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 14 . 8 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译文※: 命:国与国之间往来的外交辞令。 裨谌bìchén:人名,郑国大夫。 丐叔:即子太叔,名游吉,郑国大夫。子产死后,继子产为郑国宰相。 讨论:讨,寻究也;论,讲议也。 行人:官名,掌管外交事务。 子羽:公孙挥,郑国大夫。 东里:子产居东里,因以为号。 ※夫子说,郑国要作一篇外交文书,必先由裨谌草拟初稿,再由世叔推究讨论,而后由主管外交事务的子羽修饰文辞,最后再由子产润色词藻。(至此,一篇国书才算圆满完成。) ——《左传 · 襄公三十一年》:“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冯简子能断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孙挥能知四国之为,而辨于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贵贱、能否(才干如何),而又善为辞令;裨谌能谋,谋于野则获,谋于邑则否(要到极其安静的地方才能想出办法来,若是到了杂乱之地便会阻塞思路)。郑国将有诸侯之事,子产乃问四国之为于子羽,且使多为辞令。与裨谌乘以适野,使谋可否。而告冯简子,使断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应对宾客。是以鲜有败事。”(可见子产用人能尽其所长。) ——本段,夫子借“郑之为命‛欲言五意:一曰,郑之见事之贵详审;二曰,能任贤人;三曰,任贤人能尽其用;四曰,群贤相和,以成政事;五曰,子产不自专。——然夫子言此何意?其时列国政事已然混乱不堪,居上者虽每每呼喊勤政爱民,却于拨乱反正毫无建树。夫子言子产举贤任能之事,意在‚盖郑国之能者,未必列国之不能也。”其非国不可治,贵在能选贤任能,任之而能尽其用,用之而能尽其才,则国鲜有所失矣。今我为贤才,各国诸侯却相与视而不见,以至徒任国政日益衰败。“嗟夫!今我之不见用,岂独我一人之悲哉?乃天下之悲哀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