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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思考

 醉墨浠 2016-12-29

在“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个故事中,最经典的辩题还是关于人情与法制的关系,若说得更贴近时代,就是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人们对此方面的论述,出现的无非是“忠义”、“大义灭亲”、“道德”等字眼,都是与法学或者伦理学相关的东西。

孔子的思想,即以礼治国,我是认可的。亲人之间互相监视、告发只会破坏亲情。换一个角度说,家庭就是一个简单的小社会,为何家庭之间不能以人情礼教来调节呢?然而对于“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句话本身,我是不认可的。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正直就在这当中了。这句话有很多的推敲之处。

实在不解“隐”为什么变成了“隐瞒”,成了亲人之间的互相包庇。按照孔子的说法,父亲偷了一只羊,儿子要替他瞒着,这就是正直。这只是“愚忠”,就像曾参被他父亲痛打自己却不逃跑一样,自认为能不伤害亲人,其实这是对亲人的放纵的行为的不负责。亲人做了错事,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弥补他的过失。父亲偷了羊,正确的做法是:儿子应该纠正父亲的过失,说服父亲将偷来的羊还给邻居。隐瞒只是回避,单单的隐瞒只会助长亲人朋友的不正之气,他或许认识到了错误但根本没想纠正。对于陌生人可以视而不见,但对于亲人你既不去解决问题也不去管他这算什么呢!儒家说“爱有差等”,人都有恻隐之心,不愿看到亲人受苦,对于父母子女的爱更多也是自然的事情。虽然儒家这么说,但亲人犯错误我们不能放任不管。

如果亲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比如父亲杀了人,儿子要不要告发他这种行为呢?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告发的。因为偷东西是小坏事,而杀人是大坏事。这又引发了一个问题,多大的恶行才值得去告发呢,告发与隐瞒的界线标准是什么呢?每个人的价值观不一样,得到的答案也不一样。在孔子的价值观中,“攘羊”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所以他偏向于隐而不发。换作个人,也许他就会觉得偷羊的行为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他便会告发亲人。儒家主张“恕”,对人们的小错误要宽容,攘羊之过的性质不能算严重,当儿子的完全可以采用告发以外的其它方式来对待。法律是人民群众制定的,体现的其实是社会大众的意志和普遍价值观。隐瞒还是告发就在个人价值观和普遍价值观中的比较中做出了选择。换种说法就是人的品德有好有坏,一个经常乱扔垃圾的人看到别人乱扔垃圾不会指责什么,而有些文明人士就会对这种行为表示鄙视。

有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中的“隐”古文文为“櫽”,意思为:纠正。如果孔子原话中真想表达这个意思,就为:父亲替儿子纠正错误,儿子替父亲纠正错误。这也符合我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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