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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点消炎药而已,至于大惊小怪的吗? 协和药师说:至于!

 好思勤 2018-12-04

头疼脑热、嗓子发炎、感冒发烧时,很多人都想吃点“消炎药”来“杀杀菌”“顶回去”,这样做当真有效吗?究竟什么才是抗生素的正确打开方式?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药师结合临床经验,为你指点迷津。



消炎药、抗生素、抗菌药物

傻傻分不清楚?



“消炎药”是老百姓对抗感染药物的俗称,曾一度扮演“无所不能”的杀菌勇士,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抗生素的滥用。



实际上,消炎药主要针对的是非感染性炎症(无菌性炎症),是由抗原刺激、无创性外伤、自身免疫原因等非感染性因素导致的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等疾病的炎症。


消炎药包括非甾体类消炎药(如布洛芬、洛索洛芬、双氯芬酸等)和甾体类消炎药(如泼尼松、甲强龙、地塞米松等)。


抗生素,一般是指细菌、真菌或其他微生物在生命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杀灭或抑制病原体作用的一类物质,例如常见的链霉素、头孢菌素和青霉素等。


抗菌药物包含抗生素(即微生物的代谢产物)和其他人工合成抗菌药物(如喹诺酮类、磺胺类、咪唑类等),抗菌药物对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但是对病毒感染,如秋冬病毒性流感无效。


总之,此三者非同一类药品,把抗菌药物、抗生素称作消炎药是非常不准确的。



广谱、窄谱抗菌药物,如何选择?


简单理解,广谱意味着抗菌药物所能覆盖的细菌种类较多,地毯式杀菌,即为广;窄谱意味着抗菌药物所能覆盖的细菌种类较少,精准对症杀菌,即为窄。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需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根据感染细菌种类、药敏试验结果和感染部位来合理用药,首选针对性强、窄谱、安全性好的抗菌药物。


在病原学结果未出前,也可以根据病人体质、症状、血常规和影像结果等进行经验性用药,等病原学结果出来后再调整。每一种抗菌药物的副作用各不相同,和窄谱、广谱无关。



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


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菌群失调、抗生素相关性腹泻、肝肾功能损害、细菌耐药增加、二重感染甚至严重者会延误病情导致死亡。


有研究表明,如果我们无法在2050年前控制现在的情况,到那时,全球每年因耐药导致死亡的人数会上升到一千万。当失去抗生素保护以后,我们面临的灾难将难以预期。虽然耐药是一个自然过程,但是人类对抗菌药物的滥用却会加速这一进程。


WHO出具图表显示,抗菌药物经人体或动物排出后,会在土壤中发酵,发酵以后的抗菌药物残渣、废水会传播到环境当中,进入土壤和水体,使土壤和水中的细菌产生了耐药性,而耐药性的元件和基因,又会继续发生水平和垂直传播。吃药看似是一个人的事儿,实则关系到每一个地球村的村民。


 

如果必须服用抗菌药物,

如何合理、安全用药?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用窄谱的就不用广谱的,能用低级的就不用高级的,能用一种药解决问题就不联合用药,轻度感染时能口服用药就不用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


处方药必须由医生开具,一旦开始服药,就应遵循医嘱,切勿随意停药或增减药量,否则会导致血药浓度达不到有效水平,细菌迅速繁殖,导致治疗失败、感染复发和细菌耐药。


值得警惕的是,头孢菌素类(头孢哌酮、头孢美唑、头孢米诺、拉氧头孢等)和硝基咪唑类(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等)这两类抗菌药物会与酒精相互作用,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按临床发生率高低表现为面红、心悸、心率/脉搏快(>100次/min)等,经常被误诊为酒精中毒。


“双硫仑样反应”属于药源性急症,停用乙醇后症状会逐渐减轻消失。一定切记,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一周内尽量避免饮酒,包括食用任何含乙醇的饮料、食品、药品,如白酒、果酒、黄酒、啤酒、75%医用乙醇、氢化可的松注射液、藿香正气水、酒芯巧克力等。



老人、小孩和孕妇,

该如何合理用药?


老年人的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下降,罹患感染应用抗菌药物时,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可导致药物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因此,


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在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可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


氨基糖苷类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避免应用,除非有明确的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抗菌药物可供选择时,方可遵医嘱用药并监测不良反应;


糖肽类药物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四环素类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喹诺酮类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该类药物尽量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的药物,如利巴韦林,妊娠期禁用;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经权衡利弊,用药时患者的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并在有条件时监测血药浓度);


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在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专家提醒

千万不要小看你的用药行为!



来源:侬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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