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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的土塔(文昌塔)

 安东老王 2018-09-21

 本文本引自: 博宝艺术网;作者:于文昌原题为:山西运城文昌塔建筑考察与分析

中华古塔通览·山西卷引用前言:

在编录山西运城境内的古塔时,多见关于“土塔”的文字,但找不到图片。土塔,具何种功能?形制如何?编者希望弄清楚。直到在博宝艺术网发现了于文昌先生的文章,才如明白,原来运城的土塔,只是一种俗称,正式的称谓有不少,诸如文昌阁、文昌楼、文昌台、魁星楼、魁星台、魁星阁、风水塔、烽燧、烽火台、将台、点将台、土塔、佛塔、降台、牛眼、亏心楼等,作者以大量的材料,证实,土塔即是“文昌塔”。这样,土塔的功能便比较清楚了。它是一种民间信仰的化物,是关于教育与人才的观念物,也是一村之风水塔。现将全文兹录如下:

 

 

  内容提要:文昌塔建筑曾经流行一时,山西运城各区县民间至今还保存了一些这样的遗存。由于时过境迁,建筑损毁严重,人们对其由来、名称以及功能解释并不统一。本文通过实地考察建筑遗迹,对其分布、形式和结构等进行了归纳和整理,研究分析表明它们是当地民间信仰的产物。

  

  2006年,笔者在山西南部运城盆地进行人文历史考察,主要对象是与民俗有关的内容。在不少村庄的附近,我们发现一种以夯土和砖、石等构造的建筑,体态或高或矮,形状或圆或方,外观呈锥状、台状、柱状等多种形式。它们在开阔的黄土高原上突兀直立,与村庄的布局如影随形,像星斗般在古老盆地的青山绿水之间掩映。这些建筑为何物、因何而建、始于何时、有哪些象征意义、在地域上如何分布等问题都引发了我们的研究兴趣。在以下的行文中,笔者归纳和整理了区域内此类建筑的详细资料,并对相关问题试加探究,未尽之处,恳请指正。

 

  一、发现与分布

 

  鉴于这些建筑多位于村庄的附近,且大多数已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因此,笔者拟以村庄名称为线索,对这些建筑加以叙述,并将它们的遗存情况做简单介绍。

  经调查,在绛县、闻喜、夏县、盐湖、垣曲5个县、区地域内发现了30余座此类建筑。

 

 

  一)绛县(4座)

 

  1.横水镇周家庄村,2座。位于旧村的西南部、村庄外围西侧的冲沟东岸,两座相距100米左右,南北向排列,形制大体相近,由夯土筑成,均为方锥形。高约5米,底边宽约3米。

 

  2.横水镇贾家堡村,2座。1号建筑遗迹位于村庄的东南,距村庄约150米,夯筑于村南侧冲沟东岸的公路边。外观近似圆锥形,但中部有一道纵向的裂缝从顶部贯通至底部,因此,推测原物应由分别夯筑的两块夯土并立而成。完整的建筑可能为四棱台状,高约5米,底边宽约2米。2号建筑遗迹位于村庄的西南,距离村庄700米开外,在村西侧与村南侧的一大一小两条冲沟之间凸起的台地上,周围地形非常平坦开阔,遗物是一个由夯土筑成的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高约5米,底边宽约4米。台顶夯土大部分已经塌落,使建筑外形更接近四棱锥形。夯土由底至顶为一体筑成,未见筑缝痕迹。

 

  二)闻喜县(四座)

 

  1.七里坡乡七里坡村,1座。位于村庄南部的冲沟北侧,夯土筑成,为顶部与底部宽度基本相当的四棱台状,平顶。通高约7米,底边宽约5米。夯土台表面未包砖,但台顶部及四壁上均保留不少砖块残段。西侧面中部还有斜向坡道,由中部直通建筑顶部,南侧面下半部为夯土筑成,上半部用土坯进行了修整。

  2.七里坡乡张樊村,1座。位于村南的冲沟内高地上,夯土筑成,为顶部与底部宽度基本相当的四棱台状,平顶。通高约5米,底边宽约4米。夯土台表面无包砖,但每个侧面都有横纵向的凹槽,将表面分为若干个长方形的格子,由上至下现保存有七层。建筑的周围地势平坦,是沟内残留的一小块凸起地形,由夯土台向北地势陡然上升,并在冲沟内分布有大量成排的窑洞,可能是村庄早期居住地。建筑的位置在这些窑洞区的西南、新村庄的东南,从直线距离上看离旧村近而距现代村庄远。

  3.七里坡乡堆后村,1座。位于村庄南侧边缘,形式结构与张樊村的方形建筑近似,但明显比它更粗壮挺拔。也是夯土筑成的四棱台,平顶,顶部有小型砖构建筑一个。建筑通高约10米,底边宽约6米。表面也未见包砖,但在侧面的横纵凹槽内尚残留有块状青砖,沿凹槽紧密地排列。

  另外在建筑南侧面近底部有小龛一处,长方形,长约1米,宽约0.5米,以白灰抹面。白灰面上原有墨书的文字,可能是与建筑兴修有关的题记,但发现时已经弥漫不清,内容无法读取。

  4.下阳乡冯家庄村,1座。位于村庄东南的大断崖边,夯土筑成,方形柱状,残断,现存高度约9米,底边宽约16米。

 

  三)夏县(十六座)

 

  1.埝掌镇埝掌村,1座。位于村庄东部的小河西岸,夯土筑成,原物可能为平顶的四棱台状,现已风化为比较低矮的圆柱形,分为三段,高约2米,直径约1米,表面有不少横向的穿孔,为木杆腐朽后的残迹。

  2.埝掌镇马家坡底村,1座。位于旧村的西南、新村北侧冲沟的南岸。由夯土筑成,整个建筑通高约4米,分为上下两部分。下部为方形的基座,高约1米,底边宽约4米,基座底部有整齐的长条形凹槽,可能原有长方形的条石加以垫底。基座以上为建筑本身,呈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平顶,高约3米,底边宽约3米,西侧面有斜坡状遗迹,原物应有阶梯可直达顶部,据说坡道上曾有拱形门入口。

  3.埝掌镇刘家坡底村,3座。一座在村东南的冲沟北岸,由夯土筑成,呈圆锥形,高约3米,最大径约0.7米。夯土受侵蚀非常严重,近底部呈亚腰状,几乎将要残断,远望如笋状。另一座位于村庄东部的冲沟边,也是夯土筑成,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建筑正好位于冲沟的边缘,从沟边夯起,现已残断,高、宽均为3米左右。在村庄的西侧冲沟边上还有第三座,但数年前已被毁,形制无从查考,据村里人说也是方台形,夯土包砖结构,顶部有建筑。

  4.埝掌镇东下冯村,2座。一座位于村庄东侧的路沟北端,夯土筑成,形体较小,呈圆锥形。残高约5米,底径约2米。原物可能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被风化侵蚀成锥状。另一座在村庄南侧的冲沟南岸,夯土筑成,形体较大,无基座,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残高约6米,底边宽约4米。夯土外侧有清楚的层理,是包砖的痕迹。由于村民取土已经将近底部的不少夯土挖缺,还露出清晰的夯层。

  5.埝掌镇上冯村,1座。位于村庄南侧,建筑在距村较远的季节河北岸,离村300米左右。由夯土筑成,无基座,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通高约7米,底边长约4.5米。夯土台最顶部不是夯土,而是以土坯立起,局部以石块填塞作为垫底形成平面,土坯以上应有建筑,现无存。原物应由青砖包裹,发现时包砖已被拆解殆尽,露出核心的夯土堆积,残存的砖坯块以夯土台为中心,在其周围散落成一大片瓦砾场,似乎不久前刚刚被拆解掉(图版四)。

  6.郭道乡周村,1座。位于村庄的西南,通高约8米。呈高耸的塔状,四棱基座,六棱塔身,塔顶有凸出的六瓣莲花盛露盘,盘内有圆棒状柱头一个。基座较矮,以青砖砌成,顶部铺青石板。塔身也是青砖包砌,但内部并不是夯土,因为近底部包砖破损,从缺口处可见露出的内核部分,仅见成排立起的土坯,并无夯土痕迹。建筑正巧位于两棵参天大树之间,共同形成三足鼎立的形势。

  7.埝掌镇南晋村,1座。位于距村庄较远的西南部,离现代村庄约200米。夯土筑成,原物应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现侵蚀成下方中圆上锥形的分段结构,残高约9米,底边长约5米。这座建筑的特殊之处在于台身从上至下间距约1米左右,有成排的横穿木杆,木杆原来可能包裹在夯土内,后由于夯土剥落才逐渐露出,今大部分木杆已朽,只余穿洞,但少量木杆还存在,呈黑色,如刺状凸出。

  8.水头镇上牛村,2座。一座位于村庄西南,紧靠村庄边缘的房屋。由夯土筑成,外表无包砖,四棱锥形式,通高约9米,底边长约5米(图七)。另一座位于村庄东南角,正对村东出村的林荫大路,在路的北侧。由夯土筑成,为顶部与底部宽度基本相当的四棱台状,平顶,通高约5米,边长约4米。夯土外表无包砖,但每侧面都有横纵向的凹槽,将表面分为若干长方形的格子,由上至下现保存有七层,外观结构如玉琮。建筑北侧已被损毁一半,只有东、南两侧保存相对完整。

  9.胡张乡如意下晁村,4座。分布于村庄的东南和西南两侧。东南部有三座,呈“品”字形排列,穿插于村庄的房舍之间,大体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式。建筑由夯土筑成,均是宽平的方形四棱台,平顶,在土台的一侧有斜向的坡道通向顶部。夯土台侧壁上都有数道平行的成排凹槽,是砖块剥落后的残迹,表明原物应由青砖包裹到顶部。现存比较完整的是最东南角的一座,高约8米,底边长约15米。由于现代人类活动破坏,台子的下半部分已被开凿成几孔窑洞作为民房,通过窑洞内壁也可以看到清晰的夯层。另两座土台分别在这一座的西侧和北侧,北侧一座已经在前些年的村庄改造中损毁了。西侧的一座(2号建筑遗迹)尚在,规模与形制和东南角的这座接近,保存最完好的部分是带有斜向坡道的东侧面。

  西南部的一座位于现在公路的西边,前些年修路时将其破坏。据村民说也是一个夯土建筑,且带有包砖,其形制与上述三座都不相同,是一个形体较小的单体建筑,方形,四棱台状,顶部也有类似的建筑,高度及宽度等指数已无从查考。

 

 

  四)盐湖区(六座)

 

  1.冯村乡小张村,1座。位于村外西北侧的平地上,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土塔,总高度约13米。分为塔身与塔顶两部分。塔身无基座,由夯土直接筑成,顶部略窄,底部略宽,四棱柱形,边长3米左右,高约11米。塔顶铺石板,石板上砌有砖构建筑一座,高约2米,为简单的照壁状,全部为青砖砌成,硬山顶,前后两面坡,正面中部内凹,构成拱券形的深龛,内有供奉神龛的位置。塔身外原有包砖,现已剥落无遗。由于风雨等自然力的侵蚀,加上失去包砖保护,致使塔身中部西北侧的夯土已极度凹进,土塔整体作弓背状,近斜塔造型,岌岌可危但仍巍然挺立。

  2.王范乡郑村,2座。一座位于村庄西侧砖瓦窑取土场的南部边缘,由夯土筑成,相当残破,已裂为左右两半,形如土堆,原物应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高约3米,底宽约2米。另一座位于村西的冲沟内,凸出于冲沟边缘,耸立于崖边,高约5米,底径约3米。这个建筑很有特点,一是看不出夯土的痕迹,系利用冲沟内一处断崖壁面上的天然沉积土经人工修整而成近圆锥状物体;另一个特殊之处是建筑底部被有意削成平直的立面,上面画满了不同时期游人的各种散乱题记,而且南坡还可见人攀爬的痕迹。

  3.上王乡郭村庄村,1座。位于村庄正南的一处冲沟西侧,距村约200米,夯土筑成,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平顶,高约8米,顶宽约3米,底宽约5米。

  4.上王乡郭村,2座。一座位于村南,建在距村较远的一条冲沟南侧。原物应为方形的夯土四棱台状,现塌成近锥形,高约7米,底边宽约4米。另一座(2号建筑遗迹)位于村庄东南角沟边,夯土筑成,为顶窄底宽的四棱台状,平顶,高约10米,底宽约6米,顶宽约4米。西侧面中部有斜向坡道,可直通顶部。发现时夯土的西南角已经坍塌,可见建筑内部结构,是以断崖边生土作底,铺一层青石板,形成四边形的平面,再于石板上以夯土逐级筑起四方形的台身,台身分为左右两个对称部分,中部有纵向筑缝。

 

 

  五)垣曲县(两座)

 

  1.古城镇寨里村,1座。位于村庄南侧,其底部紧临黄河北岸的断崖边,北侧为村中的堡墙。由夯土筑成,作长方形四棱台状,顶部与底部宽度基本相当,东侧面有斜向坡道直通顶部,台顶大部分已毁,残存至坡道部分,南北长约6米,东西宽约2米,高6米左右。

  2.王茅镇王茅村,1座。位于村庄的西南侧,以石块垒砌而成,作平顶的四棱台状,高4米左右,底部宽约1.5米。

 

  概括以上发现,笔者总结出这种建筑的分布特征:

 

  第一,绝大部分建筑位于村庄聚居区外围的空地上,与村庄之间或远或近,显示出两者之间联系比较密切。但它们却极少在村庄内部出现,即使出现在村里,通常也位于村庄的边缘处,与居民区的房子穿插在一起。

  第二,建筑通常选址于较平坦的地势内,附近有不同走向的河流或大型冲沟等自然景物。有的建筑就建在河岸或冲沟的边缘,极少量建筑在沟内,但也一定选择在位置凸出的地点,不同于其他地物。

  第三,建筑通常以夯土筑成,形体一般较高,且比较独立,周围不见与其相关的其它建筑遗存。

  第四,在一个村庄的附近,一般只有一个这样的建筑,方位以村东和村南居多。少数村庄有多个建筑,则分布在同一村庄的不同位置,形式上会略有区别。

 

 

  二、形式与结构

 

  通过对调查资料进行比对,可以根据形式初步将这些建筑分为四类:

 

  一)甲类

  以上牛2号、堆后、七里坡、张樊村等地发现的建筑遗迹比较典型。这类建筑形体通常比较高大方正,夯筑得非常牢固,因此也是这些建筑中现存数量比较多的一支。建筑外形为比较规整的豆腐块状,一般为直壁平顶,顶部与底部大体相等或顶部略窄于底部,而建筑的整体高度则要大于宽度。为了求得建筑的稳固,大多数建筑选址于地质条件较好的生土地上,少量建筑底部还发现了由青石板铺砌而成的方形基座,再于基座上夯土填筑进行稳扎稳打。另外,夯土中还经常穿插一些成排的木杆等,连接物作为骨架来增加夯土的强度。

 

  土台顶部平坦宽阔,应是为了安置某种特殊用途的设施而有意铺垫。为了能从地面通达顶部,一般还要在建筑的一个侧面设立专用的斜向坡道以利于人员上下。这些坡道沿着侧壁攀升,大体呈45°倾斜,形式比较像城墙内侧的马道,既方便又不占用空间。然而,由于建筑的总体高度要大于体宽,所以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坡道的上端可以直接抵达土台顶部,而下端却通常终止于建筑的中部,不能接到地面,也就是说坡道的末端其实是悬于半空的,距地表至少在3米以上,不借助其它工具或设施,单凭人力是不能直接触到坡道的,登顶也就更不可能。这样的设计用意很明显,就是既想满足人们登顶的需要,同时又可以防止不相干人等轻易地登上土台,对顶部设施起到保护作用。

 

  甲类建筑保存下来的数量虽多,但是缺乏完整形式的个体,建筑夯土本身已破烂不堪,顶部的设施也就更难以幸存了,所以土台顶部形式是最模糊的。据村民们的回忆,台上确有过比较像样的楼阁建筑。这些建筑形式不一,较大型的采用四角攒尖的亭阁形式,青砖铺地、雕梁画栋,再于亭阁中心设置龛位。简单的则只是一座小型的硬山顶建筑,青砖土瓦,于房子中部龛内设神位。调查中发现有几座建筑顶部有小房子,但与建筑显然不是一体的,有些不伦不类,可能是后人补筑的。

 

  虽然现在看到的建筑绝大部分是夯土表面,但经过对建筑表面的形状进行考察,加上村民们的回忆,表明这些建筑物外表曾经是全部包砖。这种推断在上冯村边的建筑上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当时建筑旁遍布碎砖头,以夯土台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显然是不久前刚刚从建筑上剥落下来的砖块。

 

  建筑外表通体包砖,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夯土核心的保护。在七里坡、张樊村等地的建筑侧面上都发现了残留在夯土中的砖块,这些砖块深深地嵌入在夯土里,均整齐排列,而且分为多层,显然是原来建筑上的构件。这些砖块通常以“丁”字做法嵌入夯土,而砖层则通常是平行的几条,每两条砖层之间一般就不会残留有砖块,从而将夯土分为若干等距离的段落,分布极有规律。上牛和堆后村等地的建筑侧面砖层虽不明显,但均发现有基本等距的横纵向的凹槽,有的凹槽内还残留有砖块,也应是砖层脱落以后形成的残迹。

 

  在这么多处建筑物上都发现了用砖的痕迹,反映出包砖工艺使用的普遍性。然而虽同属于外部包砖,但有些砖是嵌入式的,而有些则明显是贴面式的,这些不同的技法导致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方面每隔几层设置一层嵌入式的砖块显然可以增加包砖的强度,有效防止表皮砖块坍塌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这样做可以造成一种特殊的视觉效果,即建筑从顶至底被划分为几个小段。目前可见一般为七段,七里坡村与堆后村的建筑因为高大,所以层数也最多,达到九段。我们在调查中还没有发现高于九段或段数为双数的建筑,由此推断包砖的使用应该不只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保护,而是在保护的同时用不同结构的工艺饰法将建筑进行分段、分层、分级,以表达某种特殊的含义。综合这些信息,笔者推断出甲类建筑基本结构的完整样式。

 

  二)乙类

  以如意下晁村中发现的几座比较典型。也为方台形,完整建筑的形状应是一个顶部平坦开阔的高台,在高台的一侧设置斜向的坡道由地面直达建筑顶部。乙类建筑从形式上与甲类有共同之处,如都是夯土筑成,外观呈方形、平顶等。同时差别也比较显著,不同之处在于乙类建筑占地面积更大,平面更开阔,宽度远大于高度,在横向上延伸较大,因而显得形体更加突出。由于年深日久,不断受到自然侵蚀,这些夯土高台的顶部大多损毁坍塌,形状不甚规则,远观更像当地的馒头形砖窑或者历史时期的大型封土墓;但这些建筑都是夯土筑成,结构为实心体,并且夯土下未见窑坑或墓坑等,所以排除了它们是上述两种设施的可能性。

 

  与甲类建筑的共性还有乙类建筑也在外表进行包砖,在侧壁上均保留有用砖的印迹,而且它的包砖也是由上至下分层的,但层数不如甲类那样明确。另外,土台顶部也布置一些建筑以体现这些夯土台的功用,不同的是,因为面积广大,所以这些台上的建筑既不是小型神龛,也不是单体亭阁,而是殿堂性质的大型成组建筑,面阔与进深的规模都比较大。

 

  乙类建筑与其它三类相比犹如庞然大物,其功能自然又与它们有所不同,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可以肯定原来的夯土台顶部曾经存有建筑,并且规模相当壮观。其中如意下晁村中的三座顶部都有殿堂式的建筑,并供奉不同的神像,被称作“庙”。当地人称呼最东南角的一座为“文庙”,供文昌帝;而村中的一座则为关帝庙,称之为“关楼”;村东偏北的一座称之为“文昌阁”,顶部也有神庙。可见乙类可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高台建筑,下有高台、上有庙宇,两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形式,并且多个建筑体进一步形成一套全面的供奉系统。

  综合上述信息,笔者推断出乙类建筑基本结构的完整样式。

 

  三)丙类

  整体呈柱状,目前可见的均为四棱柱形式。与前两类相同,此类建筑也是通体包砖,而且柱顶也修筑楼阁等设施。与前两类的明显区别是它们重点在于纵向高度的伸展而不追求平面上的广大,所以建筑本身并不十分粗壮,但形体却比较高大,通高均在10多米以上,在绝对高度方面远胜于前两类。建筑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柱身从底至顶一气夯成,笔直向上,侧面也没有预留下斜向坡道等设施。这样的结构设计表明它不仅不能方便地上下,而且还可能是在刻意防止人去攀爬建筑。

  由于建筑本身的这种“纤体”特征,所以也更容易受到破坏而难以保存,因而在所发现的建筑物中它们的数量是最少的,并大多残缺不全,无法窥视整体面貌。其中的一些精品,如小张村西的一座,俨然是10多米高的斜塔,塔顶还矗立一个比塔身还要宽阔的砖构建筑,显得头重脚轻、歪歪斜斜,但却历经风雨,屹立不倒,是这些建筑中很令人叫绝的一座。

 

  根据现有材料,笔者推断出丙类建筑基本结构的完整样式。

 

  四)丁类

  以上牛1号、周村和刘家坡底等地发现的比较典型。为锥形建筑,至少可分为四、六棱锥形和圆锥形三种。此类建筑的共同特点是占地少,形体小,直立挺拔、尖顶,顶部没有其它建筑。它们一般不独立存在,村庄外通常还有另外一个或几个类似的建筑与之并立,分布于村庄的不同方位。与前几类建筑的共同之处还有它的外表也通体包砖,完整形式的建筑,细小形状如佛塔,体形则更接近金字塔的造型。现存个体中包砖的完整建筑只有几处,如周村外的一座就保留了非常完好的包砖外表,比较清楚地展现了这种工艺的具体作法,也是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建筑个体。

 

  丁类建筑体形小巧,斜面形式暴露的夯土本身更容易受到风雨的侵蚀而不断缩减,因此,现在所见到的个体大都残破不堪。此类建筑形式迥然有异,不属于方正一类的造型,而且顶部尖挺,没有其他建筑设施,因此,它在功能上可能与前面几类建筑都存在较大的差别。

  综合上述信息,笔者推断出丁类建筑基本结构的完整样式。

 

  因为没有发现特别完整的实物,所以关于这些建筑的具体形式和结构大部分是不明确的,至于建筑细节方面就更模糊了。村中人的说法往往大同小异却又似是而非,传说的成分很重。受遗存本身保存状况的制约,目前我们只能依据外观将这些建筑物进行归类,答案虽然看起来仅是几何形状与数量方面的区别,但这样的结论对于认识和理解建筑内在特征却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按照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原理:内容决定形式,而形式必须适合内容。以此法进行衡量,有理由相信那些不同的建筑形式,应该也是为了表达不同的思想内容而存在的。明确了这一点,则将以上所划分的几何形状和若干类别便具有了超出形式以外的更深含义,并将为进一步研究建筑的功能提供直观的依据。

 

 

  三、名称与功能

 

  调查所发现的30余座建筑只是区域内的部分资料,并且应该仅是这种遗物分布范围的局部地区。因为除了以上可见的实物资料外,在夏县、闻喜两县交界处的鸣条岗附近、北部的峨嵋岭丘陵及盐湖区一带的村落里,据说都有这种建筑,有些村里还不仅一个,且形状各异,成方位、有规律地分布于村庄的附近,排成一定的阵势,只是后来由于风雨侵蚀、土地改造等原因陆续毁弃了。由此可见,历史上确有不少村庄曾经营造过这种类似的建筑。

 

  除了分布广泛以外,有关称谓也是五花八门:文昌阁、文昌楼、文昌台、魁星楼、魁星台、魁星阁、风水塔、烽燧、烽火台、将台、点将台、土塔、佛塔、降台、牛眼、亏心楼等,想不到在区区几个县的范围内竟然能有这么多的不同说法。

 

  我们根据关于建筑功能的理解和认识,首先对这些名称进行初步的筛选,风水塔之说只界定了这种建筑的性质,并未指明需要什么风水。中国古代风水概念庞杂,其中包含天道理论与阴阳五行等学说,并涉及勘查及修补等具体事项①,因此风水塔并不是一种准确的定名。

烽燧与烽火台之说较少,可能是因为只有少部分夯土台形状像烽火台才有此说,但众所周知,烽燧与烽火台这些设施常筑在边防地带,并与长城等军事要塞相依存,必要时可以点火放烟传递信息,这种特征与村庄等地理环境显然是不相符的。将台与点将台之说可能因其形状高大、气势威猛,可用于发号施令而得名,但村村都有点将台,有的还过高或过尖,既不利于上下,也不利于站立,这显然又与军事活动的内容是相悖的。

土塔之说应为俗称,只是标明了是由土堆成的物体,于定名无任何意义。佛塔之说也是不合适的,因为附近均没有任何与佛教相关的其他设施。

降台之说可能是将台之讹误,但据持此种说法者解释,是因为夯土台所在的地点地势低凹,可能影响全村的风水,所以在此地筑高台来补平高差改善风水。这种说法也不尽准确,因为实际发现大部分建筑所在地点其实并不低凹。

牛眼之说源于上牛村,村里人将呈锥状的夯土建筑称为牛眼,原因是村名里有一个“牛”字,而建筑所在的位置被认为是村庄的“眼”。

亏心楼的说法最有趣,有关它的解释是:村里人可能做了不该做的事,无法进行补偿,只好在村边修了个高台,来弥补做了亏心事的遗憾,所以叫亏心楼。这种说法可能也是讹传的结果,因为亏心楼与魁星楼在本地方言中发音很接近,可能是没搞清具体字词而主观臆断的称呼。由此可见,虽然称谓千奇百怪,但是不少说法显然是经不起推敲的。

 

排除了以上不合实际的说法,余下的就是魁星楼或文昌阁、台等称谓了②。楼、阁基本属于同一概念,可以互换;而台是楼、阁的基础,与楼、阁建筑其实是一体的东西,不过强调的重点不同。因此,笔者认为楼、阁、台等所指代的应是同一事物,只是人们在叙述时根据对象特征和个人习惯等进行了语言变通而已。我们注意到,无论以什么方式结尾,这些称谓当中都少不了魁星与文昌两个关键词,据此可以断言,无论建筑名称的最终答案是什么,它们的兴建都一定与古代的文化教育等活动密切相关。为了便于问题阐述,有必要了解一下魁星与文昌星等相关概念。

 

魁星也作“奎星”,说法比较多。一说认为“魁星”为“奎星”之讹。奎星本是二十八宿之一,属西方白虎七宿之首,共有16颗星,古人因其星相屈曲相钩,似文字之画而认为奎星主持人间文运③,由此产生奎星之神,后讹化成魁星。另一说认为魁星指北斗七星中的第一星,称作“魁首”或“魁斗星”,而科举考试从诗、书、易、礼、春秋五经中命题,每经取第一名,称为“经魁”,如果五个全是第一名则称“五魁首”。人们据此相信魁星和金榜题名有很密切的关系,读书人历来是把魁星奉若神明,有“自古文章无凭据,但愿魁星一点斗”的说法。因此,每逢七月七日魁星生日,古代想求取功名的读书人一定要祭拜魁星,“大魁天下”、“一举夺魁”皆来源于此。

  

文昌本为南斗六星的总称,又称“文星”,传说是主持文运的星宿,所以后代又称其为“文曲星”。历史上不少名人都曾被神化为文曲星转世的典范。道教也有称为“梓潼帝君”的神名,据说是奉玉帝之命掌管人间功名与禄位的神祇。元代以后,文昌星和梓潼帝君的传说逐渐合二为一,称“文昌帝君”,依然掌管人间功名与禄位事④,文曲星之说的影响由此进一步扩大。更有传说认为魁星是文昌帝的随从之一,代理文昌帝君专职管理人间科举考试。在这些构建的神话传说作用下,文昌帝君与魁星都成为了文人崇拜的偶像,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代社会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读书人。

  

魁星与文昌帝君是古代读书人幻想中的护佑神,因而人们用建造魁星楼和文昌阁等来供奉神祇。我们平时所见的魁星楼、文昌阁等通常是与文庙三位一体而存在,并且相互间有比较固定的布局形式,有“左文昌,右魁星”的说法,而调查中所见的夯土建筑则多为独立的单体建筑,周围并不见文庙的踪影。那么可不可以断定这些建筑就是与魁星楼、文昌阁同一性质的建筑呢?目前来看,仅依靠建筑本身的证据是无法找到答案的,因为它们大部分只余夯土,顶部的核心建筑、位、雕塑、题记等有可能反映其性质的信息载体都已损毁无存,所以只能寻找其他方面的佐证。

  

从村里人的回忆中我们总结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首先,称谓中以魁星楼和文昌阁两种名称最为普遍,是两种最大众化的说法,合占全部说法的十之六七;其次,知情人都能确定大部分夯土台顶部都有楼、阁类的建筑,并供奉某个神位,并能或多或少描述有关建筑结构方面的特征;再次,大部分人认为它们是风水建筑。因此可以确信,这些夯土堆不只是魁星楼和文昌阁那么简单,应该有祈求文运和风水观念的作用。因为如果只是为了祭拜魁星或文昌帝君,那么它们完全可以被建立在村子内部或者离村较近的地带,完全没有必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等,而把建筑安放在距离村庄十分偏远的空地上、河岸旁、冲沟边等特殊位置上。这种选址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方便人祭拜考虑,而是为了刻意占据某个“点”或“眼”,以达到风水好的意愿。

  

文昌塔,又称文风塔、文峰塔、文笔塔、文塔等,虽然与文昌阁只有一字之差,但功能却与之有着明显的不同。它盛行于明代中叶至清代,大都修在城外的山上或村镇进出口的土丘上,特征是细直高挺,似文笔直插云霄,是当时人们用来促兴文运的一种建筑形式。这方面的例子比较多,离此地不远的汾阳县就保存有现今国内最高的砖塔,其性质也属于文昌塔,是清代顺治年间由汾阳人集资而建。当地人认为汾阳县境西高而东南低,不利文脉,为了本乡日后多出人才,于是建塔补救。由此可见,这种以兴文运为目的的文昌塔同时也是风水观念的产物。

  

风水学认为水口之间宜有高峰耸峙,可以贮财源而兴文运。我们调查中发现的建筑大多位于村庄附近的冲沟与河岸附近,都有直立高耸的特征,建筑外侧被不同式样的包砖划分为多层结构,有些锥状的建筑还与笔锋形象十分接近,这些特征与风水学观点都逐一对应,因此可以推断至少有一部分遗物应属于这类建筑。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盛行,靠科举求取功名成为一般平民光宗耀祖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村庄内长时期没有读书人在科考中得到功名,人们就会把原因直接归咎于风水,于是许多乡村竞相效仿修建文昌塔,目的就是希望多培养出文人志士。

  

总结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关于这批夯土建筑功能方面的结论。因为建筑的目的在于以风水兴文运,供奉的自然是文昌帝君,而非魁星。但调查中所见遗物却并不都属于文昌塔这同一种建筑,按照我们的分类法,甲类与丙类在功能上属于文昌阁与文昌塔功能兼有的综合体,只是形式上变化比较丰富,是以文昌阁之名行文昌塔之实;乙类属于高台建筑,其上设置功能单一的文昌阁用于祭祀,同样还有其它类似的高台建筑也用于祭拜其它的神祇;丁类为性质比较单一的文昌塔,主要是利用风水,借文星转文运,其本源还是来自对文昌帝的崇拜。

  

时代造就了文昌塔,并将它们推上历史发展的巅峰。在本地的县志中记载,清代私塾已遍及县内各大村庄,“教馆”与“义学”等授业形式都先后开办起来,以满足不同层次人员求学的需要⑤,可见当时文风之盛。近代以后,由于科举制度的终结以及科学知识的普及,文昌塔失去了其功能,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也慢慢淡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思想空间。从现代科学发展来看,以修塔占风水求得转运的想法显然是荒诞的,这也是以后人们不再延续对原有的文昌塔进行礼拜和修建新塔的根本原因。

 

  ①余祖新:《破除迷信谈风水》,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8页。

  ②以魁星和文昌命名的建筑,不同地域里的人对其有不同的理解,并因此导致现实中不但名称繁多、千变万化,而且概念混淆、指代不清。有些是地域差异造成的区别,有些则是定义上的误解,更有一些则是历史形成过程中以讹传讹的结果。本文倾向于认为魁星楼与文昌阁不属于同类名物,而且分别以“魁星”和“文昌”冠名的各种称谓也并不一定指代同一对象,要针对具体的对象进行具体分析。

  ③(唐)徐坚:《初学记》卷二一《文字第三》,中华书局,1962年,第506页。

  ④《辞源》(合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853页。

  ⑤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夏县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23页。

  责任编辑 李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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