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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有关《胡笳十八拍》的论争

 盼好运 2018-10-02

1958年12月,为酝酿写作历史剧《蔡文姬》,郭沫若将相传是蔡琰(字文姬)的诗作拿出来研究了一番,并在31日这一天,将其中的《胡笳十八拍》翻译一过,预备在剧中使用。但在翻阅有关资料时,他发现这首“相当出色”的长诗,署名权却并不确定,也就是说,是否为东汉末年的蔡文姬所作,从历史上的研读情形看,还很成问题。

带着这个问题,郭沫若从《胡笳十八拍》内容、形式及相关情况入手,进行了一番自认为充分地研究,并于1959年元月7日,写出一篇研究文章《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这篇文章,郭沫若开首便对《胡笳十八拍》作了极高的评价:“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一件令人不平的事,是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所受到的遭遇。这实在是一首自屈原的《离骚》以来最值得欣赏的长篇抒情诗。”在郭沫若看来:“杜甫的《寓同谷县作歌七首》和它的体裁相近,但比较起来,无论在量上或质上都有小巫见大巫的感觉。”郭沫若的论辩文章,常常拉该领域的巨匠人物相较,并不时用这样显得十分夸饰的语言。(后面例句多见)风格如此,读者暂可不必过分较真。

但是,历史上对这首诗是否蔡文姬所作,是有很大争议的。近现代研究文学史的学者,多认为它是后人伪作。郭沫若举出他查阅的胡适、郑振铎、刘大杰三人所著“文学史”均持此种态度。针对此,郭沫若标明了自己的看法:“我倒要替《胡笳十八拍》呼吁一下。务必请大家读它一两遍,那是多么深切动人的作品呵!那象滚滚不尽的海涛,那象喷发着融岩的活火山,那么用整个的灵魂吐诉出来的绝叫。我是坚决相信那一定是蔡文姬作的,没有那种亲身经历的人,写不出那样的文字来……”他甚至说:“但我觉得就是李太白也拟不出,他还没有那样的气魄,没有那样沉痛的经验。”“像《胡笳十八拍》,无论从形式或内容上,那种不羁而雄浑的气魄,滚滚怒涛一样不可遏抑的悲愤,绞肠滴血般的痛苦,绝不是六朝人乃至隋、唐人所能企及的。”

既然《胡笳十八拍》是郭沫若心中的杰作,又认定其为蔡文姬的作品,那么,中国历史上认为该诗为伪作的观点,就不能不辩驳一番了。在简略地考察古代记述后,郭沫若集中对现代两部颇有影响力的“中国文学史”中的相应观点提出质疑。第一部出版较早的,是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对这首诗,该书中这样判断:“《胡笳十八拍》一篇乃是沿街卖唱的人的叙述,有如白发宫人弹说天宝遗事的样子……难道这样的一种叙事诗竟会出于蔡琰她自己的笔下么?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另一部是著名学者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该书认为:“《胡笳十八拍》中虽多通俗的句子,然大部分的技巧与格调却不象汉代的诗。”他在举出一些例句后说:“这种琢练的技巧与格调,最早也在南朝,迟恐怕是到了隋、唐了。”针对这些看法,郭沫若通过举例,一一进行了辩驳。他认为该诗“思想大有无神论的倾向,形式是民间歌谣的体裁,既有伤乎‘温柔敦厚’的诗教,而又杂以外来影响的胡声,因而不足以登大雅之堂。”认为这是史籍不载,前代选集不选,“《胡笳十八拍》在宋以前未见著录……”的原因。最后加强了自己的认识:从形式到情感内容,《胡笳十八拍》非蔡文姬莫属。文章结尾处,郭沫若一下子由蔡文姬牵引出曹操,认为“从蔡文姬的一生可以看出曹操的伟大。她是曹操把她拯救了的”,他进一步充分肯定曹操说:“曹操对于民族的贡献是应该做高度评价的,他应该被称为一位民族英雄。然而自宋以来所谓‘正统’观念确定了之后,这位杰出的历史人物却蒙受了不白之冤。自《三国志演义》风行以后,更差不多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把曹操当成坏人,当成一个粉脸的奸臣,实在是历史上的一大歪曲。”这段话略觉突兀。可在之后的文字中,郭沫若渐渐显露出通过写作《蔡文姬》,达到唱颂曹操的真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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