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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蚨园之尹文子——鄙人与尹文子老先生“相见恨晚”!

 雲泉 2018-09-18

天蚨园之尹文子——鄙人与尹文子老先生“相见恨晚”!

天蚨园会议室

嵩山天蚨园位于登封少室山清澈崖下,占地60余亩,黛瓦白墙,茂林修竹,古朴秀丽,环境幽美,宛如世外桃源。非常适合研学旅行、企业培训、旅游接待、团体聚会、禅修辟谷、书画写生、丹道修真、道医养生等活动。历史上颍考叔管仲鬼谷子张良李渤等均在此隐居耕读,号称天蚨园五友。天蚨园是嵩山的“隆中”,坐标对比史上之春秋孔夫子杏坛、战国鬼谷子道场、隋唐文中子龙门等。蚨子学堂是以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稷下学宫”概念建立的一个国学讲堂,追慕春秋古风,学习吸收春秋战国“士”的精神,蚨子学堂所教乃大人之学,定位为实学。追求真才实学,修炼雄才大略。不袖手空谈心性,也不沉迷逐物异化。凭盛德立命,以大业安身。

今天讲讲兼儒墨,合道法,自道以至名,由名而至法的尹文子

尹文(约公元前360—前280年),战国时期齐国人,「宋尹」学派始祖,生平不详,大致活动在齐宣王、愍王之际,与宋钘、田骈、彭蒙等齐名。流传于世者唯《尹文子》一书,先秦论法术和形名的专著。 《尹文子》 ,旧列名家,今本仅一卷,分《大道》上下两篇,语录与故事混杂,各段自成起讫。

上篇论述形名理论,下篇论述治国之道,可以看作是形名理论的实际运用。其思想特征以名家为主,综合道法,亦不排斥儒墨。自道以至名,由名而至法,上承老子,下启荀子、韩非。《尹文子》的形名论思想,为研究中国逻辑思想史者所重视,其对语言的指称性与内涵等关系的思考,颇值得玩味。

天蚨园之尹文子——鄙人与尹文子老先生“相见恨晚”!

尹文子像

鄙人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只是最近在读孙皓晖所著《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一书时,从中才知道了:还有位著名学者尹文子,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还有个‘宋尹’学派。于是,找来《尹文子》阅读,其中仅收录有三篇文章:‘大道’上、下篇及‘佚文’一篇。

迫不及待读过《尹文子》後,鄙人与尹文子老先生‘相见恨晚’之感油然而生。尹文子老先生的观点,道、法、儒、墨兼收,人治、法治并蓄。不走极端,不因噎废食。但兼收并蓄,并非是没有立场的墙头草、骑墙派。鄙人以为这才是恰当的治世道理。尹文子的议论方式,既不激烈,也不晦涩;既不偏颇,也不固执;既合逻辑,又顾全面;既议道理,又讲事例;既说理深刻,又平易近人。很值得称道,很值得研读。自以为是地固执于自我学派的论点,乃是学者、学问家的通病。因此,作为学者的尹文子之兼收并蓄就难能可贵了!请注意:事实上,任何人的任何正确观点,总会有所片面,总会有其欠缺,总会有适应的时限,总会有受限的适用条件,总会有得以改进的空间,世上本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学者乃至学派思想带头人,坚持自己的观点是应该的,关键在于:不应该对不同乃至反对于自己观点的观点‘一棍子打死’,也该看看别人的议论是否有道理,是否切中了某些要害。用别人的正确,矫正自己的谬误抑或是疏忽;用别人的内容,丰富自己的不足。应当未失自己的学者风范。尹文子为此作出了榜样。

然而,历史的进程往往是被持有极端偏执观点的人物所左右。历史所深刻记住的也往往是持有极端偏执理论的人物。不管怎样,波澜壮阔总会归于风平浪静,激烈偏颇总得归于平凡中庸。不论是迟滞、复辟的儒家,还是急进、薄古的法家,还是平和、现实的道家,总会归于中华民族的一统文化,只不过各有侧重而已。这是世事的通理。因此,尹文子的学说,即便篇幅极少,也是很值得深入探究的。( 木工Lee)

本拙文不想枉加议论,只把中尹文子的译文和原文,以飨读者:

(大道·上篇)译文

大道无形(或称:不见其形),作为器物得有名称。名称,须符合物的形态。从名称就可以正确理解物的真正形态,那么名称不可偏差。所以孔仲尼说:“一定得端正名称啊!名不正,则言不顺”。大道虽然难于称呼,众多事物却一定得有名称。众物生于难于称呼的大道,必定众物各自有独特的性状。众物的名称产生于各自独特的性状,必定众多的名称各自与所表达的事物性状相符合。大道治理众事物,必定刑名家、法家、儒家、墨家自然也就废弃了。用刑名家、法家、儒家、墨家的学说治世,必定不得脱离大道。老子说:“大道乃是万物之源,乃是善人的宝,乃是识别不善人的宝。”这是说用‘道’治世的人,称之为善人;借助于刑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学说治世的人,称之为不善人。善人与不善人,名分不可同日而语,不需详察就可明白。用道不足以治世必定会用法,用法不足以治世必定会用术,用术不足以治世必定会用权变,用权力不足以治世必定会用权势。权势的使用必定会悖逆权力,权力的使用必定会悖逆术,术的使用必定会悖逆法,法的使用必定会悖逆道,道的使用必定得统治者无需作为从而众与物自行平治。所以走投无路必定会寻找目的,寻找到最终目的必定会返回初始。始终相互接替,没有穷尽。

事物有性状一定有名称,有名称的未必有形态。有形却不命名,未必会丧失事物形态实质。名称却不可不追寻用名称检测这事物的差异。所以也得用名称检测性状,用形状确定名称,用名称鉴定事物,用事物检验名称。究其原因,必定形态名称对于事物,不应当隐藏埋没事物的道理。

定名称有三项遵循,法有四种法度。三项遵循是:一是按照物体的形状颜色外表形态命名——命物之名;二是按照人对事物的善恶贵贱的毁誉观点命名——毁誉之名;三是按照事物本身待人的贤愚爱憎之状况命名——况谓之名。四种法度是:一是不变之法,如君臣上下;二是齐俗之法(按风俗定的法),如能力强弱的同异;三是治众之法,如庆赏刑罚之法;四是平准之法,如法定长短轻重容积之法。

所谓术,乃是为人君的人所秘密使用的手段,群臣不可妄自窥探;所谓势,乃是辖制执法的利器,群臣不可以妄自作为。为人君的人采用的术一旦被臣下窥探到,就没有了术的深奥;所运用的势一旦被臣下使用,就丧失了势的持重。关键在于首先要端正名分,致使不会相互混杂侵扰。如此之後术才可以秘密,势才可以专制。名称,表明形态;形态,反应名称。如此形态并非正确名称,名称并非真正形态。必定形态与名称还是有差别的。不可以相互混淆,也不可以相互取代。没有名称,所以大道就没有称呼;有名称,所以名称用以符合形态。当下万物都存在,不用名称匡正,必定混乱;各种名称都排列在那儿,不符合呼应形态,必定乖张。所以形态名称,不可不端正。善名命名好的人、事物,恶名命名恶人、事物。所以善的有善名,恶的有恶名。圣、贤、仁、智,是命名善者的词汇;顽、嚣、凶、愚,是命名恶者的词汇。当今即便有圣、贤、仁、智的名誉,用以追求圣、贤、仁、智的实质,却也未必尽然。即便有顽、嚣、凶、愚的贬斥,用以追求顽、嚣、凶、愚的实质,却也未必尽然。使得善恶尽然区分,即便未能穷尽人、事物的实质,仍然不担忧之间的差别。所以说:名称不可不予以辨析。

名实相符,乃是区别彼此而且是检验真假虚实的手段。从古至今,没有不用得恰当从而成功,用得不当从而失败。失败了,是由于名分混淆;成功了,是由于名分清晰。当今的亲近贤人却疏远不肖之人,赏赐善却惩罚恶。贤与不肖、善与恶的名称都在那里,是亲、是疏、是赏、是罚的对应举措全在于执政者个人。此人与彼人,也是一个名称,是辨别前述名称真伪的人。名称是贤与不肖采取或亲或疏的态度,名称是善与恶采取或赏或罚的办法,合乎此人与彼人的辨别却不同,在于名称的混淆。所以说:名实相符,不可不明察。人们说“好牛”,却又说,不可不仔细看看。说‘好’必定是物的通称,牛必定是物的确定形态,用通用的称呼跟随确定的形态,没完没了太多了。还可以说“好马”,必定‘好’这个通称又连到了‘马’上,必定是‘好’这个通称无所不用其极。还可说“好人”,必定他属于人了。必定‘人’不是‘好’,‘好’也不是‘人’。必定“好牛”、“好马”、“好人”的名称自相离异了。所以说:名分不可以相互混乱。

五色(青、黄、赤、白、黑)、五声(宫、商、角、徵、羽)、五臭[xiu](臊、焦、香、腥、腐)、五味(酸、苦、甘、辛、咸),这四类,自然存在于天地之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一定会用到,终身各人有个人的好恶,却不能却不能辨析这些名称的实质。这类名称属于身外之物,其间的区分却在于人的自我。我喜爱白色却憎恶黑色,爱听(韵)商调却捨弃(捨)徵调,爱闻(好)膻气却讨厌(恶)焦糊气,爱吃(嗜)甘味却呃逆(逆)苦味。白与黑、商与徵、膻与焦、甘与苦,是身外之物的名称;爱与憎、韵与捨、好与恶、嗜与逆,是自我的区分。确定这个名称与分别,必定万事不会混乱。所以人用‘尺’度量长短,用‘斗’度量容积,用‘秤’平准轻重,用‘音律’均衡清浊乐律,用‘名称’考稽真假虚实,用‘法度’评定平治抑或混乱,用简明的道理治理烦困疑惑,用变化抵御艰险困难。万事都可归结于单一,百种度量都可以法为准。归结于单一,就是简明的极致;以法为准,就是容易(容纳变化)的极致。这样必定会使得顽、嚣、聋、瞽,可以与察(明辨)、慧(智慧)、聪、明有相同的治理方法。[人类典型的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化繁为简。绝不是化简为繁。]

天下万事,不可能完备,能让一个人去完备,必定贤圣也会难于完成。假设一个人能完备天下之事,必定是有合适的空间条件(左右前后远近),有适宜的时间条件(迟疾),一定有不兼备的。一旦有不兼备的适宜条件,就会全功尽弃。全面平治却没有缺憾,大小、多少,恰如其分;农商工仕,不改变自己的职业。老农、长久的行商、熟练的工匠、旧有的吏员,没有不生存的,那么身处上位的人怎么作呢?所以有道理却无益于治理的言论,君子不要说;有可能却无益于事业的行为,君子不要去作。君子并非以有言论为乐,而是有益于治理的言论,不得不说。君子并非以有作为为乐,而是有益于事业的行为,不得不去作。所以所说出的言论无不产生出形名、法度、权谋、法术,所作出的行为无不产生出农耕、稼穑、军旅、战阵,周全事务,所以英明君主予以采纳。社会秩序平治之外的道理,是小人所一定要说的;社会公共事业之外的能力,是小人所一定要作的。小人也懂得有些言论有损于社会治理,他却不能不说;小人也懂得有些行为有损于社会治理,他却不能不去作。所以所说的极端在于儒与墨的是非的辩论,之所以有那些坚白虚伪偏执对抗的行为,只是为了追求名望而已,所以英明君主予以惩处。所以古话说:“有所不懂并不妨害是位君子,有所智巧却无损于是个小人。工匠有所不能,无害于技巧;君子有所不懂,却无害于治理。”这话是可信的。

自己作善事使得别人不能追随,这是独善;自己有智巧使得别人不能追随,这是独巧;独善者与独巧者都没有穷尽善与巧的道理。善行与众人共同行为,智巧与众人共同有能力,这才是善中至善的人,巧中至巧的人。之所以珍视圣人的治理,不珍视他自己的独治,是因为珍视自己能与众人共同治理;之所以珍视工匠的技巧,不珍视他自己的独巧,是因为珍视他自己能与众人共同有技巧。当今世人,行为想要独贤,从事想要独能,辩论想要超群,勇毅想要绝众。独行的贤,不足以成就教化;独能的事,不足以周全要务;超群的雄辩,不可成为家家户户的俗说;绝众的勇毅,不可参与征讨战阵。独贤、独能、出群之辩、绝众之勇这四者,是混乱的源头。这使得圣人用符合道的办法夷平险绝,建立法度用以梳理差异。致使贤与愚不相互放弃,能与无能不相互遗弃。能与无能不相互遗弃,必定共同立功;贤与愚不相互放弃,必定贤与愚思虑相同。这才是极致平治的办法。[尹文子不推崇:独善、独治、独巧、出群之辩、绝众之勇,是因为他看得到:社会的构成是人群,社会的平治在于人群的平治。]

名称确定必定物物之间不再竞争,名分明确必定私利不行。物不竞争,并非没有竞争之心;由于名称确定,所以没法实现自己的心愿。私利不行,并非无所欲望;由于名分明确,所以没法实现自己的欲望。如此必定内心欲望人人都有,却等同于无心无欲,乃是因为统治的有道。田骈说:天下的士子,没有肯于经常处于自己家中、侍候自己的妻与子,一定会游历求仕在诸侯的朝廷,是被利益所牵引。游历于诸侯的朝廷,都有志于成为卿大夫却不比拟诸侯国君,是由于名分所限。彭蒙说:“在田野上的雉鸡野兔,众人追逐射猎,是由于没有确定名分归属;满市街的鸡猪,没有人想要,是由于名分归属确定了的缘故。物欲奢侈必定仁智也会为之折腰,名分确定必定贪婪卑鄙也不敢争抢。”圆的物体之所以转动,并非因为有转动的能力而转动,而是由于所处势态不得不转动;方的物体之所以静止,并非因为有静止的能力而静止,而是由于所处势态不得不静止。因袭圆的物体自己可以转动的特性,使它转动不止;因袭方的物体自己静止的特性,使它不得转动。何苦脱离物的区分呢?所以因袭贤者的才能有用的特点,使他不得不使用自己的才能;因袭愚者的没用的状态,使他得不到使用。用与不用,都并非是自己的意志。因袭这个人可用与不可用的特性从而自得自己的位置。自得其用,还会担忧物的混乱吗?物都不能自我能力,都不会自我认知。智并非因为有智的能力就会智,愚也并非因为有愚的能力就会愚,美也并非因为有美的能力就会美,丑也并非因为有丑的能力就会丑。不是因为有能力而自然为能,不是因为有智而自然知晓,那么为什么还珍视智与好呢?为什么还鄙视愚与丑呢?必定智不该向愚炫耀,美不该讥笑丑,这是因为人的德行之大道。道运行于世间,必定贫贱的人们不会怨恨,富贵的人们不会骄傲,愚钝的弱者不会惧怕,智巧的勇者不会欺凌,在于确定了名分;法度推行于世间,必定贫贱者不敢怨恨富贵,富贵者不敢欺凌贫贱,愚弱者不敢期冀击败智勇,智勇者不敢鄙视愚弱。一个是‘不会’,一个是‘不敢’,这就是说法不如道高明。

世间所珍视的,众人共同珍视的,称之为风俗(民俗、习俗);世间所使用的,众人共同使用的,称之为‘物’。一旦有违于人,习俗就不允许;一旦众人难行,习俗就共同摒弃。所以人心都各异,行为却要一致;好恶各异,物资用品却一定相同。这就是习俗使之看齐,物所要修饰的。所以要看齐的不可不谨慎,要修饰的不可不选择。从前齐桓公喜好穿紫色衣服,齐国境内没有卖其它颜色的布料;楚庄王喜爱细腰,举国上下人人面有饥色。君上用什么率领下民,乃是平治与昏乱的缘由。所以风俗一旦不利,一定得用法予以矫正;物资一旦满溢,一定得建立制度予以检点。被习俗所拖累,被物欲所改变的人,不可以参与治理社会的事务。从前晋国苦于奢侈之风,晋文公用俭朴予以矫正,于是不穿里外都是帛之衣,不吃两个肉菜之餐。没过多长时间,晋国人都穿粗布衣裳,都吃粗茶淡饭。越王勾践谋划报复吴国,想要越国人民勇毅起来,路上碰到一只发怒的蛙,于是站在车上手扶车轼向此蛙致敬。过了几年,越国民众无论长幼,面对强敌即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君主自身赴难的表率,如此应验。圣王懂得民情的容易变动,所以制作音乐用以合和,制定礼用以节制。身处下位的人不得行使自己的私利,所以礼与乐才行得通。礼与乐得以行得通,必定私欲被废弃;私欲被废弃,必定是遇到贤人参政与遇到愚人参政都一样了。如果是遇到贤君必定平治,遇到愚君必定昏乱,这就是说平治与昏乱在于君主的贤愚,与礼乐无关。[尹文子看出了:社会治理到底是人治在起作用,还是制度之治在起作用,这是个无解的逻辑悖论。不妨再次推论一下:礼乐制度是圣王制定;下民不得用私,礼乐制度才得以通行;礼乐制度通行,废弃私欲;能废弃私欲,君主自身的贤愚无关紧要。反之,认为贤君必治,愚君必乱,又与礼乐制度无关。如此看来,到底该用人治,还是该用制治,这是个无解的问题。]

这是圣人的术以及圣明君主都没有,治世的法度赶上朝代改变却不用,这种状态必定多有混乱少有平治。多有混乱少有平治,必定贤人不被珍视,愚人也不被鄙视。身处名位,即便不肖,也不必担忧外物不亲近自己;身处贫贱,即便仁德贤能,也不必担忧外物不疏远自己。或亲或疏全在于态势与利益,不在于自身的不肖还是仁德贤能。我也不敢认为这就是天理,而是认为这是身处的态势自然而然的现象。当今天地之间,不肖者实在太多了,仁德贤能者实在太少了。趋利的心情,不肖者特别厚重。廉耻的心情,仁德贤能者偏多。当今根据礼义招揽仁贤,能得到仁贤者,不到万分之一;用名利招揽不肖者,满地俯拾皆是。所以说:“礼义成就君子,君子未必须要礼义;名利治理小人,小人不可没有名利。”

庆赏刑罚,是为人君的事;遵守职责效奉能力,是为人臣的业。君主度量功绩罢黜升迁,所以才有了庆赏刑罚;臣子各自谨慎施行各自的职责,所以才有了遵守职责效奉能力。君主不可参与臣下的职业,臣下不可侵犯君主的事。上下不相互侵犯参与,称之为‘名正’。名正从而法顺。接纳万物使之区分,区别海内使之不混杂。遇见伤害不感到屈辱,遇见推辞不会傲慢,禁制暴虐息止兵事,这样乃是救世的泰斗。这是仁君的德行,有这样的德行可以成为人君主了。坚守职责使得分内之事不乱,谨慎于自己的职责却无私心。不论饥饱一心一意,不管毁誉共同思虑,受赏也不妄自尊大,受罚也不怨恨。这是身居臣下的节操,有这样的节操可以为人臣了。

世间有因为有名望从而得到实惠的,也有因为有名望从而丧失实惠的。齐宣王喜好射箭,喜欢别人说自己能用强弓,其实他所用的弓不过三石。他把自己的弓给左右近侍看其强,左右都试着拉这把弓,都拉开一半就佯装拉不动了。都说:“这把弓力不下九石,不是大王谁还能用这把弓呢?”齐宣王很高兴。如此必定齐宣王用的弓力不过三石,他却终身认为是九石力的弓。力三石,是实;力九石,是名,齐宣王喜欢这名却丧失了这实。齐国有位黄公,喜欢谦卑。黄公有两个女儿,都是美貌国色。因为自己的美貌,经常谦卑地推辞诋毁自己美貌,说是自己长得丑陋,于是这二女丑陋的名声远播,过了出嫁的年龄国内也没有一人聘娶。卫国有个鳏夫,不年轻了贸然迎娶了黄公的女儿,果然美貌国色。然後说:“黄公好谦卑,所以诋毁自己的女儿不美貌。”于是人们争相礼聘黄公的另一位女儿,也是美貌国色。美貌国色,是实;丑陋,是名。这是违背名分却得到得到了实惠。有位楚国人挑着山雉的人,路人问他:“这是什么鸟?”挑着雉的人说:“这是凤凰。”路人说:“我听说有凤凰,今天真看见了,你卖吗?”回答:“卖。”那么十金,也不卖。要求付款加倍,于是卖给了路人。这路人想要献给楚王,过了一宿鸟死了。路人并不急于花的钱,只是恨不得把凤凰献给楚王。国人相传,都以为是真凤凰,因为珍稀,才想要贡献。奏报给楚王,楚王感动于那人想要献给自己,于是宣召并且予以丰厚赏赐,超过买鸟款的金十倍。魏国有位老农在田野耕种,得到一块一尺直径的大块宝玉,也不懂得这是宝玉,于是告诉了邻居。这位邻居暗自想要得到这块玉,于是对这位老农说:“是块妖怪石,你若是收藏不利于自家,不如放回原处。”老农虽有疑惑,还是信以为真拿回家,放在窗口屋檐下。暗夜里宝玉发光照亮满屋,老农一家极其恐怖,有告诉给那位邻居。那人又说:“这就是怪的征兆,赶快扔了,可以消灭祸殃。”于是赶快把宝玉远远地扔到田野。不久这位邻居偷来此玉献给了魏王。魏王召玉工为此玉相面,玉工看过此玉二次伏拜站起来说:“斗胆恭贺大王,大王得到的是天下之宝,我作为玉工狗没见过。”魏王问价,玉工说:“这是无价之宝,给出五座城池的都邑,仅可以看一眼。”魏王立即赐给献玉的人千金,并且食上大夫的俸禄。

大凡天下万里都有是是非非,我所不敢随意胡说。‘是’永远是‘是’,‘非’永远是‘非’,也是我所相信的。如此‘是’即便永远是‘是’,也有不被采用的时候;‘非’即便永远是‘非’,却一定有可行的时候。所以采用‘是’却失败,是有的;推行‘非’却有所得,也是有的。‘是’与‘非’的道理不同,而世事兴废更替,‘是’与‘非’都曾反复为我所用,那么‘是’或‘非’到底在于何处呢?观察尧、舜、汤、武的成功,有的顺畅有的悖逆,得到时势的必定昌盛;桀、纣、幽、厉的败亡,有的‘是’有的‘非’,丧失时势必定败亡。春秋五位霸主也是如此。宋襄公与楚人在泓水大战,公子目夷说:“楚国兵力众多我国兵力寡少,请求我军对楚人半渡而击之。”宋襄公说:“不可如此,我听说不向不成队列的敌人冲锋。寡人我即便是亡国之君的余孽,也不敢照你说的作。”结果宋国战败,楚国人逮捕了宋襄公。齐国人杀了齐襄公,立公孙无知为齐国君。召忽、夷吾侍奉公子纠奔逃鲁国,鲍叔牙侍奉公子小白奔逃莒国。不久公孙无知被杀,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齐国君之位。公子纠为长,应当力为国君。公子小白早一步回到齐国被拥立为齐国君主。此後却差使鲁国人杀死公子纠,召忽赴死,齐桓公征召管夷吾为齐相国。

晋文公(公子重耳)被骊姬的佞言所害,出晋国逃亡十九年,晋惠公死,公子重耳贿赂秦国用以求得返回晋国,杀晋怀公圉因而自立为晋国君,是为晋文公。宋襄公正直却不免被逮捕,齐桓公、晋文公不正,却随即成就霸业。自己认为是‘是’举世却予以非议,必定是不知道自己的‘是’;自己认为是‘非’举世却予以肯定,也是不知道自己的‘非’。如此必定‘是’或‘非’是随众人的价值观认为是正确,并非单独决定于自己的看法。那么必定犯众的就是‘非’,顺众的就是‘是’。所以为人君处置权变乘时趁势,立于‘是’的位置,必定众人就不得非议了。为人君,安居时必定外界予以尊敬,动作时必定外界予以随从,言论必定外界予以信服,行为必定外界以为典范,于是位居外界之上,驾驭群臣于下。国家昏乱有三件事:灾年民众逃荒,没有粮食用以集聚民众必定混乱;治理国家无法度,必定昏乱;有法却不能施用,必定昏乱。有粮食用以集聚饥民,有法而且能予以实施,国家不平治,从来就没有这种情况。

(大道·下篇)译文

仁、义、礼、乐、名、法、刑、赏,大凡这八样,都是五帝(按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的说法,五帝:轩辕黄帝、帝颛顼、帝尧、帝舜、帝禹)、三王(商汤、周文、周武)治理世事的办法。所以仁用以引导民众,义用以适合民众,礼用以推行于民众,乐用以和合民众,名用以匡正民众,法用以整齐民众,刑用以威慑民众,赏用以劝勉民众。所以仁是用以广博施惠于一切物,也由于施仁从而产生偏私;义是用以确立节操行为,也由于施行义从而成就浮华伪诈;礼是用以实行恭敬谨慎,也由于实行礼从而产生怠惰傲慢;乐是用以和合感情心志,也由于实行乐从而产生淫逸放纵;名是用以匡正尊卑,也由于实行名从而产生矜持篡夺;法是用以整齐民众的差异,也由于实行法从而乖戾名分阶级;刑是用以威慑不服从,也由于实行刑从而产生欺凌暴虐;赏是用以劝勉鼓励忠贞贤能,也由于实行赏从而产生卑鄙争斗。大凡这八种办法,对众人毫无隐藏因而长存于世间,并非只出现在唐尧、商汤的时代,也并非夏桀、商纣的时代就没有。只是使用得当,必定天下平治;使用不当,必定天下昏乱。时过境迁,即便最高统治者有经天纬地之才,笼络万民之德,采用仁、义、礼、乐、名、法、刑、赏这八种治世之道之外的办法,也不是民众所需要的,圣人会置之于侧却不会认可。

大凡国家的存亡有六种征兆:有衰弱之国,有昏乱之国,有败亡之国,有昌盛之国,有强悍之国,有平治之国。所谓昏乱、败亡之国,凶残、暴虐不是直接原因;所谓强盛、平治之国,威力、仁义也不是直接原因。君主年龄衰老,妻妾多,子孙少,宗族疏远,准是衰弱之国;君主专宠佞臣,佞臣私爱君主,公法废弃,私政肆行,准是昏乱之国;国家贫困狭小,家族富足势大,君权轻,臣势重,准是败亡之国。大凡这三类征兆,不必非得等到凶残、暴虐出现而後才衰弱,即便说有存在的可能,我也一定说它会败亡。内廷没有专宠之姬、宦,外廷没有亲近熟识之侍臣,子孙繁多,长幼秩序不乱,这是昌盛之国;农桑不违农时,仓廪充实,兵甲强劲锋利,疆域防卫完整,这是强悍之国;君上不压服臣下,臣下不侵犯君上,上下不相互压服侵犯,所以能令行禁止,国人无私,即便有险恶变故国家却不可侵犯,这是平治之国。大凡这三种特征,不需等到威力仁义之後才会强盛,即便出现弱象,我也一定说它会存在。[凶残暴虐不是国之乱亡的直接因素,威力仁义不是国之强治的直接因素,这是特立独行的观点!!!]

治理的君主之兴起,一定先得有所严惩。先被严惩的人,并不是盗贼,也不是奸私之人。这两种恶人,乃是一时的大害,但并非是扰乱政局的根本。扰乱政局的根本在下者侵犯上位的权力,为臣者盗用君主的权术,内心不畏惧现时的禁令,行为不遵循现时的法度,这些才是大乱的途径。孔丘摄政鲁国,相国七日却诛杀少正卯。门徒问说:“少正卯,乃是鲁国的名人。先生您执政先杀了他,能不是失误吗?”孔子说:“坐下,我告诉你缘故。人有五种罪恶,却比盗窃奸私更严重。一是内心通达事理却居心凶险,二是行为怪癖却坚持不改,三是言论虚伪却诡辩,四是记忆极强且广见博闻,五是顺和非是且得其润泽。这五种罪恶,有一项在身,必定不免君子的严惩。然而少正卯五项兼有,所以他在住所足以集聚门徒成群,他的言谈足以掩饰邪恶蛊惑众人,记忆力极强足以反对正确标新立异。他是小人中的英雄豪杰,不可不诛杀。这就是商汤诛杀尹谐,周文王诛杀潘正,姜子牙诛杀华士,管仲诛杀付里乙,子产诛杀邓析、史付,德缘故。这六人(尹谐、潘正、华士、付里乙、邓析、史付),时代不同却有同样的内心。《诗经》说:‘忧心悄然,对小人成群愠怒。’小人成群,这足以使人畏惧。俗语说:‘巧妙高调的诡辩可以蛊惑鬼神。’还说:‘鬼神聪明正直,谁说会被蛊惑?’又说:‘就算鬼神不受蛊惑,这样高调的诡辩之智巧,所向披靡哪里进不去呢。’巧妙高调的诡辩即便不能蛊惑鬼神,却能蛊惑明白人呐。探求人心,揣度人欲,顺应人的嗜好却不敢悖逆,把某人归入邪恶之类却要寻求自己的利益。人们喜欢听自己的美好,善于宣扬;厌恶听自己的过失,善于掩饰。在眼前得到,由言行之前予以承接。世俗的人们,听到赞誉必定喜悦,听到毁誉必定忧戚。这是众人的大情怀;见到与自己相同的人必定欢喜,见到与自己相异的人必定怨怒,这也是众人的大情怀。所以佞人善于夸赞人,善于顺从人。别人说是也就予以肯定,别人说非也就予以非议,随从别人的爱好,随从别人的憎恶。所以英明君主能接纳正直,未必亲近正直之臣;即便能远离佞人,未必能疏远佞人。所以唐尧、夏禹,因为能不任用佞人而称道,也未必一定憎恶佞人。俗话说:‘奸佞诡辩蛊惑众人,唐尧、夏禹也不能予以憎恶。’不可不明察。俗话说:‘憎恶的紫色夺取了朱红色的光彩,憎恶花言巧语颠覆国家。’这话足以畏惧却终身不能觉悟,危与亡接踵而至。”[鄙人对‘孔子摄鲁,七日诛杀少正卯’一事,一贯持否定观点!鄙人以为:孔子诛杀少正卯的罪名实属‘诛心’莫须有,况且其罪名完全可以明白无误地套在孔子自己的言行之上,若少正卯可杀,那么孔子自己亦该杀!实属毫无道理地仗势压服对手!尹文子却予以附和,鄙人实属莫名其妙!但凭心而论,在中国历史中类似事件并不少见,毫无情理地肉体消灭持不同政见的领袖人物,所谓‘治主之兴,必有所先诛’的社会史实,却是‘比比皆是’!!!请注意:所谓‘治主’,就是有能力统率社会,以达到平治之世目标的君主。‘先诛’的行为,虽然不符合情理,虽然残忍无情,但对于立君主之威、震慑乱众而言,仍不失为巩固新兴政权之最简单、最有效、最可行的手段。但君主必须承当‘先诛’的无可推卸之社会历史责任。]

《老子》说:“用政事治理国家,用奇计处置军事,用无所作为平安无事取得天下。”政,就是名分(明确阶级)以及法度。用名分与法度治理国家,一切都不会乱。奇,就是权变计谋。用权变计谋处置军事,一切对手所不能抵挡。大凡能用名分、法度以及权变计谋从而矫正抑制残暴的情况,必定自身无事。自身无事必定可得天下了。所以失于治理必定任用法度,失于法治必定动用武力,用以求得无事,却不能制服强者。制服强者,必定使用柔术反倒能制服。《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大凡民众不畏惧死,准是由于刑罚太过。刑罚太过,必定民众不再依赖自己的生命。生命无所依赖,看待君主的威严就如同草芥。刑罚得当必定民众畏惧死亡,畏惧死亡,是由于生存可以得到乐趣。知道生存可以得到乐趣,所以才可以用死亡恐吓他们。这是君人者所应该掌握的,为臣者所应该慎重处置的。[民众的生死之辩,乃是刑法的要诀!]

田骈[pian]读书,说:“唐尧时代太平无事。”宋钘[jian]说:“是由于圣人的治理,才会导致这种社会状态吗?”彭蒙在旁,抢着回答:“这是圣法治理的结果,并非是由于圣人的治理。”宋钘说:“圣人与圣法有什么差异吗?”彭蒙说:“先生混乱了名称太严重了。圣人之治,是出自于圣人自己的观点;圣法之治,是出自于道理。理出于自己,自己并非就是道理;自己能说出道理,道理也并非就是自己。所以圣人之治,单指的是治理的人;圣法之治,必定没有不平治的了。这是万世的利益,唯独圣人能作得到。”宋钘还是不明白。接着质问田骈。田骈说:“彭蒙说得对啊。”[圣人之治与圣法之治的区别。但彭蒙的最後一句话却是关键的关键——‘惟圣人能该之’。圣法还是圣人制定的啊!]

庄里有个男人给自己的长子取名叫‘盗’,次子取名叫‘殴’。‘盗’出门,他父亲在後面追着,喊“盗,盗”。吏员听见于是逮住了‘盗’。这父亲又喊‘殴’给吏员说明白,喊了几声‘殴’没赶过来,吏员却听到他喊‘殴,殴’,于是痛打‘盗’,差点儿打死。康衢有位长者给自己的童仆取名叫‘善搏’,给自己的狗取名叫‘善噬’,此後,宾客们有三年不敢从他家门口路过。长者很奇怪,于是询问核对。才改了名字,宾客才敢路过他家门口。郑国人把没雕琢的玉叫作‘璞’,周地人把没腊过的鼠叫作‘璞’,周人怀揣他们所谓的‘璞’对郑商人说:“想要买璞吗?”郑商人说:“想买。”周人拿出自己的‘璞’,一看,是鼠。于是辞谢不买。田骈说:“人都自己作为却不能让别人跟着自己一样地去作,所以君人者的役使别人,让他自己认为有用,却不让他认为为我所用。”稷下先生说:“田骈先生说的太好了。古代君主差使臣子,要求他不私爱自己,要求他自己显示忠心。因而作官的人一定能,临阵的人一定勇。俸禄赏赐的劝勉鼓励,名分法度的整齐一致,不出于私心,不利于自身。俗话说:‘俸禄少的人不可参与治乱,赏赐轻的人不可参与赴难。’这就是身居上位的人应该谨慎对待的。”[名不正,则言不顺!]

父对于子的命令,有的一定得执行,有的一定不可执行。‘休掉贵妻,卖掉爱妾’,这种命令一定得执行。接着说:“你不敢有怨恨,你不敢有思念。”这样的命令一定不能执行。所以为人君者,一定得慎重于所下达的命令。[令于事者,再难亦可勉强而行;令于情者,断难行之。也就是说:政令只管得了‘人事’,绝管不了‘人情’。]

大凡个人富足必定不羡慕爵禄,贫穷必定不畏惧刑罚。不羡慕爵禄的人,满足于自己的生态;不畏惧刑罚的人,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这两类人对于国家危害极大却不得不予以防范,所以才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假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定无从成为平治社会。无从成为平治社会,这样君人者临国就是空虚的,无从率领自己的臣民,危急混乱立等可待。现在使得臣民由于爵禄而後富,必定人人一定争取尽力于自己的君主了;由于刑罚而後贫穷,必定人人都畏罪因而从善了。所以古代有国之君,不会使民众自己趋贫或趋富,向贫或向富都在于君主,必定君主专制,民众知道自己的归属。[极富与极贫是国家的最大隐患,君人者必须懂得这一点!民众的趋贫与趋富在于自我,必是乱政之始!]

贫穷必定怨恨别人,卑贱必定怨恨时势,却没有自我怨恨的人,这是人情最大的趋向。如此必定不可以一概非议这种人情最大的趋向,也有可以把握的东西,不可不仔细分析。现在有两人能力相同算计均等却一个富裕一个贫穷,能够不怨恨固然是好事,即便怨恨也无可非议;才智相同一贵一贱,能够不怨恨固然很好,即便怨恨也无可非议。其弊端在于不懂得乘权借势(借助权势善于变通)所造成的差异,却只说智巧能力相同,这是由于不通达之过。即便乘权借势是君子所传递出的信息,君子也为之忿怒。人贫穷必定会怨恨别人,人富贵必定会对别人骄傲。怨恨别人的人,苦于别人不向自己施舍,起于情志所难以安顿从而不能安顿,还是可以宽恕的;对别人骄傲的人,没什么苦处却无缘无故地对人骄傲,这种情志容易克制却不能自我克制,这不可宽恕。众人见到贫贱者必定予以怠慢且疏远,见到富贵者必定予以恭敬且亲近。贫贱者有求于我,于是予以疏远还情有可原,未必有损我却一定予以疏远,是因为视贫贱者对我无益的缘故;富贵者向我有所施惠,于是予以亲近还情有可原,未必有益于己却一定予以亲近,必定是因为富贵者不敢亲近我的缘故。我、富贵者、贫贱者这三者独立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导致亲近或导致疏远的缘由,人的感情最终不能不用贫贱还是富贵改变态度,所以称之为‘大惑’(最大的不可理解)。穷困孤独贫贱的群体,平治的社会都要扶助,昏乱的社会都要受侮辱。平治社会并非因为扶助穷困孤独贫贱群体从而达到平治,扶助穷困孤独贫贱群体乃是社会治理的一项事务;昏乱社会也并非因为侮辱穷困孤独贫贱群体从而达到昏乱,侮辱穷困孤独贫贱群体乃是社会混乱的一项事务。每项事务都平治必定没有混乱,昏乱必定没有平治。观察夏、商的盛世,夏、商的衰败,必定应验了上述观点。贫贱成为富贵的希望甚微,富贵却不能酬谢自己极其微小的希望。富足者所厌恶的,乃是贫穷者所赞美的;尊贵者所轻视的,乃是卑贱者所荣耀的。如此却不酬谢,这是不与同苦乐的缘故。即便不酬谢,对于众人没有伤害。当今万民对君主的期望,也如同贫贱者对富贵者的期望。这些所期望的,不外乎想要关照长幼,减少税赋,接济自己的饥寒,照顾自己的病痛,不要滥赏滥罚,徭役不违农时,如此而已,必定对于君人者没有损害。如此非但得不到满足,还不与同劳逸。由于为人君者,可以不与民众同劳逸。所以富贵者可以不酬谢贫贱者,为人君者却不可不酬谢民众。不酬谢民众必定民众就不拥戴,由于民众不拥戴必定君主地位就会更替了。危急没有比民众不拥戴更甚的,祸患没有比民众不拥戴更大的。[这段很精彩!讲述了:社会中,贫、富,贱、贵的关系;贫富差距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指出里极贫与极富都是社会的大害;掌权者掌控社会的贫富发生的必要性;……]

(逸文篇)译文

两智不能相使,两贵不能相临,两辨不能相屈,力均势敌故也。(《意林》、《太平御览》四百三十)

两位智者不能相互差使,两位权贵不能相互领导,两位辩论者不能相互屈从,这是由于势均力敌的缘故。[论战双方,观点偏颇固执的原因就在于,不服气对方,必欲压倒对方。于是,‘一槽不栓两头叫驴’此话虽糙,却与‘天无二日,国不二主’异曲同工,也就可以理解‘治主之兴,必有所先诛’这一层出不穷的历史现象了。就态势而言,‘势均力敌’,乃是争鬥、或较量、或博弈的双方不会相互屈服的动态平衡之暂时稳态,势力均衡的僵局一旦小有破坏,必定会经或争鬥、或较量、或博弈,达到下一个均势的暂稳态。]

专用聪明则功不成,专用晦昧则事必悖。一明一晦,众之所载。(《意林》)

专门用聪明处事必定会功不成、名不就,专门用晦暗愚昧处事必定会事事悖逆。一明一暗,乃是众人所背负的。[聪明,是人的能力优势,但决不是处事的决定因素;晦暗愚昧,以此处事肯定悖逆大道。然而,任何人都会有聪明的一面或一时或一事,也同时会有晦暗愚昧的一面或一时或一事。所以,聪明与晦暗愚昧,都会成为人们处事时的包袱、负担。]

尹文子见齐宣王,宣王叹国寡贤。尹文子曰:“使国悉贤,孰处王下。”王曰:“国悉不肖,可乎?”尹文子曰:“国悉不肖,孰理王朝?”王曰:“贤与不肖皆无,可乎?”尹文子曰:“不然。有贤有不肖,故王尊于上,臣卑于下。进贤退不肖,所以有上下也。”(《艺文类聚》二十、《太平御览》四百二)

尹文子晋见齐宣王,齐宣王感叹齐国贤人太少。尹文子说:“假使国人都是贤者,谁还甘于在大王之下呢。”齐宣王又说:“国人尽是不肖之徒,可以吗?”尹文子说:“国人尽是不肖之徒,谁能为大王打理朝政呢?”齐宣王接着说:“国中贤人与不肖之徒都没有,行吗?”尹文子说:“不行。有贤人有不肖之徒,所以大王才尊为上位,臣子卑为下位。举荐贤人罢黜不肖之徒,才会有上下的区分。”[‘水至清则无鱼’,任何事物都是如此,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纯粹’。现实中不存在纯白与纯黑,只有不同色调的灰色。现实中不存在纯粹的‘是’与纯粹的‘非’,只有介乎于是与非之间的权衡。现实中不存在真正的‘好’与真正的‘坏’,只有介乎于好与坏之间的看法。于是,就显出了:在治理过程中,划分等级的重要与必要。]

以智力求者,喻如弈棋:进退取与、攻劫放舍,在我者也。(《艺文类聚》七十四、《太平御览》七百五十三)

用智力追求的人,譬喻如同对弈:进、退、获取、给与、攻、劫、放纵、捨弃,全在于我。[智者追求的境界,但也似乎是虚无缥缈。]

博者尽关塞之宜,得周通之路,而不能制齿之大小,在遇者也。(《艺文类聚》七十四、《太平御览》七百五十四)

疆域广博可尽关塞之利,得周边通衢的道路之便,却不能制衡邻国之间大大小小的磕磕碰碰,这全在于偶发事件。[大国外交,总不免四邻的磕磕碰碰,这是常理,大可不必大惊小怪、莫名惊诧!]

尧为天子,衣不重帛,食不兼味,土阶三尺,茅茨不剪。(《艺文类聚》八十二,《太平御览》九百九十六)

唐尧当了天子,不穿双层帛的衣裳,不吃两个荤菜,宫殿土阶三尺,盖房顶的茅草也不修剪。[这能说明什么呢?是当时的生产力低下?还是帝尧的品德俭朴?还是另有所指?鄙人看来,帝尧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凡数,十百千万亿,亿万千百十,皆起于一。推至亿亿,无差矣。(《太平御览》七百五十)

大凡数,十百千万亿,亿万千百十,都得从一开始。再推算到亿亿,也是一样。[数论的大实话,却不是废话,而是个深刻的道理:不论任何繁琐复杂,追根寻缘必定极其简单。——大道至简!]

将战,有司读诰[诰,告也。 告,牛触人,角著横木所以告人也。易曰:僮牛之告。]誓[誓,约束也。],三令五申[《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有载:「约束既布,乃设鈇钺,即三令五申之。于是鼓之右,妇人大笑。孙子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妇人复大笑。孙子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斩左、右队长。」所谓“三令”,一令观敌之谋,视道路之便,知生死之地;二令听金鼓,视旌旗,以齐其耳目;三令举斧,以宣其刑赏。所谓“五申”:一申赏罚,以一其心;二申视分合,以一其途;三申画战阵旌旗;四申夜战听火鼓;五申听令不恭,视之以斧。]之。既毕,然后即敌。(《文选·东京赋》注)

将要打仗,司令首先宣读诰誓,三令五申。已经完毕,然後接敌。[这其中的‘诰’就是告示,‘誓’就是宣誓,这文告其中包含:战争的对象、战争的原因、战争的决心、战争的目的、战中对我方将士的约束、战中行为的赏罚原则、…。即便是‘仁义之师’的诰誓中,也少不了的内容是:进者赏,退者杀;勇者赏,怯者杀。]

尧德化布于四海,仁惠被于苍生。(《文选》刘越石《劝进表》注)

帝尧德行教化播布四海,仁德恩惠覆盖苍生。[治世的要素:君人者的德行、对民众的教化、仁德的宣示、恩惠的广被。]


原文

天蚨园之尹文子——鄙人与尹文子老先生“相见恨晚”!

《尹文子》

【大道上】

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故仲尼云「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大道不称,众有必名。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大道治者,则名、法、儒、墨自废。以名、法、儒、墨治者,则不得离道。老子曰:「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宝。」是道治者,谓之善人;藉名、法、儒、墨者,谓之不善人。善人之与不善人,名分日离,不待审察而得也。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道用则无为而自治。故穷则徼终,徼终则反始。始终相袭,无穷极也。

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

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圆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一曰不变之法,君臣上下是也;二曰齐俗之法,能鄙同异是也;三曰治众之法,庆赏刑罚是也;四曰平准之法,律度权量是也。术者,人君之所密用,群下不可妄窥;势者,制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为。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非术之奥者;有势而使群下得为,非势之重者。大要在乎先正名分,使不相侵杂。然后术可秘,势可专。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不可相乱,亦不可相无。无名,故大道无称;有名,故名以正形。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善名命善,恶名命恶。故善有善名,恶有恶名。圣贤仁智,命善者也;顽嚚凶愚,命恶者也。今即圣贤仁智之名,以求圣贤仁智之实,未之或尽也。即顽嚚凶愚之名,以求顽嚚凶愚之实;亦未或尽也。使善恶尽然有分,虽未能尽物之实,犹不患其差也。故曰:名不可不辨也。名称者,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失者,由名分混;得者,由名分察。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我之与彼,又复一名,名之察者也。名贤不肖为亲疏,名善恶为赏罚,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名之混者也。故曰:名称者,不可不察也。语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好则物之通称,牛则物之定形,以通称随定形,不可穷极者也。设复言「好马」,则复连于马矣,则好所通无方也。设复言「好人」,则彼属于人矣。则「好非人,人非好」也。则「好牛」、「好马」、「好人」之名自离矣。故曰:名分不可相乱也。五色、五声、五臭、五味,凡四类,自然存焉天地之间,而不期为人用。人必用之。终身各有好恶,而不能辨其名分。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徵,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则万事不乱也。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轻重,以「律」均清浊,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如此则顽嚚聋瞽,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

天下万事,不可备能,责其备能于一人,则贤圣其犹病诸。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则左右前后之宜、远近迟疾之间,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于治阙矣。全治而无阙者,大小、多少,各当其分;农商工仕,不易其业。老农、长商、习工、旧仕,莫不存焉。则处上者何事哉?故有理而无益于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无益于事者,君子弗为。君子非乐有言,有益于治,不得不言。君子非乐有为,有益于事,不得不为。故所言者不出于名法权术,所为者不出于农稼军陈,周务而已。故明主任之。治外之理,小人之所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之所必为。小人亦知言有损于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有损于事,而不能不为。故所言者极于儒墨是非之辨,所为者极于坚伪偏抗之行,求名而已。故明主诛之。故古语曰:「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工匠不能,无害于巧;君子不知,无害于治。」此言信矣。为善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善也;为巧使人不能得为,此独巧也;未尽善巧之理。为善与众行之,为巧与众能之,此善之善者,巧之巧者也。故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也;所贵工倕之巧,不贵其独巧,贵其能与众共巧也。今世之人,行欲独贤,事欲独能,辨欲出群,勇欲绝众。独行之贤,不足以成化;独能之事,不足以周务;出群之辨,不可为户说;绝众之勇,不可与征陈。凡此四者,乱之所由生。是以圣人任道以夷其险,立法以理其差。使贤愚不相弃,能鄙不相遗。能鄙不相遗,则能鄙齐功;贤愚不相弃,则贤愚等虑。此至治之术也。

名定则物不竞,分明则私不行。物不竞,非无心;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私不行,非无欲;由分明,故无所措其欲。然则心欲人人有之,而得同于无心无欲者,制之有道也。田骈曰:天下之士,莫肯处其门庭、臣其妻子,必游宦诸侯之朝者,利引之也。游于诸侯之朝,皆志为卿大夫而不拟于诸侯者,名限之也。彭蒙曰:「雉兔在野,众人逐之,分未定也;鸡豕满市,莫有志者,分定故也。物奢则仁智相屈,分定则贪鄙不争。」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圆之自转,使不得止;因方之自止,使不得转。何苦物之失分?故因贤者之有用,使不得不用;因愚者之无用,使不得用。用与不用,皆非我也。因彼可用与不可用而自得其用也。自得其用,奚患物之乱乎?物皆不能自能,不知自知。智非能智而智,愚非能愚而愚,好非能好而好,丑非能丑而丑。夫不能自能,不知自知,则智好何所贵?愚丑何所贱?则智不能得夸愚,好不能得嗤丑,此为得之道也。道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怨,富贵者不骄,愚弱者不慑,智勇者不陵,定于分也;法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敢怨富贵,富贵者不敢陵贫贱,愚弱者不敢冀智勇,智勇者不敢鄙愚弱。此法之不及道也。

世之所贵,同而贵之,谓之俗;世之所用,同而用之,谓之物。苟违于人,俗所不与;苟忮于众,俗所共去。故人心皆殊,而为行若一;所好各异,而资用必同。此俗之所齐,物之所饰。故所齐不可不慎,所饰不可不择。昔齐桓好衣紫,阖境不鬻异采;楚庄爱细腰,一国皆有饥色。上之所以率下,乃治乱之所由也。故俗苟沴,必为法以矫之;物苟溢,必立制以检之。累于俗、饰于物者,不可与为治矣。昔晋国苦奢,文公以俭矫之,乃衣不重帛,食不兼肉。无几时,国人皆大布之衣,脱粟之饭。越王句践谋报吴,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轼之。比及数年,民无长幼,临敌虽汤火不避。居上者之难,如此之验。圣王知民情之易动,故作乐以和之,制礼以节之。在下者不得用其私,故礼乐独行。礼乐独行,则私欲寝废;私欲寝废,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若使遭贤则治,遭愚则乱,是治乱属于贤愚,不系于礼乐。是圣人之术与圣主而俱没,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则乱多而治寡。乱多而治寡,则贤无所贵,愚无所贱矣。处名位,虽不肖,不患物不亲己;在贫贱,不患物不疏己。亲疏系乎势利,不系于不肖与仁贤也。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今天地之间,不肖实众,仁贤实寡。趋利之情,不肖特厚。廉耻之情,仁贤偏多。今以礼义招仁贤,所得仁贤者,万不一焉;以名利招不肖,所得不肖者,触地是焉。故曰:「礼义成君子,君子未必须礼义;名利治小人,小人不可无名利。

庆赏刑罚,君事也;守职效能,臣业也。君料功黜陟,故有庆赏刑罚;臣各慎所任,故有守职效能。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名正而法顺也。接万物使分,别海内使不杂。见侮不辱,见推不矜,禁暴息兵,救世之斗。此仁君之德,可以为主矣。守职分使不乱,慎所任而无私。饥饱一心,毁誉同虑,赏亦不忘,罚亦不怨。此居下之节,可为人臣矣。

世有因名以得实,亦有因名以失实。宣王好射,说人之谓己能用强也,其实所用不过三石。以示左右,左右皆引试之,中关而止。皆曰:「不下九石,非大王孰能用是?」宣王说之。然则宣王用不过三石,而终身自以为九石。三石,实也,九石,名也,宣王悦其名而丧其实。齐有黄公者,好谦卑。有二女,皆国色。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之,以为丑恶,丑恶之名远布,年过而一国无聘者。卫有鳏夫,失时冒娶之,果国色。然后曰:「黄公好谦,故毁其子不姝美。」于是争礼之,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此违名而得实矣。楚人担山雉者,路人问:「何鸟也?」担雉者欺之曰:「凤皇也。」路人曰:「我闻有凤皇,今直见之,汝贩之乎?」曰:「然。」则十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将。欲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献楚王。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凰皇,贵,欲以献之。遂闻楚王,王感其欲献于己,召而厚赐之,过于买鸟之金十倍。魏田父有耕于野者,得宝玉径尺,弗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阴欲图之,谓之曰:「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弗如复之。」田父虽疑,犹录以归,置于庑下。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称家大怖,复以告邻人。曰:「此怪之征,遄弃,殃可销。」于是遽而弃于远野。邻人无何,盗之以献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之再拜而立:「敢贺王,王得此天下之宝,臣未尝见。」王问价,玉工曰:「此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仅可一观。」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长食上大夫禄。

凡天下万里皆有是非,吾所不敢诬。是者常是,非者常非,亦吾所信。然是虽常是,有时而不用;非虽常非,有时而必行。故用是而失,有矣;行非而得,有矣。是非之理不同,而更兴废,翻为我用,则是非焉在哉?观尧、舜、汤、武之成,或顺或逆,得时则昌;桀、纣、幽、厉之败,或是或非,失时则亡。五伯之主亦然。宋公以楚人战于泓,公子目夷曰:「楚众我寡,请其未悉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不鼓不成列。寡人虽亡之余,不敢行也。」战败,楚人执宋公。齐人弑襄公,立公孙无知。召忽、夷吾奉公子纠奔鲁,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既而无知被杀,二公子争国。纠,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齐人立之。既而使鲁人杀纠,召忽死之,征夷吾以为相。晋文公为骊姬之谮,出亡十九年,惠公卒,赂秦以求反国,杀怀公子而自立。彼一君正而不免于执,二君不正,霸业遂焉。己是而举世非之,则不知己之是;己非而举世是之,亦不知己之非。然则是非随众贾而为正,非己所独了。则犯众者为非,顺众者为是。故人君处权乘势,处所是之地,则人所不得非也。居则物尊之,动则物从之,言则物诚之,行则物则之,所以居物上、御群下也。国乱有三事:年饥民散,无食以聚之则乱;治国无法,则乱;有法而不能用,则乱。有食以聚民,有法而能行,国不治,未之有也。

【大道下】

仁、义、礼、乐、名、法、刑、赏,凡此八者,五帝、三王治世之术也。故仁以道之,义以宜之,礼以行之,乐以和之,名以正之,法以齐之,刑以威之,赏以劝之。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私;义者所以立节行,亦所以成华伪;礼者所以行恭谨,亦所以生惰慢;乐者所以和情志,亦所以生淫放;名者所以正尊卑,亦所以生矜篡;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生乖分;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陵暴;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凡此八术,无隐于人而常存于世,非自显于尧、汤之时,非自逃于桀、纣之朝。用得其道,则天下治;用失其道,则天下乱。过此而往,虽弥纶天地,笼络万品,治道之外,非群生所养挹,圣人措而不言也。

凡国之存亡有六征:有衰国,有乱国,有亡国,有昌国,有强国,有治国。所谓乱亡之国者,凶虐残暴不与焉;所谓强治之国者,威力仁义不与焉。君年长,多妾媵,少子孙,疏宗族,衰国也;君宠臣,臣爱君,公法废,私政行,乱国也;国贫小,家富大,君权轻,臣势重,亡国也。凡此三征,不待凶虐残暴而后弱也,虽曰见存,吾必谓之亡者也。内无专宠,外无近习,支庶繁字,长幼不乱,昌国也;农桑以时,仓廪充实,兵甲劲利,封疆修理,强国也;上不胜其下,下不犯其上,上下不相胜犯,故禁令行,人人无私,虽经险易而国不可侵,治国也。凡此三征,不待威力仁义而后强,虽曰见弱,吾必谓之存者也。

治主之兴,必有所先诛。先诛者,非谓盗,非谓奸。此二恶者,一时之大害,非乱政之本也。乱政之本下侵上之权,臣用君之术,心不畏时之禁,行不轨时之法,此大乱之道也。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天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先诛,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窃盗奸私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强记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荧众,强记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语曰:『佞辨可以荧惑鬼神。』曰:『鬼神聪明正直,孰曰荧惑者?』曰:「鬼神诚不受荧惑,此尤佞辨之巧,靡不入也。夫佞辨者虽不能荧惑鬼神,荧惑人明矣。探人之心,度人之欲,顺人之嗜好而不敢逆,纳人于邪恶而求其利。人喜闻己之美也,善能扬之;恶闻己之过也,善能饰之。得之于眉睫之间,承之于言行之先。世俗之人,闻誉则悦,闻毁则戚。此众人之大情;有同己则喜,异己则怒,此人之大情。故佞人善为誉者也,善顺从者也。人言是亦是之,人言非亦非之,从人之所爱,随人之所憎。故明君虽能纳正直,未必亲正直;虽能远佞人,未必能疏佞人。故舜、禹者,以能不用佞人,亦未必憎佞人。语曰:『佞辨惑物,舜、禹不能得憎。』不可不察也。语曰:『恶紫之夺朱,恶利口之覆邦家。』斯言足畏而终身莫悟,危亡继踵焉。」

《老子》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以名法治国,万物所不能乱。奇者,权术是也。以权术用兵,万物所不能敌。凡能用名法权术而矫抑残暴之情,则己无事焉。己无事则得天下矣。故失治则任法,失法则任兵,以求无事,不以取强。取强,则柔者反能服之。《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凡民之不畏死,由刑罚过。刑罚过,则民不赖其生。生无所赖,视君之威末如也。刑罚中则民畏死,畏死,由生之可乐也。知生之可乐,故可以死惧之。此人君之所宜执,臣下之所宜慎。

田子读书,曰:「尧时太平。」宋子曰:「圣人之治,以致此乎?」彭蒙在侧,越次答曰:「圣法之治以至此,非圣人之治也。」宋子曰:「圣人与圣法何以异?」彭蒙曰:「子之乱名甚矣。圣人者,自己出也;圣法者,自理出也。理出于己,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圣人之治,独治者也。圣法之治,则无不治矣。此万世之利,惟圣人能该之。」宋子犹惑。质于田子。田子曰:「蒙之言然。」庄里丈人字长子曰「盗」,少子曰「殴」。盗出行,其父在后追,呼之曰「盗,盗」。吏闻因缚之。其父呼「殴」,喻吏遽而声不转,但言「殴,殴」,吏因殴之,几殪。康衢长者字僮曰善搏,字犬曰善噬,宾客不过其门者三年。长者怪而问之,乃实对。于是改之,宾客复往。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周人怀璞谓郑贾曰:「欲买璞乎?」郑贾曰:「欲之。」出其璞,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田子曰:「人皆自为而不能为人,故君人者之使人,使其自为用,而不使为我用。」魏下先生曰:「善哉田子之言。古者君之使臣,求不私爱于己,求显忠于己。而居官者必能临陈者,必勇禄赏之所劝,名法之所齐。不出于己心,不利于己身。语曰:『禄薄者不可与经乱,赏轻者不可与入难。』此处上者所宜慎者也。」

父之于子也,令有必行者,有必不行者。「去贵妻,卖爱妾」,此令必行者也。因曰:「汝无敢恨,汝无敢思。」令必不行者也。故为人上者,必慎所令。

凡人富则不羡爵禄,贫则不畏刑罚。不羡爵禄者,自足于已也;不畏刑罚者,不赖存身也。二者为国之所甚(下有脱字)而不知防之之术,故令不行而禁不止。若使令不行而禁不止,则无以为治。无以为治,是人君虚临其国,徒君其民,危乱可立而待矣。今使由爵禄而后富,则人必争尽力于其君矣;由刑罚而后贫,则人咸畏罪而从善矣。故古之为国者,无使民自贫富,贫富皆由于君,则君专所制,民知所归矣。

贫则怨人,贱则怨时,而莫有自怨者,此人情之大趣也。然则不可以此是人情之大趣而一概非之,亦有可矜者焉,不可不察也。今能同算钧而彼富我贫,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才钧智同而彼贵我贱,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其蔽在于不知乘权藉势之异,而惟曰智能之同,是不达之过。虽君子之邮,亦君子之怒也。人贫则怨人,富则骄人。怨人者,苦人之不禄施于己也,起于情所难安而不能安,犹可恕也;骄人者,无所苦而无故骄人,此情所易制而弗能制,弗可恕矣。众人见贫贱则慢而疏之,见富贵则敬而亲之。贫贱者有请赇于己,疏之可也,未必损己而必疏之,以其无益于物之具故也;富贵者有施与于己,亲之可也,未必益己而必亲之,则彼不敢亲我矣。三者独立,无致亲致疏之所,人情终不能不以贫贱富贵易虑,故谓之大惑焉。穷独贫贱,治世之所共矜,乱世之所共侮。治世非为矜穷独贫贱而治,是治之一事也;乱世亦非侮穷独贫贱而乱,亦是乱之一事也。每事治则无乱,乱则无治。视夏商之盛、夏商之衰,则其验也。贫贱之望富贵甚微,而富贵不能酬其甚微之望。夫富者之所恶,贫者之所美;贵者之所轻,贱者之所荣。然而弗酬,弗与同苦乐故也。虽弗酬之,于物弗伤。今万民之望人君,亦如贫贱之望富贵。其所望者,盖欲料长幼,平赋敛,时其饥寒,省其疾痛,赏罚不滥,使役以时,如此而已,则于人君弗损也。然而弗酬,弗与同劳逸故也。故为人君,不可弗与民同劳逸焉。故富贵者可不酬,贫贱者,人君不可不酬万民。不酬万民则万民之所不愿戴,所不愿戴则君位替矣。危莫甚焉,祸莫大焉。

天蚨园之尹文子——鄙人与尹文子老先生“相见恨晚”!

尹文子像

【逸文】

两智不能相使,两贵不能相临,两辨不能相屈,力均势敌故也。(《意林》、《太平御览》四百三十)

专用聪明则功不成,专用晦昧则事必悖。一明一晦,众之所载。(《意林》)

尹文子见齐宣王,宣王叹国寡贤。尹文子曰:“使国悉贤,孰处王下。”王曰:“国悉不肖,可乎?”尹文子曰:“国悉不肖,孰理王朝?”王曰:“贤与不肖皆无,可乎?”尹文子曰:“不然。有贤有不肖,故王尊于上,臣卑于下。进贤退不肖,所以有上下也。”(《艺文类聚》二十、《太平御览》四百二)

以智力求者,喻如弈棋:进退取与、攻劫放舍,在我者也。(《艺文类聚》七十四、《太平御览》七百五十三)

博者尽关塞之宜,得周通之路,而不能制齿之大小,在遇者也。(《艺文类聚》七十四、《太平御览》七百五十四)

尧为天子,衣不重帛,食不兼味,土阶三尺,茅茨不剪。(《艺文类聚》八十二,《太平御览》九百九十六)

凡数,十百千万亿,亿万千百十,皆起于一。推至亿亿,无差矣。(《太平御览》七百五十)

将战,有司读诰誓,三令五申之。既毕,然后即敌。(《文选·东京赋》注)

尧德化布于四海,仁惠被于苍生。(《文选》刘越石《劝进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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