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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这些事你得知道!

 昵称4390489 2018-10-12

前不久,一家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员工李某今年年初进厂,但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他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5月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漏签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便提出与李某补签劳动合同。李某同意补签,但要求公司先支付他前四个月另外一倍工资。

10月9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难以证明劳动关系,权益没有保障,同时,双方也很容易发生劳资纠纷。因此,劳资双方要了解劳动合同相关知识,为企业及劳动者自身权益设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此,人社部门提醒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来源:阿克苏日报 记者任红芳 实习生 吴霞 通讯员 沈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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