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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医患纠纷,乡村医生怎么做才能不吃亏?

 医仁u57k4mtem5 2018-09-30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医患纠纷频发已是不争的事实。乡村医生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医患纠纷时,常常束手无策。由于没有经验,常常使医疗纠纷的事态扩大,蒙受不该承受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为此,笔者结合近年处理的发生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患纠纷的感受,谈几点看法,以便乡村医生在应对医患纠纷时参考。


一、冷静对待


由于乡村医生没有被医患纠纷所纠缠的经历,也缺乏应对医患纠纷的经验,因此,一遇到这种事,首先在心理上就会恐慌,其后乱了手脚。


这里所说的冷静对待是指不恐惧、不胆怯、不糊涂。乡村医生要对自己的医疗过程认真回顾,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时刻自己所作出的处置意见是否符合医疗规范,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自己是否存在过错。


二、防止损害扩大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不管发生任何争议,医务人员都必须把“救人”作为第一要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绝不能因为有纠纷而对患者救治有丝毫的疏忽,也不能放任损害后果进一步加重。


这里所说的损害后果,主要是指患者的生命权、身体健康权受到损害,但为数不少的医患纠纷的原因还包括财产权受到损害。


三、积极与患方进行沟通


纠纷发生后,作为医生应该积极与患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沟通,不可避而不见。


沟通应态度诚恳、实事求是,要尊重患方家属,要有换位思考意识,特别要注意倾听,通过听弄明白患方到底是什么意思,其诉求是什么,是需要我们改变态度,还是要求合理的经济补偿,还是借机敛财。弄清楚了这些,就可以采取正确的行动。


在说明自己对待纠纷的观点时,一定要做到态度诚恳、观点明确。在很多情况下,患方也是在试探,如果乡村医生过于怕事,他就会借“机”把事弄大,所以,在有关部门介入之后必须本着不卑不亢的态度。


在不知道该怎么表明观点时,乡村医生可以说:“感谢各位,对患者的不幸我表示深切的同情。我愿意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证据准备

 

在医患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文书(门诊日志、病历、处方)、药品(包装、发票、说明书,未用完的液体)、尸体都是重要的证据,作为乡村医生必须重视保全。最好在当地政府、公安部门介入时能够提供这些证据资料。


五、积极配合,依法妥善处理


当前处理医患纠纷的法律主要有《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诉由决定法律适用与赔偿。


如果患方以“医疗损害”为由索赔,可以不经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直接实施医疗鉴定,适用《侵权责任法》;如果患方以“医疗事故损害”为由索赔,必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当按此法来处理,如果不属于,患方还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在当前医患纠纷处理实践中,有四种合法渠道,一是双方协商,二是行政调解,三是民事调解(通过医调委调解),四是司法诉讼。在死因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医疗鉴定都是必须的,除非双方达成谅解或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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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 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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