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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学科素养评价:欧盟成员国的经验与启示(摘要)

 含章可贞459 2018-11-23

跨学科素养评价:欧盟成员国的经验与启示

邵朝友   徐立蒙

《教育发展研究》(沪)2018.6.48-53

 

一是具体化核心素养。欧盟各成员国的经验表明,无论传统的核心素养还是跨学科素养都需要明确界定,这是开展核心素养评价的必要条件,否则别指望核心素养得以真正评价。从实际情况来看,六项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描述得都较为宽泛,例如“责任担当”的描述主要是学生在处理与社会、国家、国际等关系方面所形成的情感态度、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具体包括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等基本要点。这意味着,我们需要“解压”核心素养,在保持核心素养概念整体完整的情况下使之更为具体明了。

二是明晰核心价值观素养与各类学习目标的关系。作为培养目标,核心素养需要转化为各类课程目标才能为教学提供目标指向。例如,对于学科课程,我们需要建立起“核心素养——学科核心素养——内容标准——教学目标”转化历程的关系;又如,对于那些没有内容标准参与的整合课程,我们需要建立起“核心素养——整合课程目标——教学目标”转化历程关系。只有存有这样的认识,核心素养与教学目标之间才能发生联结,核心素养评价才能通过评价课程各类学习目标得以发生,否则“高大上”的核心素养将不能与课堂上的教学目标发生联结,从而导致核心素养不能切实地“落地”至具体的课堂之中。

三是匹配核心素养以具体内容领域。要评价核心素养的落实情况,先要开展关于核心素养的教学。欧盟各成员国的经验表明,这样的教学不仅可发生于学科内,也可跨越学科边界。于前者,虽然理论上每门学科都可以发展所有核心素养,但实际上一些学科相对适合发展某些核心素养条目或其他部分内容,因此有必要为教师提供与此更为直接相关的学科或学科内容,以便于降低教师运用难度。于后者,需要统整课程或一些跨学科主题的介入。我国现有的国家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拓展性主题(如语文的综合性学习)较为接近后者,但它们所占比例太低,需要学校和教师开发更多统整性质的校本课程或学科拓展性活动主题。

四是为核心素养建立平衡的评价体系。欧盟各成员国正努力完善核心素养评价体系,国家评价体系与校本评价体系并重,它们是学生学业成绩的两大来源,可谓兼顾了评价体系的平衡。反观我国,中考、高考等外部大规模考试得到极大重视,但严重忽视校内评价,因此提高校内评价的地位刻不容缓。之所以如此,乃因为从评价目的来看,外部大规模考试较难发挥促进学生学会核心素养的作用,而课堂评价本身就是定位于形成性评价功能,通过它,学校与教师可收集与分析核心素养的落实信息,进而采取促进学生掌握核心素养的改进行动,这也凸显出评价素养在课堂评价中的重要性。与此同时,评价核心素养需要情境化的评价任务,而这不是传统的大规模考试所能胜任的,它更适合于日常性的课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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