队见了他之后,开口就指责他“没良心,撞了人一句关心的话都不说,也不去医院看望”,之后便要求一万元赔偿。

幸好这次交警找到了事发地的监控,可以看到曹先生真的是自己摔倒的,和后面扶他的腾先生毫无关系。

注意,虽然很多媒体都说摔倒的曹某是老人,在暗示敬老爱幼,但他其实只有47岁。

47岁算什么老人?

我爸爸今年54岁,家里买25KG的大包装大米,他还是不费力气就弄回家,他说他现在虽然身体不如以前了,但一次弄个两袋不成问题,47岁顶多就算个中年人。

小伙帮中年人扶车,反而被诬告一口,被要求付1万元的医药费。

真相大白后中年人的妻子还不依不饶,说“我丈夫受伤了,你还是去医院看看他吧”,所以扶人的腾某很生气,决定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元。

有社会经验的人应该知道,诉讼是一个费心费力的过程,开庭要请假,去法院可能要费电钱(电瓶车),诉讼费也要自己出,这要求赔偿一元,纯粹是想出口气,顺带引起一些关注,正正这社会的风气。

毕竟开口讹人就像造谣一样,一张嘴就够了。而好心人一旦被讹上,如果没有证据,几百张嘴都辩不清

——你说这次事情如果不是有监控摄像头,最后会不会是小伙在对方全家的攻势下不堪其扰,付点钱息事宁人?

下次他包括知道他事情的朋友,再看到路上有需要帮助的人,还会去帮助吗?

大概率不会。

于是乎中国又少了一个热心肠的人,又多了一个冷漠看客。

我们这个社会。热心的好人已经够少了,救救他们吧。

《吕氏春秋》里说: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大概的意思是说,鲁国有法律,如果见到有鲁国人在其他国家沦为奴隶,你把他赎回鲁国,就可以从鲁国获得国家的赏金。子贡赎了人,却没要钱。

孔子说你这做的不对,你要钱,并不损害你做的好事,但你不要钱(你这等于是道德绑架其他人),以后会去赎人做好事的就少了。

而子路救了溺水的人,那人感谢他,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听了以后很高兴,说:“以后鲁人见义勇为救溺水者的一定会很多”。

这就是一个赏罚分明的道理。

做了好事,理应有好的回报,这样做好事的人才会多。

与此相对的,做了坏事,也必须有相应的惩罚,这样做坏事的人才会少。

现在讹人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基本是讹到了血赚,骗不到不亏的状态。所以这种张口就来要讹人的事情才这么多,甚至街上还有以碰瓷为职业养活自己的毒瘤。

——如果以后每次他们讹人失败,都会收到一纸诉状,要他们赔偿几千块钱,增加他们的犯罪成本。那这样的状态一定会改变,我们的社会风气也会更好。

所以我建议这扶人反被讹的小伙,反正你也不在乎对方赔多少钱,不如多要点。既然对方诬陷你,要上万元的赔偿,你最好起诉,也要上万元的赔偿。

我也建议大家不要说这个小伙做这件事“小题大做”,反而应该多做宣传,多给这样的行为点赞。如果人人都像他这样死磕,犯罪分子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猖獗。

希望这起事件能成为“彭宇案”那样的标志性事件,这样也算是给这冷漠社会的点的一根蜡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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