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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翰林职能考辨

 芸斋窗下 2018-12-01
【摘 要】翰林是中国古代士人最高阶层的象征,也是中国古代文化最高水平的代表。翰林制度的设置为社会营造了一种求学上进的良好氛围、培养了重知识重文化的社会风气。翰林院作为天下顶级文人群英荟萃之地、封建王朝的“储才”之所,使得翰林学士这一群体承担了文化创造、守护、传播的使命。另外,少数民族政权翰林制度的设置极大的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交流,有利于增进汉族与少数民族双方对彼此的理解、吸收双方文化中的优势,共同发展。同样这也巩固了少数民族统治,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民族矛盾的缓解,促进民族融合。历代的翰林设置、政治地位各有不同,因而其所承担的职能也有差异。对历代翰林职能的探究有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中国古代这一特殊士人群体的发展演变过程。
  【关键词】翰林 职能 考辨
  “翰林”本意指文翰荟萃之所,唐代设置翰林院之后,“翰林”一词逐渐成为翰林院及翰林官的专有代称。翰林院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具浓厚学术色彩的官署,翰林学士则是传统社会阶层最高的士人群体,因此二者在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历史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自唐至清,各个朝代均有翰林制度的设置,不过每个朝代的设置不同,其翰林官的政治地位也不同,因而其翰林官的职能便各有差异。
  1唐代翰林职能
  唐代翰林院始置于玄宗朝。唐代翰林学士院官员无品秩,院内官由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翰林院使、院吏组成。
  唐代翰林学士主要有两大职能。首先是撰制诏敕之制,程大昌《雍录》中记载唐代翰林学士院官署乃是宽55米、长400米的狭长封闭型院落,仅有一条小道与宫内相通[1],故翰林学士与皇帝之间的走动不惊动其他官衙,因此其所撰诏书为“内制”区别于“外制”,乃重要诏书。撰制诏敕是翰林学士的重要职能,是其参与政治、大权独揽得以成为“内相”的重要途径;唐代翰林学士的另一职能是顾问侍从之职,《文苑英华》卷384《中书制诰・授沈询翰林学士制》中记载“参宥密之命、处侍从之地。居可以备选用于他年,动可以承顾问于此日”。唐代翰林学士的顾问侍从之职也是十分重要的[2],因为翰林学士与皇帝极其亲密,因此皇帝十分信任学士,学士的言语也能左右皇帝的意志决策,因此,这也是唐代翰林学士政治地位崇高的一个原因。
  2宋代翰林职能
  宋代承袭晚唐五代制度设置了翰林院与翰林学士院,翰林院掌艺学供奉之事,翰林学士院则主要负责起草内制与唐代相差无几。终宋一代,翰林学士院及翰林院官府设置无甚变化。
  宋代翰林学士职能与唐代相近。首先是起草诏令之职,宋代翰林学士同唐代一样起草诏令,但权力却较唐代有所限制,;宋翰林学士的第二个重要职能是参谋议、备顾问或上疏论奏,议定典章制度,讨论朝政得失,评论荐举人材,探究诗书义理等,对皇帝决策起顾问作用,即充当皇帝智囊;第三,翰林学士还受皇帝差遣,临时负责处理某项事务,主要有典章选举,如太宗雍熙二年正月,以翰林学士贾黄中知贡举;第四个职能是编修书籍,如太宗以翰林学士李�P、扈蒙等主持编纂《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和《文苑英华》等三大部书;另外,宋代翰林学士还可充当出使外国的使臣以及参与审理朝廷重大刑狱,如聂崇歧《宋辽交聘考》一书中便多有宋翰林出使辽的记载。
  3辽代翰林职能
  辽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是“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3],在文职方面,辽代同样分南北面官,北面设大林牙院,林牙乃契丹语文士之意,南面即设翰林院。辽代翰林院内官职,据《辽史》百官志记载有“总知翰林院事、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翰林应奉、翰林祭酒、知制诰”等[4]。辽代入南面院者多“参中国人”,虽然如此,但院中地位最高的总知翰林院事却一直以契丹人担任,这是为了保证本民族的统治地位。
  《辽史》百官志中记载翰林院为“掌天子文翰之事”。文翰之事笼统地概括了辽代翰林院职能。据《辽史》及《契丹国志》中有关翰林官任职状况分析,辽代翰林主要有以下几种职能。首先是掌天子文书,文书工作包括:第一,为皇帝起草诏书、敕书、册命,但辽代政治实权掌在北面官中,北面官也有专司文翰的文班司与大林牙院,故翰林院很少参加起草诏书。第二,记录皇帝起居整理、撰修“国史”和“实录”。国史与翰林的合二为一是辽代的一大创举,后为历代沿袭,对史学意义重大,在翰林史上也有重要影响;辽代翰林的第二个职能是备皇帝咨询顾问、辅佐皇帝、纠偏补正;第三个职能是参加某些重大的礼仪、事务,并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对内据《辽史》记载“册皇太后仪”、“曲宴宋使仪”、“皇太后生辰朝贺仪”、“皇帝生辰朝贺仪”等活动中,均有翰林学士的参加,对外翰林学士也往往担任出使宋、夏、高丽及北方各部族的任务。例如辽代《星命总括》一书就是翰林学士耶律纯奉“国书”出使高丽时,与高丽“国师”研讨、交流以后写成的[5];另外,辽代翰林还会奉帝命参加一些其他政务,例如辅导皇储、为皇帝讲经论礼、传达皇帝旨命、以及充任“宣抚使”、“按察刑狱”等临时性工作,辽代翰林官中比较特殊的是林牙,南面林牙有时会舍文翰而从征作战①。
  4金代翰林职能
  据《金史》卷125《韩�P传》记载,天会十三年,金便已设置了翰林学士院。金代翰林职能大体与辽代相同,但在政治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受限。金代翰林的第一个职能是唐代以来翰林的传统任务即起草诏诰制敕,但是金代翰林学士在草拟诏制中参与政治的权力几乎被剥夺殆尽,只能按皇帝之意拟文,所以金代翰林学士只有在诏文上尽力施展自己的才华;金代翰林第二个职能是备皇帝顾问谋议,《金史》卷125《萧永琪传》记载“备咨访”。备皇帝顾问谋议主要分应召问对、上疏论奏和进读文字。职能三为奉命出使,包括代表朝廷出使邻邦,代表君主、派往地方,这一类在《金史》交聘表中均有详细记载;金代翰林第四个职能也是金代翰林最主要的用途,即撰写国史,如世宗时翰林张景仁、高霖、移剌履、徒单子温、移剌熙载等分别兼修史、同修或编修官,再如张行简、杨云翼、赵秉文、蒲察思忠等也都先后在章宗、宣宗朝以翰林兼修史或同修史[6]。由于金代翰林政治权力大大受限,所以撰修国史成为金代翰林最主要的工作。   5元代翰林职能
  元代设置翰林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本文主要分析以汉族儒士为主的翰林国史院。据王恽《秋涧集》卷82《中堂事记下》、卷93《玉堂嘉话序》记载元代翰林国史院初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②。
  元代蒙古翰林院主要负责译写文字,翰林国史院则主管国家的文教事业。元代翰林国史院职能主要分三大类。第一,纂修国史,据《元朝名臣事略》卷12《内翰王文康公》中记载元代第一任翰林学士承旨王鹗认为“翰苑载言之职,莫国史为重”,于是上疏元世祖言修史的重要性,之后修历朝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便成了翰林国史院的主要工作③。第二,负责制诰;第三,参加集议、经筵进讲,据《元史》卷21成宗纪记载“大德七年七月,诏除集贤、翰林老臣预议朝政”,可见其参议朝政之能,但从《元典章》卷29礼部相关记载中可看出元代翰林参议事务多以礼仪、文化、教育为主,无及政治;另外,据《至正集》卷44《敕赐经筵题名碑》记载“元末以省、台、翰林通儒之臣知经筵事”,可见元末翰林又有了进讲经史的职能。
  6明代翰林职能
  洪武元年朱元璋将翰林国史院去“国史”二字,改称翰林院。建文帝时,翰林院多有更置,但朱棣即位后,皆复如洪武之制,自此以后,其设置没有重大变化。明代翰林学士选拔方式继承前代规定一甲进士三人直入翰林,且又设立了庶吉士制度。英宗正统之后,翰林院成为外朝官署[7]。
  明代翰林院职掌较前代系统化,将前朝各代的制诏、顾问、撰史、经筵、主试等职能融为一体。对此《明代》职官志中有十分具体的综合性记载④。明代翰林的知制诰职能逐渐为内阁所取代,后来翰林成为外朝官署掌外制,内阁掌内制,可以说这一项翰林唯一能发挥一些政治作用的职能在明代逐渐被剥夺殆尽;明代翰林第二个职能是侍从顾问,据孙承泽《天府广记》记载,洪武三十一年正月,升翰林院修撰张信为侍读、编修戴彝为侍讲时,帝谕二人曰“官翰林者,虽以论思为职,然既列近侍,旦夕在朕左右,凡国家政治得失、生民利害,当知无不言”;翰林的第三个职能是职掌表笺之文、誊录图籍档案,这是翰林院官员的日常工作[8](17-24);翰林的第四个职能是经筵讲学,黄佐《翰林记》卷9“讲章”记载“进讲以讲章进呈,始于太宗朝…其后讲官将进呈章先期送内阁看定封进,遂为例”。另外曾经做过讲官的明代翰林学士的文集中亦多载有相关记载。之后,翰林始终是主持各级科举考试的主要力量;翰林的最后一个职能是撰史修史,明代历朝《实录》、《宝钏》及《元史》、《永乐大典》、《大明会典》等均由阁臣充任总裁,翰林学士等具体修纂。明代翰林院与史馆合二为一,史官之职隶属于翰林,讲史与撰史融为一体[9]。
  7清代翰林职能
  据《清世祖实录》卷五记载,顺治元年清军入关,于五月庚寅日,宣布对明朝“各衙门官员照旧录用”,可见清入关后即承明制,设翰林院。顺治二年乙亥日,清廷将翰林院一分为三,并入清入关前即有的内三院中,被称为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翰林弘文院。但后来,由于内三院分工不清、机构混乱,顺治于十五年七月谕吏部裁撤内三院,分立内阁、翰林院,对此《清世祖实录》卷119有详细记载⑤,而《清世祖实录》卷124亦记载了此番改革之后,内阁与翰林院各自的职务⑥。康熙继位后,四大臣曾尽弃新法而恢复旧制,但康熙八年九月鳌拜被贬黜后,康熙帝又于次年十月下诏撤内三院,复内阁翰林院,《清圣祖实录》卷34称内阁、翰林院的职掌、建制“俱如顺治十五年制”。自此之后,翰林院终成定制,无甚变动。清代翰林院还有一些下属机构,如庶常馆、起居注馆、国史馆等。
  本文对清代翰林普遍职能只进行简要概述,对清代翰林特有职能则进行详细介绍。清代翰林职能可以说也如明代一样,是历代翰林院职能的集大成者,诸如“经筵日讲”、“撰拟讲章”、“撰拟封赠诰敕”、“扈从”、“考选庶吉士”、“撰修国史”、“主考”等皆是承袭前朝历代,是翰林官的传统职责。另外,“外国奏书会四译馆官翻译”则是四译馆曾隶属于翰林院的缘故。此外,请翰林院还有稽查宗人府宗学、觉罗学、内务府咸安宫官学状况以及稽查理藩院档案的职能。清代翰林官亦可入值上书房、南书房,称为上书房翰林、南书房翰林,上书房是清代皇子学习读书的地方,而清皇子的老师则由翰林院中极具学识之人出任。法国传教士白晋在其著《康熙帝传》中写道“诸皇子的老师都是翰林院最博学的第一流人物”。上书房翰林在培养国家统治者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南书房是清代皇帝读书、发诏、接见大臣之地,入值南书房的翰林往往地位很高,学士张英的《南书房记注》中便曾记载“上手谕臣士奇:‘尔在内办事有年,凡密谕、及朕所揽讲章、诗文等件纂集,书写甚多,实为可嘉,特赐表里十疋,银百两以旌尔之勤劳,特谕’”。南书房翰林为皇帝书写密谕,还会与皇帝探讨政治、学术甚至军事机密,这也是前代翰林顾问之职的继续,皇帝还经常通过南书房翰林了解宫外状况,体察民情,而南书房翰林则也会借机进言,对皇帝施加影响。
  注释:
  ①辽南面林牙舍文从武:例如《辽史》卷20兴宗纪记载“夏将洼普…来攻金肃城,南面林牙耶律高家奴破之”;这种状况与林牙之职由善于骑射、以武功见长的契丹族人充任有关。
  ②元代翰林国史院建立时间有争议;《元史》世族纪中统二年、至元元年条下皆记载“立翰林国史院”;《金华集》卷8《兼修国史题名记》《翰林国史院题名记》及《元史》百官志则记载为至元元年;本文依从王恽的说法。
  ③关于元代历朝实录与后妃功臣列传的具体编修情况,可参阅《廿二史��记》卷29“元史”条,及载于《蒙古史研究》的市村瓒次郎《元朝实录及经世大典考》一文。
  ④《明史》职官志记载:“学士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祥正文书,备天子顾问。凡经筵日讲,纂修实录、玉牒、史志诸书、编纂六曹章奏,皆奉敕而统承之。诰敕,以学士一人兼领。大政事、大典礼,集诸臣会议,则与诸司参决其可否。车驾幸太学听讲,凡郊祀庆成诸宴,则由学士侍坐于四品京卿之上。侍读、侍讲掌讲读经史。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史官掌修国史。凡天文、地理、宗潢、礼乐、兵刑诸大政,及诏敕、书檄,批答王言,皆籍而记之,以备实录。国家有纂修著作之事,则分掌考辑撰述之事。经筵充展考官,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收卷官。凡记注起居,编修六曹章奏,誊黄册封等咸充之。庶吉士读书翰林院,以学士一人教习之。侍书掌以六书供侍。待诏掌应对。孔目掌文移”。   ⑤《清世祖实录》卷119记载:“自古帝王设官分职,共襄化理,所关甚巨,必名义符合,品级化一,始足昭垂永久,用成一代一典。本朝设内三院,有满汉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等官。今斟酌往制,除去内三院秘书、弘文、国史名色,大学士加殿阁衔。大学士仍为正五品,照旧例兼衔,除掌印外,其余学士亦正五品。以上见任各官俱照本品改衔供职,以后升授衔品,俱照新例。内三院旧印,俱销毁。照例给印内阁,满字称为笔帖黑衙门,汉字称为翰林院。其侍读学士以下员数、官衔,满名照汉官称谓,通著察例详议具奏”。
  ⑥《清世祖实录》卷124记载:“内阁奏言,内三院既改为内阁,另设翰林院,查旧例各有分管职掌,今再行详酌,及应规各衙门者,分别款项,奏请内阁职掌;一,具题纂修《实录》等项书籍各官职名;一,办理记载诏书,上传敕谕、册文、宝文、表文、御屏;收藏六科录书并各项书籍、各处祭文等项;一,撰拟文武各官世袭、封赠诰命、敕命、及敕书并用宝;一,精微批挂号;一,经筵日讲,翰林官撰完讲章,看详进呈;一,翻译文章;一,撰写写坛庙各陵祝文及神牌匾额;一,登记世官档子;一,收揭帖、红本票签档子;一,撰拟碑文、祭文、谥号。翰林院职掌:一,经筵日讲;一,撰拟讲章;一,外国奏书会四译馆官翻译;一,考选庶吉士;一,开列教习庶吉士职名、送内阁具题;一,凡会试、乡试及武会试主考、开列职名,送该部具题;一,撰拟封赠诰敕,开列翰林院官职名送内阁具题;一,题补翰林官员及差遣俸满、丁忧给假等项,行文各部;一,侍班;一,扈从;一,帖黄;一,分献;一,册封;一,斋诏”。
  8结语
  翰林是中国古代文化士人的一种崇高象征,从唐代至清代,各朝各代的翰林制度设置不断丰富完善,且都在翰林史上留有重要的一笔。翰林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全盛对我国古代文化的繁荣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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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马越(1994―),女,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文史哲基地班学生;胡博文(1995―),男,内蒙古呼伦贝尔人,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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