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策》 ◆◆◆◆◆◆ 总断千金赋 1. 动静阴阳,反复迁变。 六十四卦是由动爻、静爻、阴爻、阳爻组成的,动静阴阳构成了六十四卦的反复变化。 2. 虽万象之纷纭,须一理而融贯。 卦所呈现的象,即卦象及组成卦的诸因素间的关系,千变万化、纷纭复杂, 但卜易必须以一个总的理论为指导,这个理为五行的生克制化。 3. 夫 人有「贤、不肖」之殊; 卦有「过、不及」之异。 太过者,损之斯成; 不及者,益之则利。 卦以中和为好,不要太过,不要不及。 要抑其过,补其不及,所求之事才有成功的希望。 太过,指卦中主事爻,即用神太多、太旺,多则不能专一,就该损之。 「损」,就是用其他因素,「月、日、动爻」等来克制一下。 如土为用神,卦中出现二三位土,须得寅、卯月日来克,才能断其事成,不及则反之。 其「益」法需{生、扶、拱、合}。 4.5. 生扶拱合,时雨滋苗; 克害刑冲,秋霜杀草。 生,相生,金生水、水生木之类。 扶、拱都是同类相帮之义。 「先帮后」为「扶」, 「后帮先」为「拱」。 如卯为用神,寅日占,寅能扶卯, 如寅为用神,卯日占,卯能拱寅。 合有二合、三合。 二合,子与丑合,寅与亥合之类, 三合,三合成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之类。 {生扶拱合}四者能调护帮助用神, 用神弱能使之强,衰能使之旺,伏者遇之则起, 故用「时雨滋润禾苗」来比喻。 克,即五行相克,金克木、父克子之类。 害,指六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之类。 刑,指三刑、四刑。 冲,为六冲,四冲。 此四者能伤身,能败德,能制伏,能坏事,所以以「秋霜杀草」来比喻。 {生扶拱合},用神见之吉,忌神见之凶, {克害刑冲},用神见之凶,而忌神见之反为吉。不能一概而论。 6.7. 长生帝旺,争如金谷之园; 死墓绝空,乃是泥犁之地。 长生、帝旺、死、墓、绝均为十二宫中之神。 十二宫指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以人从胚胎到出生到消亡的十二个环节来比喻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 空为旬空、空亡。 金谷园,晋. 石崇在金谷涧建的园林,用金谷园来比喻富贵强盛。 泥犁,梵语,就是地狱。以此言其凶。 《黄金策》行文多用典,以下不注。 六爻遇长生、帝旺、虽衰弱也作有气论。 如推成事,帝旺主速成,长生较迟缓。 因长生就象人刚一下生,尚未强壮,帝旺好象人到了壮年,其力进锐。 六爻遇死、墓、绝、空,则主陷溺,虽得时旺相也不能成事,但凶神遇之则吉。 8.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是卜筮之主,不看日辰则不知卦中吉凶轻重。 日辰能冲动安静之爻,对动爻能制,对凶神能抑之, 对旺相能挫,对衰者能扶,对生合者能破。 古人说,日辰能救事、能坏事。 如占文书,以父母爻为用神,卦中如有财爻发动,财克父母,文书不成。 但若得日辰克住财爻,或冲散财爻,财爻则不能去伤害父母,故得文书有气,其事可成。 这是日辰救事。 又如占子孙,卦中父母不动,子孙爻不空,本为吉兆, 但如被日辰冲扶父母,父母就能克害子孙,则变吉为凶,这是日辰坏事。 总之 日辰扶持用爻则吉,扶持忌爻则凶, 日辰克制忌爻则吉,克制用爻则凶。 9. 月建乃万卜之提纲,岂可助桀为虐? 月建与日辰一样,都能生扶拱合冲克刑害用爻, 如求财,卦中无财,月建是财,以后终须可得。 若卦中有财,月建克财,定主艰难,须过此一月才能得到。 但月建和日辰又是有分别的: 「月建」主要确定用爻的「旺相休囚」及「月破与否」, 「日辰」主要确定用爻的「生旺墓绝、空」及「暗动」等。 10.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本年太岁之爻为「岁君」, 如甲申年,卦中出现申爻,即为岁君,这一爻宜静不宜动, 如此爻发动冲克世、身、用爻,主灾厄不利,一年之中多不宁静, 如被日辰、动爻冲起,主有灾患。 11.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 成卦之后, 先看「卦身」现与不现? 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可见。 卜易以「身」为最要,不可不看。 如占得[困卦], 「身爻」在【午】,困卦【午火】为〈官鬼〉, 旺、则有官事系身, 衰、则主有疾病。 「卦身」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 喜生扶拱合,不喜伤,伤即刑冲克害。 12. 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 「世应」为宾主之象,世为自己,应为他人。 求谋用事,世与应生合比和,则有成就, 若刑冲克害,必主艰难。 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变爻」,为动。 动则阴爻变阳爻、阳爻变阴爻。 占事以「动爻」为事之始,以「变出爻」为事之终。 最怕交争,指主事爻动变出之爻回头克冲刑害主事爻,乃大凶之兆, 即使用爻旺相,也不能称心遂意。 13.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 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爻受伤,不利代占,代占以应为主; 世爻受伤,不利自占,自占以世为主。 14.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 世空、为自己不实, 应空、为他人不实。 世应俱空,彼此皆不实,谋事必有阻节, 卦若安静,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言。 15.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有一二爻发动,变化有常,生克不乱,自有条理。 若内外卦多爻乱动,则吉凶难定,人情无常,必主事体反复。 所以说「独发易取、乱动难寻」。 16.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 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与应爻皆不宜动, 世爻发动主本人三心二意,左顾右盼; 应爻发动,主他人心易变迁。 17.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 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有气无气,依五行旺相休囚论。 旺相为有气,休囚为无气。 「主象」义与「用爻」同。 「用爻」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 若「用爻」有气,别无「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为上吉好卦,随心所欲、无不称意。 「主象徒存」,即「用爻无气」,如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是大凶下卦, 作事枉费心机,必无可成之理。 18. 有伤须救, 「伤」,即是「主象用爻、身世」被卦中其他「动爻」刑冲克害。有伤属不吉。 「救」,是指卦中的「动爻,或日辰」等来克制「伤害用爻之爻」。 如「用爻」为【申金】,卦中有【午火】动克【申金】,【申金】为「有伤」。 如「日辰」是【未】,【未】能合住【午火】,【午火】则不能去伤害【申金】,谓之「有救」。 19. 无故勿空, 「旬空」,有「有故而空」,有「无故而空」。 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为「有故而空」,避之可也。 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为「无故而空」,大凶之兆。 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 无故而空,虽有「日辰、动爻」生扶而无用。 20. 空逢冲而有用, 卦爻空亡,如逢冲则必动,动则不空。所以虽空而有用。 如【戊午日】占天时得[井卦],卦中【子水】父母空,却被日辰冲动,定主有雨。 21.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如两人同心协力。唯怕奸诈小人两边挑拨。 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破合。 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卦中【戌土】发动,【戌土】克了【亥水】,虽合而无用。 22.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自空},是用神自落空亡。 {化空},用爻动化出之爻又值旬空。 {用爻空亡}或{用爻化为空亡}都是谋望无成之凶象。 23. 刑合克合,终见乖违。 合中有刑,合中有克,终究为不吉之象。 24. 动值合而绊住, 动爻如遇合,为「合绊住」,不能动,只当「静爻」论。 25. 静得冲而暗兴。 不动之爻为静, 静爻如被日辰所冲,则为「暗动」,「暗动」以「动爻」论。 26. 入墓难克, 动爻入墓,不能去克他爻, 他爻入墓,也不受动爻所克。 如【未日】占卦得【寅木】发动,本能克卦中土爻, 但【未】是木之墓,【寅木】入墓则不能去克卦中其他土爻。 再如【辰日】占得【寅木】发动,【辰】为土之墓, 【寅木】虽然发动,但被克者已藏于墓中,【寅木】仍不能克。 带旺匪空。 爻处旺相,谓之有气,如此爻值旬空,不以空论。 可断为虽日下受阻,过旬而成。 27.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用神」而言。 {用神衰弱}本为不美,喜得「日辰、月建、动爻」生扶合并,而不作衰弱论。 28.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本来能刑冲克害他爻之爻,贪合而不再为害, {贪合忘刑}{贪合忘冲}{贪合忘克}与{贪生忘克}一理,参见《阐奥歌章.碎金赋》。 29. 别衰旺以明克合, 辨动静以定刑冲。 克合刑冲都是有条件的: 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 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 动爻能刑静爻,静爻不能刑动爻; 动爻冲得起静爻,静爻冲不起动爻; 日辰能害卦爻,卦爻不能害日辰等,以此类推。 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 上述是辨别刑冲克合的总的原则,只有如此才能作到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 30.31.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 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并:{日辰与卦中爻相同}为「并」。 如【子日】占卦,卦中【子】为用神,则为「并」。 如卦中【子爻】衰弱,因日辰并之,则为旺论, 卦中只有一位子爻与日辰子才能为「并」, 如卦中有两个子爻,而不能成并。 冲也是如此。 三刑、三合,都必须三者皆见, 而且两动一静,静爻刑,合不起动爻, 一动也刑,合不起两静, 缺一位不能成刑、成合。 32.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爻,用神主事爻。 令星,月建之五行。 物,指能刑冲克害用神之动爻。 如果{用神爻与月建的五行相同},则为「爻遇令星」, 那本能刑冲克害用神的「动爻」也不能害「用神」了。 33.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伏神,卦中无用神,伏神又居空亡,所求之事决不能成。 34. 伏无提挈终徒尔, 飞不推开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 伏神若不空亡,必须冲开飞神,提起伏神事方有望。 35.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伏于空亡爻下,无阻拦易出。 一遇日辰动爻冲合,伏神即为有用。 但须注意,伏神有用,总是迟于用神的。 36.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制」,指受「月建、日辰」克制。 用爻休囚、又被日辰月建克制,即使有动爻生扶拱合,也无济于事。 37. 日伤爻、真罹其祸, 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能伤克卦爻,卦爻不能伤克日辰。 月建与爻的关系同此。 38. 墓中人、不冲不发, 用爻入墓,则多阻滞,诸事费力难成。 须待日辰、动爻冲克其墓日,方可有用。 39.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以〈官鬼〉为凶神, 占得{世爻临官鬼},为「身上有鬼」,如果不是当官有公干之人,身上有鬼,多凶少吉, 须待「日辰、动爻」克去〈官鬼〉才能无忧。 40.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 德为天干地支上下皆合,又称「龙神」。 以主合为妙,克合次之。 遇德爻入卦为主象,所谋皆遂。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忌神。 忌神临身世,不论公私之事、皆主阻滞而不顺。 忌神休囚,办事费力, 忌神旺相,事必不成。 41.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指刑冲克害。 避之,指用爻在旬空,受刑冲克害之爻在旬空为避,此不为空, 只是目下虽阻,过旬即成。 42.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杀,忌神。忌神发动,凡事不利。 敌之,指得到比肩同类的帮助,以众敌寡之义。 用爻遇忌神发动,得「日辰、月建、动爻」拱扶,用神无有损害。 43.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休囚、则不能敌杀。 死墓绝空、乃陷井之地,大凶。 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 若主象发动而化入死墓绝空之地,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 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44. 用化用,有用无用; 用爻动化出之爻仍是用神,为「用化用」。 化出的用爻有的有用、有的无用,需要分辨, 一般地说,{化进神}有用,{化退神}{化自身}或{卦变伏吟}无用。 {用爻自化}如此,{旁爻动化出用神}也无济于事。 空化空,虽空弗空。 动爻旬空,化出之爻又是旬空,为「空化空」。 {动爻值空}和{动爻化空},都不是真空,出了此旬,即为有用。 45. 养主狐疑, 养,十二宫之第十二位。 用神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 墓多暗昧。 墓,十二宫之第九位。 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 墓为沉滞、暗昧不明之象。 用神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 病,十二宫第七位,与长生对冲。 用神化入病爻,凡事有损: 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药不效,占文书有破绽, 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十二宫第十一位,主迟滞不响快。 占行人主象化胎,必有羁绊未能动身。 占盗贼,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主内外勾连。 46.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用神化为长生,主吉,只是成事稍迟,不如帝旺来得快。 但是凶爻化为长生,则祸根已萌,有日渐增长之势。 如占病,子孙化长生病渐减, 如官鬼化长生,日加沉重,直至墓绝日,其势始杀。 47.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十二宫之第二位,又称败神、主凶。 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在酉。 用神化入败、爻凶, 忌爻化入败、爻不成凶。 48. 戒回头之克我, 勿反德以扶人。 「回头克」是用神自化出忌神,忌神反来克用神。 用神发动化出之爻, 不合世、而合应, 不合用爻、而合旁爻,为「反德以扶人」, 都是损己利人之象,所求不成。 49.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恶曜,指刑冲克害之爻。 如无气或孤立无助,不能伤用神。 惟怕日辰扶并恶曜,孤寒得助,终不免受其害。如再值月建更为可怕。 50.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为太过,如无日辰月建,动爻损之,则须入墓,墓也为库。 如 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卦中有两重财爻, 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爻,日辰又是财,为太过、无济于事。 喜得世上有辰爻为财库,可受此财。 51. 事阻隔兮间发, 间爻发动,事有阻隔。 心退悔兮世空。 世爻旬空,是本人有退悔之意,不能勇往精进促其事成。 52.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卦爻发动有两种情况, 一是遇「交」,由阴变阳; 一是遇「重」,由阳变阴。 「交」主未来, 「重」主过去。 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 若由交而动,须等人来报信; 若由重而动,可断信已先知。其他仿此。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变比合,即木爻变出木爻之类。 须分别「进神」和「退神」, 向未来方向变为「进」, 向已过方向为「退」。 以木为例,寅木化卯木为进神,卯木化寅木为退神。 进主吉凶其势倍增, 退主吉凶渐减其威。 53. 杀生身、莫将吉断, 用克世、勿作凶看, 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 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此专谈卜易之活法。 一般来说世身喜生合而恶伤克,但有变易的情况。 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又是用神的忌神, 世身为我,虽然日辰、动爻来生我,对我是无用的,因为忌神克用为凶。 用神克世身,是事来赶我,是易成易就之象,虽然为克,但不能以凶断。 54. 刑害不宜临用, 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 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人必死,占人人有疾等。 害爻为主象,必坏大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即十二宫中第八位、第十位。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 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 55. 动逢冲而事散, 对于冲,不可执一而论。 旬空安静之爻、逢冲为起,起则有用, 旬空发动之爻、逢冲为实, 安静不空之爻、逢冲为暗动, 发动不空之爻、逢冲为散、为脱。 此种动爻逢冲,所占之事散脱不成,吉事不成吉,凶事不成凶。 56. 绝逢生而事成。 此谈绝处逢生,详见《通玄妙论.绝处逢生》。 57.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不论喜忌,皆不见效。 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成吉,凶者成凶。 58.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此谈期日之法。 期日,即予测事成之日期,需灵活圆变,才无差误, 上节已谈用爻合住以冲破日断,此节说用爻休囚,当以旺相之日断。 期日法尚有: 用爻旺相不动,以冲动月日断; 用爻有气发动,以合日断,或以本日断; 用爻受制,以制杀月日断; 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此为太旺,应以墓库月日断; 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即以生扶之月日断; 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 用爻空亡,以冲动月日断; 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以过旬断; 若占散事,应以用爻死墓绝日断等等。 59. 速则动而克世, 缓则静而生身。 此节专谈期日的急缓。 以用爻动静生克定成日的迟速缓急。 动而克世主速,静而生身主缓。 如占来人, 若用神动而克世,则速到, 用神动而生世则,迟到, 如静而生世,就更晚了。 60. 父亡、而事无头绪, 福隐、而事不称心。 占法曰:「卦无父母无头绪,卦无子孙不喜悦。」 〈父母〉为主事之神, 〈子孙〉为福德喜庆之神。 此节谈 公事看文书,文书即父母爻, 私事看福德,福德即子孙爻。 凡占功名,公门、公事,以〈文书〉为头绪, 如卦上〈父母爻〉空,则事不确实,无有头绪可寻。 占私事,以〈福德子孙〉为解忧喜悦之神, 如卦中〈子孙爻〉伏而不现,事不称意,有忧无喜。 61.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为祸害,但卦中不可无。参见《通玄妙论.无鬼无气》。 62.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爻〉虽为福德之神,但卦中不宜重迭、过多, 多则杂、杂则乱、乱而不专。 所以说「多反无功」。 63.64. 究父母,推为体统; 论官鬼,断作祸殃。 财乃禄神, 子为福德。 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此节概论六亲,父母、官鬼等五项,后卷还将详论,此处仅注「卦身」。 「卦身」指「月卦身」,为万物之本体。 若卦中有两处卦身,必是鸳鸯求事,或事关两处。 若带兄弟,与人同谋, 兄弟克世、或带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 卦身不出现,主事未有定向, 卦身出现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 卦身宜出现,但不宜变动,动则须防事情有变。若是喜神,不以此论。 卦身 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败, 遇凶杀、而化吉神,主先难后易。 如果本卦无卦身、而动爻化出卦身来,主此人来谈其事。 卦身持世,或在本宫内卦,属切己之事, 临应爻,他人之事。 六爻飞伏皆无卦身,其事没有根由、或无有此事。 卦身空亡,诸事难成; 休囚死绝,诸事无气。 「世」与「身」不能同论,卦身宜作事体看,不应作人身看。 若占人,卦身为所占人之身,不是来占人之身。 身克世、则吉, 世克身、则凶。 身生世、合世,诸事易成; 世生合卦身,其事难成。 65. 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为吉; 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 玄武主盗贼之事,亦必官爻; 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须兄弟; 疾病大宜天喜,若临凶杀必生悲。 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终获利, 是故吉凶神杀之多端, 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此节言神杀,吉神为神,凶神为杀。 不可拘于青龙为吉神、白虎为凶神、玄武为盗贼、朱雀为口舌等说法。 应根据五行生克之理灵活变通。 大体神杀有附助的作用, 大象凶,遇凶杀更凶, 大象吉,遇吉神更吉。 66.67. 呜呼! 卜易者知前则易, 求占者鉴后而灵。 68.69. 筮必诚心, 何妨子日? 卜易者要在掌握占法的基础上灵活变通。 求占者也应懂得求占之理。 筮必诚心;只要诚心,可以不顾忌阴阳历书中关于「子不问卜」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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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三泰书斋 > 《1.雨相研易解读《总断千金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