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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财税实务问题(一)

 安之若素藏书阁 2018-11-18

1、由于施工打地基影响到邻边生产车间给的补偿款需要对方开发票吗,还是签订补偿协议就可以?


专家回复:《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签好协议、由对方开具收据。



2、建筑业收到预售款时开发票,预交的增值税计入  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那次月申报时,收入表中分为开票收入和不开票收入,那预收款未计收入开的发票填到哪里?


专家回复:收到预收款时不需要开票,如已开票,要在开票收入中填列纳税。



3、公司有取得独立证照并且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公司车辆到加油站加油开发票后到公司报销运输费用,可以吗?


专家回复:可以开票,计入运输成本


问:公司收到发票可以做运输费用吧?加油站加出的油算销售吧?


答:运输成本。是的。


问:如果公司车辆还有到别的石油加油站获取的发票呢?公司车辆没有限制在哪里加油,只是有时候正好到自己公司加油站检查时顺便加油,以前做过自用油,进账转出,现在感觉很麻烦干脆就让加油站开票了。


答:其他加油站也是同样处理,按自用油处理最好

 


4、如果税务检查的话 对于简易计税的分包扣除 都是检查那些资料呢?


专家回复:以合同、发票、资金流为主。


问:对于哪种工程可以作为分包项抵扣的证据资料 有特殊要求么?


答:只要是同一项目即可,没有其他相关规定。



5、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平价转让,利润表是盈利,但是没有分红,是否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专家回复:理论上讲评价转让是不需要交个税的。但实际操作上很困难。


问:如果转让双方是亲属关系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6、公司将闲置的空地出租,需要缴纳哪些税?


专家回复: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7、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分析表上比率怎么计算的,账龄分析怎么写呢?


专家回复: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坏账比例千分之五范围内允许税前扣除。

 


8、我们公司是生产制造业,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价款和运费是单独签的,我们公司可不可以给客户开运输费发票呢?公司营业执照上面没有运输费项目、如果我们公司不可以开?是不是去税务局可以代开?


专家回复:自开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六节 交通运输服务

 一、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问:没有运输资质的生产企业,签订销售合同时,将货物与运费分开签订,也就是分开开具发票,但是我公司也是找别的运输公司代运货物,这样我们公司是否有资格给客户开具运输费用的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答:现在已不区分运输发票和货物发票,你公司可以开具写有运输费的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9、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完整账务处理怎么做呢?


专家回复: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缴纳增值税时:

1、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四、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问:企业会计准则16号-- 政府补助中 税收返还是进其他收益?


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10、我公司有一块地,地处一开发区,是政府划拨,权证没有办下来,但是已经实际占用5年,并有厂房开展生产,我公司土地房产均未上帐,土地使用税从没交过,会不会要补交啊?


专家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483号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需要补缴。



11、残保金是按照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这个包含奖金吗?


专家回复:应该是都包括的,工资总额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问:员工离职补偿不算在内吧?


答:不包括,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第三章第十一条,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列入范围。



12、(1)请问劳务人员的劳务费发票没有按月去税务开,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度去税务开吗?(2)10月1日后,劳务人员的工资还需要去税务代开发票吗?



专家回复:对于按月还是按季代开发票,请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来斟酌,没有硬性规定。对于劳务人员取得的收入请进行判定,去税务机关代开的范围只能是个人零星的或者按次计征的且不能提供发票的情况。


问: 10月1日后,劳务人员的工资还需要去税务代开发票吗?谢谢!


答:不知道你这个劳务人员具体指什么,但都应该通过工资列支,代扣个税。


问:我这的劳务人员就是兼职的还有实习的等


答:对于兼职人员,属于从两处以上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合并申报。实习人员可以以工资形式列支,代扣个税。



13、我公司做金属幕墙,不锈钢出口属免税的范围吗?


专家回复:正常属于出口退免税的范围,但应该根据你公司出口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来确定出口退税率。



14、一个项目里面有一栋楼每户都是144平方米以上的户型,这栋楼是不是单独做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呢?


专家回复:《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第十三条规定,房地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了计税成本对象的6个确定原则:可否销售原则、分类归集原则、成本差异原则、功能区分原则、定价差异原则和权益区分原则。会计上和税法上的规定比较宽泛,根据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的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进行核算,所以这栋楼可以作为单独的成本对象核算。



15、我们公司有个同事,在别的单位交社保,也在那边发工资。我们单位也给他发工资,我们公司这边的工资能让他去代开劳务费的发票吗?


专家回复:从两处以上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合并申报。如果去代开普票,性质就变了,就不是工资薪金所得,而是个人临时提供的劳务所得。



16、普通发票只写公司名称和税号可以吗?增值税普通发票


专家回复:可以,其他项目不是必填项目

 


17、请问一般计税企业610万元平价转让非住房,需要交哪些税?怎样计算?


专家回复:如果平价转让成立的话,契税、印花税。


问:那也就是说平价转让的话,企业作为卖方只按0.05%交纳印花税,买方个人交契税与印花?能麻烦老师帮忙列一下计算公式吗?


答:税不增值税价格X3%,印花与卖方一样



18、退休人员领用退休金,现在我单位上班又领用工资,这两份工资需要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退休金属于免税所得,不需要和再任职取得收入合并计算缴纳税款。



19、员工工伤后离职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要交个税吗?


专家回复:职工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


(1)  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

(2)  个人在领取该补偿金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提供有关凭证)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扣除额应仅限原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原由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扣除。


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再按以下办法计算: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




20、电子票现在很多,防止重复报销,有什么好办法?


专家回复:目前没有太好的方法,无非是制定报销制度,使用表格录入查询等方式,网上也有可以借鉴的小软件,但都需要人工整理后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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