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子》第四十二章的解读
原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P.212,以下简称《今译》)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新编试稿》(1960年代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写道:“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所谓‘生’,就是从‘道’分化出来的。第一个从‘道’分化出来的就称为‘一’。从‘一’之中分出对立;这就是‘一生二’。对立的统一,与原来的对立,成为三;这就是‘二生三’。这一章的下文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就是给上面所说的举的例证。阴和阳是对立的;‘冲气’是阴气和阳气的统一。老子把统一了解为调和,所以说‘冲气以为和’。后来《淮南子》说:‘道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为阴阳,阴阳和合而万物生。’(《淮南子·天文训》)这就是《老子》四十二章的注解。”(同上,第七卷,P.252)在这段话中,冯先生认为,“道生一”的一就是“一”,“一”中分出对立的两个方面(阴气、阳气)就叫“二”,对立的统一(冲气)与原来的对立面(阴气、阳气)构成“三”。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新编》(1980年代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二册中写道:“就《老子》四十二章说,它大概是一种宇宙形成论的说法,因为它在下文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照下文所说的,一就是气,二就是阴阳二气,三就是阴阳二气之和气,这都是确有所指的,具体的东西。”(同上,第八卷,P.290)冯先生的这段话,应该是他在老子“一二三”问题上的最后观点:他不再把“一”看作“太一”、“有”、“冲气”、纯粹的“一”或无具体指称的形式上的观念,而是把“一”看作“气”;他不再把“二”看作“天地”、“多的开始”或无具体指称的形式上的观念,而是看作“阴气和阳气”;他不再把“三”看作“阴气、阳气、和气”、“阴气、阳气、冲气”或没有确切所指的“多”,而是只把“三”看作是“和气”(“三就是阴阳二气之和气”,从文法结构上只能理解为“和气”,而不能理解为阴气、阳气加和气。把“一”看作一个东西,把“二”看作两个东西,而不把“三”看作三个东西反而看做一个东西,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内容上都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比较而言,在老子的“一二三”问题上,冯友兰先生在1931年2月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上)》中的观点(除去把“一”看作“太一”或“有”以外)及其所认同的高亨的观点是比较贴近或符合《老子》文本的,亦可看作是以《老子》文本为参照而得出的结论。 何谓“道生一”?蒋锡昌说:“一即道也,自其名而言之谓之道,自其数而言之谓之一。”(转引自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 2003年版,P.235)此说可谓深得老子真意。“一”表明了道的独立无偶(“无匹合于天下”),用“一”指称道在《老子》文本中屡见不鲜,如“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第十四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第二十二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候王得一以为天下正”(第三十九章)等。按照《老子》文本,“道生一”只能理解为“道就是一”,道就是那个先于一切事物而存在的独一无二、独立无依的“混成物”。把“道生一”理解为“道就是一”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一生二”理解为“一就是二”、“二生三”理解为“二就是三”、“三生万物”理解为“三就是万物”,因为在《老子》文本中找不到“可以这样理解”的依据。作为解读者和研究者,切不可因形式而牺牲内容,即不能为了追求“生”字解释的一律而罔顾《老子》文本的事实。 何谓“一生二”?这个问题也可以表述为:作为道的“一”直接生出的这个“二”是什么?笔者认为,这个“二”就是天地。“无,名天地之始”(第一章),“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第六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第二十五章),这三处文字不仅明确告诉我们道是天地的本质、本原和本始,而且还告诉我们,在道创生万物的链条上,离道最近的是天地,并首先得到创造,天地的出现为道进一步创生万物提供了巨大平台。《老子》第一章中的“无”和“有”,事实上是道的“一体两面”,指称的均是道或均为道的别称。“无”是就道的“无形”、“无色”、“无声”、“无味”、“无可名状”等特性而言的;“有”是就道的客观性、实存性、实在性而言的,即“无”的真实存在就是“有”。所以老子才说,“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有一个“无”(即“有”)的存在,是道作为“天下母”的前提。这里的“有”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有”,不仅与第二、第十一等章的具体的“有”存在着明显差别,也区别于第四十章中的“有”。第四十章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中的“有”是道生万物历程中的第一个阶段并且是一个实体性阶段,此处明显指的是天地,“有(天地)生于无”(逆推)与第一章中的“无,名天地之始”(顺推)呼应起来。“天地产生万物”不仅是远古人坚信的观念,而且也是基本的科学事实。“《老子》书没有……说道一下子就把天地万物生出来,它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这是说:天地是从无名开始的;有了天地以后,天地就是有名的。从有名的天地生出万物,天地是万物的母。(这两句如果念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也可以)《老子》书又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也是上面所说的意思,可注意的是,它在这里说的是,‘天下’万物生于有,并不是说‘天地’万物生于有。”(同上,第十二卷,P.403) 何为“二生三”?这里的“三”是由天地这个“二”生出并在天地这个舞台中“上演一幕幕威武雄壮的活剧”(恩格斯曾用这句话描述人民群众的创造历史的活动)。根据笔者对《老子》文本的研究,这个“三”就是阴气、阳气、和气。“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交合而万物生。阴阳作为万物构成的基本元素内在于万物之中,二者“合和”的程度决定了事物存在的状态、趋势和命运。这里的阴阳与《易经》中的纯粹的阴阳不同,更不是一种抽象规定,而是指由天地生发并依傍天地的物质性的“气”。“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庄子·田子方》)天地生阴阳而不是阴阳生天地(这也是老子“阴阳说”与《易经》“阴阳说”的显着差别)。“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可视为“冲气以为和”的一种注解。 “冲气”之“冲”与第四章的“道冲而用之”之“冲”并非一个意思。前者指的是阴阳二气之间的“涌摇”激荡(《说文》),反映的是事物阴阳二气通过和气的“中介”而实现的平衡与和谐;后者指的是道存在的形式和方式,反映的是道体“空”、“虚”的状态。阴阳二气产生于天地,而和气则产生于阴阳二气的交互作用中。在《老子》文本中,关于“气”的说法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还有两处:第十章的“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高度凝聚、凝练体内的精气,能让身体像婴儿一样柔软吗);第五十五章的“心使气曰强”(用意念役使、强制体内之气外显,就叫作逞强)。从《老子》这几处的文字可以看出,气不是精神性的存在,而是一种物质性元素。因此,在和气的中介下,阴阳二气“交通成和”,化育万物,体现为一个实实在在的物质性过程。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句谓:万物都是阴和阳的矛盾统一体,阴阳涌摇和气生,事物乃和谐与平衡。万物之生,必常不失此冲和之气,“冲和之气,未有不柔弱者”,“凡乖戾不和之气则坚强”(萧天石语)。与《易经》和儒家强调“阳动阴静”、“阳刚进取”、“天尊地卑”、“男尊女卑”不同,老子这里并没有区分阴阳的“主从贵贱”,但从《老子》文本的整体思想来看,老子无疑更注重“阴”、“柔”、“静”、“雌”、“卑”、“下”,并以此试图救治因“阳性”扩张而带来的社会疾病。因此,在事物的阴阳矛盾关系中,老子更倾向于把阴作为矛盾的主导方面来加以对待。在老子看来,“柔弱胜刚强”、“牝常以静胜牡”,不仅是道的原则、道起作用的方式,而且也是事物发展中的不易趋势,所以,侯王、王公等应“知雄守雌”、“知白守辱”,“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句谓:人们所厌恶的,无非是孤独、寡德与不善,但王公却用来称呼自己。孤、寡、不谷,“孤云孤独;寡云少德;不谷,不善也。”(《左传》)柔弱谦下为“道之用”,王公之所以如此自谦、自损,无疑是尚阴、守柔、处下即守道的表现。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句谓:所以,对于事物而言,有时减损它反而使它有所增加,有时增益它反而使它有所减少。老子对事物中的辩证法的理解何等地深刻!“损”与“益”等矛盾双方的相反相成及转化,生活中的例子俯拾皆是:GDP增加带来的环境后遗症、父母溺爱孩子带来的不成器、暴饮暴食带来的疾病等可谓触目惊心,老子的许多提醒和忠告,直至今天,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句谓:前人所教的,我也用来教人:“强横之人不得好死!”我将以此作为施教的宗旨。焦竑在《老子翼》中说:“木绝水曰梁,负栋曰梁,皆取其力之强。金人铭曰:‘强梁者不得其死’。盖古有是语,而老子取之,故曰我亦教之也。母主养,父主教,故言生则曰食母,言教则曰教父。”“教父”,河上公本、王弼本等如此,傅奕本、帛书甲本(乙本此处损掩)等本作“学父”,据朱谦之考证,“教父”即“学父”(朱谦之:《老子校释》,中华书局 据有些专家考证,《金人铭》应是老子的思想来源之一,刘向的《说苑·敬慎》载有《金人铭》全文(236字),其中有“强梁者不得其死,好胜者必遇其敌”等句,从断句的意义上看,“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后应用冒号,“强梁者不得其死”应用引号,(结合本句的口气)句后应用感叹号。“强梁者不得其死”(乃“坚强者死之徒”的另一种表达),作为“人之所教,我亦教之”的内容,事实上又可以从反面表述为“柔弱者可得其活”,而这句话恰恰正是“柔弱者生之徒”(第七十六章)、“柔弱胜刚强”(第三十六章)之意,因此,老子施教的真正宗旨就是道的“柔弱胜刚强”等原则。 面对事物中真实存在的“阴与阳”、“损和益”等矛盾,正确处理的方法和立场,与第二章、第二十二章、第三十六章等开出的“药方”一样,就是持道、抱道和守道。 根据以上分析,本章的原文校订文和译文如下: 原文校订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译文:道即一,一生天地二物,天地二物生阴、阳、和三气,阴阳二气在和气中介下而产生万物。万物都是阴和阳的矛盾统一体,阴阳涌摇和气生,事物乃和谐与平衡。人们所厌恶的,无非是孤独、寡德与不善,但王公却用来称呼自己。所以,对于事物而言,有时减损它反而使它有所增加,有时增益它反而使它有所减损。前人所教的,我也用来教人:“强横之人不得好死!”我将以此作为施教的宗旨。 (2015年10月21日发表于《文化艺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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