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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爬虫爱书 2018-10-05

孔子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这句话出自《论语》中的子路篇,讲的大概意思应该是叶公告诉孔子,他们那有一个非常正直的人,正直到什么程度呢?他爹偷了一只羊,他立刻就把他爹举报了。而孔子则很不以为然,你们管这叫正直啊,在我们这,如果父亲或儿子犯罪了,那么他们应该相互隐瞒,这样才能称得上正直啊。

关于这句话中的核心字“隐”有两种解释,一说为隐蔽,遮隐,即父子相互为对方打掩护;另一说为私下,即父或子犯了罪私下解决,不上报官府。两种说法虽然只是失之毫厘,但我们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乃至对于孔子的思想都有可能差之千里。对于后一种说法,当父或子违法了,孔子认为应该在私下解决,这种做法还是比较温和的,即便在今天的很多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如果情节较轻,甚至法院都希望双方当事人私下解决。所以很明显,引起千百年来人们对于孔子这句话的争议的应该是第一种意思。所以我就先仅第一种解释谈一下看法。

我不赞同这种做法,但我会这么做。

首先,什么是“直”?我认为有两层意思。第一层的“直”是人性“直”,是感性的“直”,或者说兽性的“直”。这种直存在于老子的“道”,道法自然,存在于自然法则中,是一种人与生俱来的内心道德标准,即一种对自己在乎的人的主动保护意识,就像狗妈妈不会因为小狗咬了别人而选择交出自己的儿子一样,说明白点儿,就是自私,因为当你对自己“直”了的时候,对别人可能就“弯”了。

而另一种“直”则是理性的“直”,这种“直”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群体共同遵循的道德标准,或者说,规矩。这种“直”是人们通过对“自然”的感知与感悟和对于“人性”内视的审查,转化为“理性”的思维和行动,通过教育、道德、宗教、制度、法律法规等来“约束和规范”人性。这种“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这种“直”让“人性”不再肆意妄为,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这种“直”才“于身”(理智)、“于家”(家风家规非常重要)、“于民族”(民族凝聚力)、“于国家”(法者,治国之利器也)是最有利的,才能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直”不能以高低贵贱是非对错来区分,仅就人类社会的进步来说我会更偏向于第二种“直”,但必须重视第一种。汉代初期的“春秋决狱”将“亲亲得相首匿”的司法制度正式入律,从而创立了长达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宗法主义的法律传统。事实上,“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思想让中国历代统治者不仅鼓励“相隐”,甚至将子告父的行为以“不孝罪”处于重刑。

由此可见,虽然孔子的“直”虽然属于第一种比较初始的“直”,但它为维系中华民族长达两千年的凝聚不散的历史做出了贡献,至于其是否正确,还是要留给后世来评价吧。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理性的光茫不足以磨灭人性的自私,所以对于这种做法我不赞成,但我还是会去做。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瞎写的什么玩意儿啊我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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