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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毛毛虫jfcvspnd 2018-10-11

今年以来,荥阳市坚持以上率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党风政风持续转变向好。但是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习惯监督和约束,不知敬畏、心无戒惧,顶风违纪、影响很差。为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近期通报了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一、王村镇木楼村党支部书记武奉军等人违规发放领取补助、奖金问题

2016年6月,时任木楼村党支部书记武奉军主持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违规决定给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及宣管员发放补助、奖金等其中武奉军领取3500元。2018年4月,武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赔至王村镇木楼村三资账户。

二、王村镇留村党支部书记陈运成等人违规发放领取补助、奖金问题

1.2014年1月,时任留村党支部书记陈运成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违规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给村组干部发放补助、奖金等。其中陈运成领取600元。2018年4月,陈运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退赔至王村镇留村三资账户

2.2014年12月2016年1月,时任留村党支部书记陈金岭两次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违规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给村组干部发放补助、奖金。其中陈金岭领取4000元。2018年4月,陈金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退赔至王村镇留村三资账户

三、豫龙镇西张寨村村委主任高书义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

2015年7月,经高书义提议,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以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向村三委班子成员及各组组长发放“三夏工作防火值班”补助。其中高书义领取了1200元。2018年4月,高书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退还豫龙镇西张寨村三资账户

四、广武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孙春峰违规发放领取补助、奖金问题

2016年10月,广武镇胡村拆迁工作结束后,时任广武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孙春峰召集拆迁指挥部部分人员研究决定按照每人0.5万元的标准,以发放红包的名义,向参与拆迁的30名村组干部12名镇政府干部共计发放21万元奖金;以发放奖励资金的名义,25名村组干部,共计发放100万元2017年3月,孙春峰以发放胡村拆迁工作奖金,分别向其本人、丁某某、张某发放10万元、10万元、1万元。其中,孙春峰领取了10.5万元。2018年4月,孙春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至广武镇政府

五、索河办城关村党委书记杨永平等人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

2006年1月,时任城关村党委书记杨永平在村两委成员及组长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的情况下,延续村委以往惯例,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给这些人每年发放相当于工资的误工补贴。从2006年1月至今,其共领取136080元。2018年5月,杨永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退赔至索河办城关村三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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