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终岁末,各项工作考核即将到来,许多人该发愁了。不过,一般人愁的可能是一年到头没干出什么出彩的活儿,但有些人则在愁,没有发现足够多的问题。 上级下达的问责数量没达标,咋整?
这属于“小错”升级成“大错”,还有人是稀里糊涂“背锅”。
背处分的觉得委屈,发处分的却也颇为苦恼。
早些时候,媒体也曾陆续曝出,山西部分教师放假后AA制聚餐被批评,湖南某教育局办公室有零食被通报,河南某医护人员丢弃半个馒头被定性为“四风”表现……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一些地方和部门为凑数挖空心思“泛化问责”,让一些基层干部和无辜群众“躺枪”。 问责,本是要将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良作风及时揪出来,让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下去。这不是褒奖式的“锦上添花”,而是惩戒式的“当头棒喝”,尤其需要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问题多大、处罚就多重,一切严格按规矩来,方能起到警示作用。 倘若为了凑数拉人垫背,这与目无法纪、阳奉阴违有什么区别?倘若为了问责而问责,又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有什么两样? 更重要的是,不幸“背锅”的,往往是一些“软柿子”。 因为问责相对弱势的部门和个体,遇到的阻力不会太大,“找后账”的不会那么多,所以常常出现这种现象:只问责基层干部不问责上级部门,只问责编外人员不问责正式职工,甚至还会有个别部门为地方政府背锅,下级为上级背锅的奇葩现象。 基层干部是政策措施的最后执行者。硬让基层干部来凑问责指标,不仅伤害了许许多多能干事、想干事、愿干事的人,还会直接影响各项政策的落地。就拿前文所述的“中部某镇”,因为村干部成片问责,最后造成村里的基本工作都难以运转。 不放过任何一个腐化分子,但也别冤枉一个好干部。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坚持“一把尺子”量是非,是问责制度的原则,也是其权威和公信力的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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