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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

 安安Jane 2018-09-26

前几天厦门税务在做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知识问答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引起了广大读者朋友的讨论。


厦门税务:


部分误将工资劳动所属月份做为税款所属期,长期“提前”办理申报的扣缴单位(比如单位9月发了员工8月劳动期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9月,申报期在10月,但因为误将税款所属期认定为8月,而提早在9月份申报期内就办理了扣缴申报)


纠正方法:如果想在10月申报期内改回正确的申报做法,可以在10月份申报期内,对税款所属期9月进行一次零申报,并自11月申报期起恢复正常申报(即到了11月份再申报税款所属期(工资发放时间)为10月的个人所得税)。



很多人表示没看懂,为什么要补一次零申报?why?


其实这个事情,小编带大家从头来看,你就非常清晰了。


 

假设小编公司2018年1月初成立经营了,公司成立后去税务做了信息补录,然后核定了税种,从2018年2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


公司1月份就开始计薪,但是也是采用的当月工资次月发放,1月的工资2月发,以此类推。我们以3个月的账务处理和申报来演示一下。



为了方便,小编这里假设社保、公积金都是以8000为标准购买的,个人社保和单位承担社保数据如下图。



注意,分录明细科目能简化都简化,为了方便演示。



1月账务处理


为什么要计提工资,这个很简单,就是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费用不管 是否支付都应该在当期列支。


1、计提1月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0


2、计提1月单位承担社保公积金等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 3217.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217.20


1月份税务申报处理,由于公司1月份成立,1月核定税种,从2月开始申报,1月不需要申报。



2月账务处理


1、计提2月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7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7200


2、计提2月单位承担社保公积金等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 3217.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217.20


3、发放1月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65.80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1792

贷:银行存款:6042.20


发放工资时候代扣个人所得税,为什么是时候发放时候代扣?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很清楚,第三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2月税务处理


这个是问题关键点,因为开业就核定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代扣代缴,那么2月肯定要申报的,申报的是税款所属期是1月的税。


这个其实大家都清楚,比如增值税,我们都是次月申报上月的,个人所得税也是这样,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在次月15日之内缴入国库。


但是1月没有实际发工资,1月所属期我并没有代扣税金,分录也看的出来,那么我只有进行一次零申报。如图,我在2月7日进行1月所属期的申报,是零申报。




3月账务处理


1、计提3月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8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400


2、计提3月单位承担社保公积金等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 3217.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217.20


3、发放2月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7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85.80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1792

贷:银行存款:5322.20


3月税务处理


3月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当然是申报税款所属期是2月的,也就是2月实际发放时候扣下的个人所得税165.80


注意,这里可以看出1月的工资,2月发放,实际申报都是3月份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65.80

贷:银行存款 165.80



所以,记住税款所属期并不是你的工资劳动所属月份,而是你的工资实际发放,实际取得期间。


整体来看,我们的工资核算和发放以及纳税申报是这样的。



所以你可以看到,正常情况下,从2月开始申报,会有一个零申报,因为1月实际并没有发放工资,2月申报1月税款所属期时候就是零申报。


但是目前很多人一开始就没有进行零申报。2月申报的时候,直接以实际2月发的1月的工资数据进行了申报。以此类推,每个月都是以工资劳动所属月份做为税款所属期的。


那么实质上,你就是“提前申报了”,步子迈大了一步。


其实这个在平时到没有谁刻意去注意这个,但是在这次3500调整到5000的过渡期,就存在一个问题。


你快了一个月,那么,别人10月申报的是9月所属期的税款(9月发放的8月的工资),你在9月就把它已经申报了。


那么,这种情况到10月。


10月发工资时候按规定是可以按5000扣的,如果这个时候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如果还没有调整这个“起征点”,那么你十月发的按5000扣了个税,你当月在提前申报的时候,系统可能没法满足你的按5000扣,那么你实际发的和你申报的就差了。


当然系统具体怎么调,会不会考虑很多企业这个因素,现在不得而知。如果10月申报期结束后系统才升级调整,那么你会陷入尴尬的境地,按5000给员工扣,但是却有没法在10月申报。


所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厦门税务建议你零申报一个月,不之前跨步走的哪一步缩回来,保持步调一致,就肯定没问题了。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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