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直都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买了新房固然开心,但是装修也很重要。市民陶先生最近装修新房时遇到了麻烦,装修还不到一半,签约的装修公司居然就联系不上了,这让陶先生很闹心。 本想“拎包入住” 结果遭遇“半拉子工程” 市民陶先生在市区南环路鼎盛大观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2017年交房后,因为比较忙,他想找一家装修公司把装修的事全包了,这样自己也比较省事省心,只等着“拎包入住”。今年年初,正当陶先生打算开始装修的时候,他听说自己有两户邻居已经装修好了,做得不错,找的是南安一家名为金宏嘉的装饰公司。 市民 陶先生 当时他在小区里装修了好几套。原来那个姓张的技术员,经常在这里跑业务,他找到我们,我们谈了一下,今年3月5号,我们跟他签了合同。 合同上写明,陶先生的工程约定在9月1号竣工,工程造价为12万元。根据分期付款的约定时间,陶先生分三次先交付了84000元。刚开始的几个月,工程还算顺利,可到了9月初,工地上就没人了。记者在陶先生的新房里看到,木作部分基本完工,油漆还没开始做。要铺设的瓷砖还堆放在地上,装修就这样一直停滞不前。 市民 陶先生 装修我看了一下,估计还没有做到一半。我原来交了8万4千,还剩3万6千的装修款。我叫泥水工和电工师傅估了一下,还要差不多6万5千,等于说我个人还要贴3万多块钱才做得起来。 装修公司联系不上 业主装修师傅全遭殃 陶先生原本打算9月装修好,再通风一段时间,等着新年搬新房讨个喜庆。可现在这个计划可能要落空了。在鼎盛大观小区,和陶先生有着类似遭遇的至少还有四户业主,他们几乎都是在这家公司的不断催促下,支付了大部分装修款。而后装修公司从技术员到老板全数人间蒸发,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受损的不仅是装修业主,还有在工地上负责搬运和代购装修材料的周师傅。 市民 周师傅 材料我帮装修公司买,它出钱。小区总共五套要给我1万4千,他现在给了我1万,材料款还欠了933元,搬运费欠我4000元。 之前装修公司的负责人还会在微信上和周师傅交代需要他做的各种事项。但从9月初开始,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也不理会周师傅了。 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付了款,装修一半却突然找不着人,这让陶先生等五家人十分恼火。正当陶先生他们准备寻求法律援助的时候,才发现合同竟然也有问题。 合同有问题 竟然有两个“甲方” 今年3月,陶先生在小区里和金宏嘉装饰有限公司一位自称黄老板的人签订了装修合同,陶先生没仔细看就签了。 市民 陶先生 前面是甲方乙方,但问题是后面这一张都是甲方。这个问题我们当初都没发现。按理说一边是甲方,一边是乙方,他就是故意这样子。因为这样我们去法院起诉,这个合同存在争议。 正当陶先生一筹莫展的时候,当初和他们签合同的黄老板来电话了,约他们在自己的门店见面。 市民 陶先生 我们所有打的装修款,是这个姓黄的过来拿的,但是他说那些钱到了公司账户,现在是那两个大股东在管。他的意思就是说大股东不出钱,他现在没办法。回来以后每天打电话给他,他又不接。 律师:签约需慎重 要保留凭证 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南安市南同路的这家门店,这里大门紧锁,看起来关闭多日,桌面落满灰尘,路边的枯叶被吹进店里无人清扫,记者几次联系这位黄老板,电话同样打不通。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陶先生的这种情况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不过,合同上虽有错误,但可认定为笔误。 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 陈鸿纬 我们认为这个合同是成立并且生效的,综合看整个合同确实实际在履行,至于后面装修公司履不履行的问题,这个实际上并不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问题。 秋冬之际,房子装修又将迎来一波小高潮。律师提醒市民,要慎重选择装修公司,明确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 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 陈鸿纬 业主要找装修公司,第一还是找比较正规、大型的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合同版本都是由装饰公司来提供的,那么业主签定的话,最好是自己去审查。 同时,业主要注意保留付款凭据,以备不时之需。 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 陈鸿纬 等到合同签订之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再按需去付款,款项最好不要打到个人账户,要打到公司账户,这样以后要主张诉讼权利的话,证据才会充足。 版权归新闻广角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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