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画 1.斜点 “忘”、“信”二字上点为藏锋斜点。(1)顺锋起笔;(2)向右下稍行;(3)至尽处提笔回锋收笔。 “审”、“应”二字上点为出锋斜点。(1)顺锋起笔;(2)向右下稍行;(3)至尽处提笔回锋于左上;(4)再向左下出锋收笔。 2.左右点 “集”“未”二字下两点为左右点。左点搭锋起笔,出锋向右,右点回锋收笔,两点顾盼生姿。 3.相向点 “善”、“首”二字上两点为相向点。左点搭锋起笔,出锋向右;右点顺锋起笔接左,回锋向左,两点互相呼应。 4.水旁点 “消”、“涛”二字左边三点为水旁点。“消”字三点练成一线,“涛”字上点用斜点,收笔时照应中点,中下两点相连,下点出锋向右,于右点单体相呼应。 5.重点 一字中数点并列为“重点”。写重点须点点不同。如“鱼”字四点练成一线,“悉”字三点亦相互照应。 二:钩画 1.横钩 霜”、“安"二字右上钩为横钩。同横法;至钩处提笔转向左下勾出,边勾边提。 2.坚钩 “时”,“侍”二字之钩为左向竖钩。同竖法;至钩处稍驻挫笔,向左上用力勾出。 哀”字之钩为右向竖钩。(1)侧锋起笔;(2)中锋下行;(3)至钩处稍驻,折锋向右上用力匀出 3.戈钩 “载”、“羲”二字之钩为戈钩。(1)逆锋起笔;(2)折笔向下中锋行笔;(3)至钩处稍驻,转锋向右上勾出。 4.弯钠 “乱”,“”二字有钩为弯钩。(1)顺锋起笔;(2)中锋向下行笔;(3)至弯处稍缓,一路圆转而右行;(4)至尽处提笔出锋。 5.重钩 一字中数钩并列称“重钩”,写重钩須变一钩.如“剥”、“前”二字左钩长而向上, 右钩泯而向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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