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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两分开两追究”工作机制的思考

 万亩胡杨 2018-10-03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率,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不断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区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创新开展安全监管“两分开两追究”工作机制,即把综合监督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开,把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分开,对检查发现有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或导致事故的加大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加大对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的责任追究力度。以解决监督执法力量不足、行业监管乏力、属地管理盲目等问题,有力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一、“两分开”促进“两到位”,监管职能充分发挥

综合监督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开,即综合监管以督促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为主,抽查企业为辅,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根据区安委会《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成都市双流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清单》,行业和属地互相配合制定监管计划,检查和督促所属行业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助督促企业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避免了安全检查的重复性和盲目性,减少了因安全检查而影响企业生产。“两分开两追究”机制执行以来,各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区安办要求都制订了安全检查监督计划,建立了监督目录清单、检查目录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监察执法清单,并及时将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通过成都市隐患排查整治系统进行上报登记,既减少了重复性检查,又减少了安全隐患整治走马观花,搞形式现象;不仅形成隐患的闭环式管理,也使整个检查有始有终,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签字,克服了检查了就完了的应付性工作模式,做到有据可查,有根可寻。真正做到了行业监管到位,属地管理到位,做到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

二、“两分开”提升“两意识”,隐患整治形成常态

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分开即监管和执法分别由相应单位(科室)承担,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的一定要限期复查整改情况;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移交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科室)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专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议事机构(安全生产案审会)议定后执行,不仅解决了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安全生产执法权,把监管与执法混为一谈的问题,也防止了自由裁量权过大,杜绝了监管过程中对企业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区安监局根据目前人员状况和工作实际,从局内部首先实施安全监管“两分开两追究”工作机制,以局四个业务科室为主要成员,成立四个监管小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成立两个执法组,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分行业、分片区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每个监管组针对监管行业和领域的不同制定监管计划,规定每组每个月抽查企业不少于10家,督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少于两个,督查镇(街道)不少于2个,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隐患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采取措施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区安监局立案调查处理并交执法组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对部门和镇(街道)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及时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联合区纪委(监察局)该警示的警示,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部门、属地和企业主动参与隐患整治的意识得到大幅提升,隐患整治基本形成常态。

三、“两追究”推进“两落实”,安全事故有效控制    

对检查发现有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或导致事故的加大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加大对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追究企业在隐患整治过程中未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园区管理人员按照《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双流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领导干部职责清单》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实施“两分开两追究”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的督查检查,各行业、各镇(街道)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了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强化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失职追责的责任意识,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今年以来,督查组对事故多发易发的交通领域开展督查行动8次,暗查暗访7次,对7处交警卡点人员上岗到位情况进行了督查。其他镇街、部门出动检查组373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59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238项,已整改完成2053项,整改率91.73%,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7.94%;同时督促镇街、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即报制度,督促企业自觉运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并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跟踪复查和整改销号,确保隐患治理全程可控,今年以来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013家,排查隐患927项,已整改913项,整改率98.49%;522家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自报安全隐患820项。截止目前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3.22%,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四、几点体会

(一)明晰角色定位、理顺关系是促进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的关键环节。通过实施“两分开两追究”机制,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职能明显清晰,区安监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园区的角色定位更加准确,今年区安委会又制定了《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了《成都市双流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园区对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任务更加明确,克服了过去的工作中的依赖性、盲目性和重复性,执法与监管不再混为一谈。

(二)强化责任追究、分清层次是促进齐抓共管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印发了《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并强调严格执行双流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使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监管责任更加明确,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日趋好转。我克服了我区点多面广线长,企业众多,监管执法不能面面俱到的矛盾和困难。

(三)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利武器。通过实施“两分开两追究”工作机制,对企业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被执法单位的满意率达到100%,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的主动性大幅提升,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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