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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师出高徒的古训过时了吗?

 云中公子 2018-11-30
严师出高徒是中国的传统教育理念,也是自古教师所一贯遵循的信条:“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大凡稍明事理者,皆以得遇严师为幸,而稍有职业道德者,亦以身为严师为荣。

    我爷爷是私塾先生,生前常说:教书匠误人子弟罪过最大,即使活着没人管,死后也会打入十八层地狱。什么道理呢?因为人之为人总得学好嘛,而要想学好,不就靠着老师好生教吗?

    听说私塾先生管教学生特严,动不动就打板子,抽烟的还用烟袋锅子挖脑袋。现在的人都以为私塾先生颟顸冬烘,思想落后,但是看了龙应台先生的文章才知道,原来在六七十年代的台湾,还依然实行着这种传统教育:学生犯错,要在操场上罚跪,即使娇滴滴的女学生也绝不容情。如此体罚学生,的确有些过分。不过,龙先生虽然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却也讲不出别的什么更好的教育方法来。因为小孩子的自制能力差,离开先生的管教就会为所欲为,哪里还能学习?

    近日闲看从旧书摊淘来的几本杂志,忽然发现一篇杂文,读后颇有一点感慨,也颇有一点隐忧。作为一个曾经的教师,很想就此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这篇文章叫《砸烂背后的眼睛》,作者许先生认为:在教室里安装监视器是侵犯学生的隐私,故需砸烂。为此,他还讲了一个自己在学生时代的小故事:那时他们的班主任,经常站在教室门外,从门上的一个小孔偷看学生上课的情况,一有风吹草动,便立刻闯进教室大喊大叫。同学们都很气愤,于是他便偷偷地往那个小孔上抹上了一点辣椒油,结果把那老师辣得好几天睁不开眼睛。

    许先生好像是个海归,而且好像在国内的名气还挺大,但据此我却完全有理由推测:想当年的他,大概也是个头上长角,浑身长刺儿的红小兵吧?所以,尽管他把自己的理论阐述得头头是道,但我还是赞成那位律师的观点:教室是公共场所,和商场一样,安装监视器完全合理。

    尊重他人的隐私是法律规定,这本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但是任何事情都得有个界定。隐私之为隐私,究竟在什么场合、什么范围之内才值得尊重。教室不但是公共场所,而且是供人学习的地方,不仅需要保持最大限度的安静,更需要严格的纪律——男女拥抱亲吻,当然是隐私了,但是倘若有谁公然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干这种勾当,不但不能尊重,而且还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否则,大家在上课的时候,也就只能捂上眼睛了!

    也许许先生会反驳说:你这纯粹是钻空子,有哪个学生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亲吻呢?当然,我很希望这只是一种假设,然而除此之外,作为在课堂学习的学生,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隐私呢?传纸条?窃窃私语?抄别人的作业?偷看别人的试卷?请问所有这一切行为,有哪一件是我们的纪律所能容忍的?

    是的,学校和老师应该尊重学生,但是学生更应该尊重学校和老师。否则,我们的学校会是个什么样子?“十年动乱”给教育造成的灾难,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国人都不会忘记吧?

    教育的内涵是什么?除了传授知识,更应该培养学生的伦理道德,这就需要对学生进行严格地管理和监督。难道许先生连“严师出高徒”这个古训也要丢弃了么?如今的小孩子,在家里几乎都是“小皇帝”,容不得半点儿的委屈,如果学校也同样的姑息放纵,将来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当过学生也做过老师,除了谨记“严师出高徒”的古训,实在想象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妙法?当然,也可能许先生有吧?这就需要劳驾他的尊笔,更多地发表一些有关教育问题的高论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在八十年代教过的学生,连班长都遭过我的打骂,却没有一个恨我的,特别是那些最淘气的学生,如今每当见着我都笑嘻嘻地打招呼。因为他们都已经有了孩子,知道老师的处罚是为了学生好。我就不明白了,作为堂堂海龟的许先生,难道还不如我那些顽劣的坏学生?如能面见此人,我一定骂他一句:“尽管你如今混得人模狗样,但在德行上却没有一丁点儿的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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