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向涉及取消证明事项的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对取消的证明事项逐一核对,认真清理。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州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的72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落实工作,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安排部署,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精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附件:州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72项)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责编:马守璞编辑:马志涛 来源: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微信公众号,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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