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提前通知(无补偿):1.劳动者有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提倡这种方式,因为没有补偿,只有实在忍受不了的情况下才采用)
可随时通知(有补偿):1.用人单位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实际主要运用到第2条、第3条,因为很多单位经常会不按时发工资,还有实习期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遇到传销组织或者非法矿场、不正规工地)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通知型(有补偿)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中国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位与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比较正规的公司解聘员工都会采用这些方式,并有补偿) 随时通知(无补偿)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经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用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主要注意第1、2条,新入职要注意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要被抓到小辫子) 经济性裁员(有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判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判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以上的,属经济性裁员: 1.企业破产重整的; 2.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4.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6个月内重新招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要在单位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不可替代性,这样才能保证不被单位抛弃)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患职业病或工作的:1.1-4级,完全丧失,保留关系到退休 2.5-6级,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 3.7-10级,部分丧失,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患病或负伤的(非职业病和工伤)1.在法定医疗期内,不可解除 2.医疗期届满的,按照规定可以解除 女职工在“三期”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退休不足5年 若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 若不能继续履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由于女职工在法律规定中的福利最多,所以实际生活中单位都不喜欢录用处于婚龄期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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