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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抵扣凭证综述之农产品收购凭证

 刘刘4615 2018-11-20
小薇说财税 2018-11-07 20:35:13
增值税抵扣凭证综述之农产品收购凭证

摄影:汉风

作者:阿福财税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继续探讨另一种具有抵扣功能的很特别的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吧!

1、抵扣主体

依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可使用带“收购”字样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进行税款抵扣。

2、抵扣范围

农产品收购发票实际上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特殊种类,它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同时只允许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自然人开具。

3、抵扣流程

一般纳税人依据收购的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并要在抵扣联后面附上实际销售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按发票的总金额的10%计提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4、注意事项

(1)农产品收购凭证的进项税抵扣日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期限;

(2)收购凭证的开具对象要规范,即只能对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自然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

(3)自产农产品的自然人属免税范畴,收购方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时,在税率栏填免税字样;

(4)对于未纳入核定扣除的深加工企业,允许企业在据实扣除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实行加计2%的扣除。

(5)依据财税【2012】38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纳入核定扣除进项税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再实行凭票据实扣除制度。

(6)自产农产品的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时,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10%进行计算抵扣,其功能类似于农产品收购凭证。切记,必须免税的才可以计算抵扣。

5、 报表填报

一般纳税人依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或从农产品自产单位开具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对进项税额计算抵扣后,填列进增值税附列表二第6栏中,对于符合加计扣除的,将加计扣除的金额填入附表8a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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