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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情理是法理的基础

 白桦树2008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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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游列国过程中,一次孔子师徒来到叶邑,与当地行政长官叶公有过一次长谈。其中讲到一件事儿,在这个对话中两人产生了分歧,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原文如下: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叶公说我的家乡有一个年轻人,他的父亲偷别人的羊,他就去官府告发了他父亲。叶公认为这个年轻小子很正直,大义灭亲,应当做主旋律来弘扬。 

孔子听后,很不以为然。他指出那个年轻后生算不上正直,他举报父亲的行为是不妥的,很危险,更不值得称道。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是对的,就是父亲有过,做儿子的应该替父亲隐瞒,而不是告官。 

叶公就是典故“叶公好龙”中的那个人,本名沈诸梁,楚国人,封地在叶邑(今河南叶县叶邑镇)。叶公是典型的法家思想,孔子是儒家思想,思想路线的不同是导致二人意见相左的根本所在。叶公认为父亲犯错,儿子去揭发举报是治域老百姓的责任;孔子的观点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相互隐瞒正直就在里面了。

孔子这一“亲亲相隐”观点,从当代(法治)的角度来看,会给人大谬不然的感觉,这也是导致一些人批评孔子的地方,认为他不主张依法治国。可在两千多年前,站在儒家以德治国(上层阶级首先要做到有德)的角度来谈论这个话题,孔子所说也是合情合理的,没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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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说下合理的因由。 

其一,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长制社会。换句话讲,维系传统社会结构的基础是孝道,儿子主动举报父亲无疑就破坏动摇了这一社会关系基础。

另外,据史料记载,楚国的刑律最为严苛。就拿偷羊讲,按楚国律法是可以杀头的。也就是说,叶公向孔子提到的那个家乡正直的年轻人,因为他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举报了,结果他父亲被官府捉去给定罪杀掉了。揭发意味着送父亲上断头台,本是父子一场,相煎何太急?

孔子为什么反对儿子告发父亲呢,这是原因所在。从人伦之情刑罚的双重角度考虑,孔子的反对在情理之中。

亲人之间,由于天然的血缘亲情存在,鼓励彼此相互举报,实在有违血浓于水的自然感情。因此,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大多数国家法律允许至亲之间相互保密,可以不配合司法机关对犯法的亲人进行揭发举报,这正是在守护亲人之间那份原始的生命情感,很值得借鉴。

应明白,法的基础是情理,而法理是情理的升华。合情合理才是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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