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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村干部的行为逻辑?”《教父》是把钥匙

 午后彩虹t6avxi 2018-09-25

(So:这是市县领导参阅2150篇文章)

 

从事过多年乡镇工作,一直试图理解村干部,直到看了电影《教父》。

 

无论是坊间传说、文字表述,或者亲身接触,这个群体都是非常复杂,充满了矛盾和让人迷惑的地方。

 

村干部中,既有鲜衣怒马,也有清贫本分;既有敢作敢为,也有谨小慎微;既有强势的说一不二,也有弱势的委曲求全;既有为了当选不惜代价,也有想离职却屡被挽留。

 

他们拿着微薄的工资,维持着不菲的开支,秉持“强弩之末”的权力,处理着“无解”的问题:上级的要求,经常斩钉截铁却难以操作;群众的诉求,众口难调却必须“民主”。

 


无论是“高大全”式的拔高,“庸滑粗”式的常见,抑或是“黑恶贪”式的贬低,都根本无法抽象的概括——村干部群体——真实的行为逻辑。

 

直到近期,笔者因为固执的书斋气,而在实际工作中屡屡碰头,突发奇想去《教父》中寻找答案,而无意中发现,“教父”的形象,正是理解村干部们的一把钥匙。

 

这样说,并非是指村干部的“黑化”,这种认识,太过脸谱、太过单薄,而显得幼稚。只是说,只有“教父”这样复杂的人物形象,和所发挥的类似社会功能,才能较好的类比真实生活中村干部(至少是相当一部分村干部)。

 

与教父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类似,村干部的工作内容,很多是正式规则所无力抵达的地方,因此,这个群体的行为中,充满了含混、变通与矛盾

 

一、经济与权力的交叉

 

以经济来区分,村干部主要可以分为2类:

 

第一类,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希望能通过“村干部”这个平台,谋求新的发展,至少是对自己的事业有所保护第二类是尚且没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希望能够获得发展的机会


 

无论哪种情况,其实质是相同的——如“教父”一样,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环境下,“生意”往往需要权力的庇护。

 

这种机制体制的不健全,在基层农村体现的较为明显。曾经私下问过一个重点大学毕业、继承父业搞砖瓦窑的年轻村干部,为什么愿意耽误生意,却做这些工资“都不够烟钱”的事情。

 

他的答复是,没有基层权力的支持,“盖一个章都很难”——多说一句,这种情况,并非意味着“吃拿卡要”盛行,而往往是因为法律政策规定与实际情况的脱节,造成基层干部左右为难,无所适从。

 

二、社会与国家的掮客

 

正如“教父”帮人逃避不够合理的兵役安排那样,当村民的诉求与国家的意志冲突时,村干部私下,也扮演着了这样的“掮客”角色;事实上,村干部的这类行为,或许更为复杂和频繁

 

大约10年前,政府为了治理大气污染而“秸秆禁烧”,但当时的耕作技术和群众观念,尚且不足以让这样的国家意志落地生根——群众是“非烧不可”。

 

当时的乡镇政府被逼无奈,采取“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等刚性的措施,而村干部往往在“被罚”的村民和“执法”的政府之间,游走转圜

 


还有一种可能较为普遍的例子。地方政府为保障发展所需的“土地指标”,对群众的宅基地申请不予审批;而农村群众出于孩子结婚等原因,往往必须有宅基地来盖新房。这其中,往往需要村干部来“做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而这种角色的扮演,往往增加了村干部的利益和非正式权力;而这种非正式权力,也是国家在贯彻自己意志时,必不可少的助力和润滑剂

 

三、违规与合规的集合

 

“教父”及其家族,经营着赌博等一些非法但被认为“无伤大雅”的生意,却有着不碰毒品的底线。而村干部们被迫或主动,往往也遵从着类似的逻辑——这并不是什么骇人听闻的奇谈。

 

例如,村级不可避免的,有一些不得已的开支,其中有的合理但不合规(如公务接待、加班补助),有的既不合理也不合规(如信访维稳)——但必须支出。

 

这就需要村干部个人及同事,在一些“无伤大雅”的问题上“变通”。当然,这些事情在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是越来越少了。

 


村干部们在一些涉及底线的问题上,虽然因人而异,但往往固执的令人吃惊。

 

体现最为明显的是“讲政治”。有时,在面对一些因为层级过多而明显不合时宜、但却必须服从的工作上,村干部们甚至宁愿带头牺牲个人的正当利益,而维护上级权威。

 

印象深刻的是10多年前,基层政府“被迫”行政命令式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村干部们往往带头,发展一些根本没有精力和技术打理的产业。

 

四、胁迫与庇护的合体

 

毋庸讳言,村干部履行职责,所需要具备的正式权力与所能够获得的正式权力,是极不对等的。例如,笔者曾经亲见一名村支书,为了修通村内道路,被蛮横无理的村民当街暴打。

 

因此,村干部即使开展正常的工作,也往往需要本家族或其他方面的暴力资源,作为后盾和震慑,否则可能寸步难行。

 

以此为基础,村干部们在正式权力无法触碰的地方,通过为村民“办事”(例如调解法律难以合情合理解决的纠纷),非常精明的为自己发展更多柔性权力;正如“教父”为殡仪馆老板和演唱明星所做那样。


 

与《教父》相比,中国农村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例如“人地矛盾”,现行的《土地承包法》严格规定“不许打乱重分”。而强势的村干部在村民呼声强烈时,会“震慑”一部分村民,对土地进行重新调整,从而“庇护”了另一部分村民,获得大部分村民的“敬畏”甚至“赞许”(村民往往认为:这样是“公平”的)。

 

综上所述,套用“教父”这个如此矛盾而又丰满的形象作为“范式”,去类比较为典型的村干部群体,虽然看似突兀怪异,但若非如此,很难找到一种更为合理的方法,来解释村干部们复杂的行为逻辑。

 

需要另外补充的是,村干部们由于一般具有较多的社会履历和见识,在村庄里,扮演了一种“说教者”的角色。他们时常会去训诫、点拨那些思想行为不合时宜不够成熟、与传统乡俗或者主流价值观偏差较大的村民——这一点,也很像“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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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离任村干部,为何走向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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