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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了还没有赔偿金?企业的这个套路你不得不防!

 我篮有虾 2018-12-07

如何能辞退劳动者还不赔钱,应该是众多用人单位的梦想吧。当然,绝大多数公司都只是想想而已。但有家公司就厉害了,居然能把违法辞退变成劳动者旷工,更有让劳动合同奖金条款消失的神技。小维今天就来说说这起奇案。

【案情简介】

黄某与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于2015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黄某担任数据中心部门算法工程师一职,合同期限为三年。2016年9月,科技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黄某,因数据部技术团队解散、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提前三十日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并限时黄某办理离职手续。

黄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公司依据劳动合同中每年发14个月工资的约定,支付其未发放的工资差额。科技公司予以拒绝。

在黄某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的三天后,科技公司以黄某连续旷工三天,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通过EMS向黄某邮寄了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黄某诉讼维权,并向法院提交了辞退电子邮件、离职交接单照片、劳动合同等证据,其中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数额及14薪均为手写。

而科技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员工考勤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快递底单,以此主张黄某系合理辞退,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此外,科技公司还提交了一份黄某签字的劳动合同,但是该合同在工资约定中,并无“14薪”字样。

这就尴尬了,到底是辞退在先还是旷工在先?而两份同样的劳动合同,一份有14薪,一份没有14薪,真相到底是什么?

法院经审理认为,科技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黄某解除劳动关系,在黄某办理完离职交接后,又以黄某旷工为由,向黄某寄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系严重的不诚信行为。且科技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电子邮件中主张的解除理由,应承担不利后果,科技公司应向黄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而关于“14薪”的约定,经过法官核实,科技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内容有明显刮除痕迹,该处纸张明显比同页其他纸张薄。而科技公司以公司人事已离职,无法核实事实情况为由,未能进行合理解释。法院结合科技公司的前述不诚信行为,对劳动合同中约定有14薪予以采信。

被辞退了还没有赔偿金?企业的这个套路你不得不防!

【小维析法】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仅是道德规范要求,更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就劳动合同而言,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等整个期间,均应本着诚实、守信、善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或故意规避义务。

本案中,科技公司为了逃避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又以其旷工为名,再次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在诉讼发生后,该公司不仅不反省自身的违法行为,更是擅自刮改变造劳动合同,弄虚作假,妄图减少支付工资数额。这种严重不诚信的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裁判。

维个权在此提示您,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守信行为,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注意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和保存,特别是涉及到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合同解除等对自身权利影响较大的证据。当然,最便捷的选择是登录维个权留言,您的一对一专属维权顾问将随时解答您的法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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